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文件
校政发〔2025〕51号

关于印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25年6月4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食品安全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涵盖学校自营食堂、托管食堂、特色档口及各类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管理事务,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覆盖,无遗漏。
第三条 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后勤基建、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后勤基建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党政办公室、工会、人事处、团委、保卫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每月定期组织一次针对全校食堂、超市、直饮水设备及食品经营摊点的联合检查行动。检查重点聚焦于食品原料溯源追踪、加工场所卫生状况维护、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执行以及临期食品规范处置等方面工作,以保障食品安全管理的严谨性与有效性。
第四条 校长食品安全职责。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需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研究会议,精心部署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检查,实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调度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各类问题。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及相关舆情事件时,校长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全力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蔓延,依照规定流程及时向市场监管及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报告事件情况,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后勤基建处在校长及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各项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地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以及考核的关键职能,为校园食品安全筑牢坚实防线。
第六条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与校内岗位职责绑定,因人事变动出现成员调整,由新上任的相应岗位主要负责人自动接替原成员职责,不另行文。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