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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舞蹈学院艺术表演中心的岗位职责及人员安排

发布日期:2021-09-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进一步规范艺术实践管理,激发师生参与艺术实践的兴趣,营造良好的艺术实践氛围,有效提升艺术实践质量,根据学院双台型人才培养的方针,经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音乐舞蹈学院艺术表演中心,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艺术实践与表演活动其岗位职责和管理内容如下:

一、艺术表演中心的岗位职责

1.在学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策划学院每年(学期)的艺术实践舞台表演活动,制定具体的活动目标及任务。

2.协调与配合各教研室开展艺术实践、舞台表演活动,统筹安排节目,对节目内容、形式、质量等进行有效的监管,并提出指导意见,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等服务工作。

3.负责学院艺术节活动的开展,策划艺术节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艺术节具体事宜

4.负责实施学院师生对外的文艺演出活动,包含校地、校企合作中的艺术实践与演出活动对其进行规范管理。

5.负责实施学院横向项目中师生的对外演出活动,制定对外演出活动方案按学院的相关要求进行监管与审批。

二、艺术表演中心的人员安排

1.艺术表演中心主任  

2.艺术表演中心员:行政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务秘书、辅导员

3.艺术表演中心分管领导:吴扎拉·涛副院长。

音乐舞蹈学院艺术表演中心

                                                                   2021年9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