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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工作的通知
2026-04-22 16:01  


单位

根据《关于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访学的通知湘高培函〔20263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访学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修项目类别与方式

(一)项目类别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以下简称国访项目)

(二)培养方式

1.全脱产学习;

2.按学年进行培养,一学年;

3.均实行以科研为主的导师负责制培养,参与导师相关科研课题;

4.按期完成计划且考核合格者,颁发盖有北京师范大学或武汉大学校印的相应证书。

二、接受对象与条件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专业基础扎实、潜心学习研究、身体健康的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教师。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遵纪守法,政治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

2.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或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日期2026531)

三、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1-2人。

四、收费标准和访学期限

收费标准:18000/(不含食宿费),其中省教育厅资助5000/(此经费由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支付),选派学校资助13000/人。国内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住宿、差旅费用原则上由选派学校予以报销。

访学期限:20269-20277

五、申请时间与流程

(一)申请截止时间:2026428

申请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和电子邮箱正常使用。

(二)申请流程

1.查询并选择导师

申请人查看《北京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见附件1)或《武汉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见附件3),选择合适的导师。

2.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填报相应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4)须由所在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住宿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住宿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昌平校园,单人间,免费提供往返海淀校区通勤车。宿费标准:9000/学年/(不含寒、暑假)

武汉大学:住宿地点协调安排在武汉大学校内。宿费标准:5000/学年/(不含水电费;不含寒、暑假)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附件3:武汉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

附件4:武汉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

 

 

人事处

202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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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3:武汉大学2026-2027学年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导师目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武汉大学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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