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基〔2025〕3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自营食堂劳务派遣费用核算方案(试行)
为规范自营食堂劳务派遣费用标准,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自营食堂正常经营秩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食堂自主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25〕58 号)和《淳和楼食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采购合同》(校合字 2025年60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核算范围
本方案核算的劳务派遣人员包括基本大伙劳务派遣人员、特色档口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大伙和特色档口共同劳务派遣人员、便民服务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奖励性绩效、寒暑假补贴,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物资验收、财务管理、仓库保管等岗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只核算基本工资、寒暑假补贴和社保费用。
二、核算规则
(一)基本大伙劳务派遣费用核算
1.基本大伙劳务派遣费用包括基本大伙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奖励性绩效、寒暑假补贴、社保费用,以及基本大伙和特色档口共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基本大伙分担的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奖励性绩效、寒暑假补贴、社保费用。
2.项目经理、物资验收员、财务管理员、仓库保管员等基本大伙和特色档口共同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费用由基本大伙和特色档口共同分担,分担比例根据基本大伙和特色档口营业额占总体营业额的比例计算。
3.基本大伙劳务派遣费用(不包括奖励性绩效)根据基本大伙的直接成本率核算。当月基本大伙直接成本率 ≤ 57%时,按主营业务收入的28%进行核算;当月基本大伙直接成本率 > 57%时,按(1 - 月实际直接成本率 - 15%)× 主营业务收入进行核算。
4.基本大伙的奖励性绩效。若基本大伙经营状况较好,年终存在可分配净利润(结余资金),则年度可分配净利润(结余资金)的30%作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具体发放标准由后勤基建处审定。
(二)特色档口劳务派遣费用核算
第一食堂特色档口卫生工(2人)、第二食堂特色档口卫生工(4人)及特色档口管理员的劳务派遣费用全部由特色档口承担。
(三)便民服务点劳务派遣费用核算
劳务派遣费用=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社保。其中,绩效奖励=营业额×提成比例×毛利率调整系数。
提成比例与毛利率调整系数按以下标准执行:
营业额提成比例 |
| 毛利率调整系数 |
月营业额区间 (万元) | 提成 比例 |
| 实际毛利率区间 | 调整 系数 |
营业额<8 | 2.5% |
| 毛利率<18% | 0.6 |
8≤营业额<15 | 3.0% |
| 18%≤毛利率≤25% | 1.0 |
15≤营业额 | 3.5% |
| 25%<毛利率 | 0.9 |
便民服务点由一位劳务派遣人员独立经营时,可聘请勤工俭学学生,勤工俭学劳务费用按12元/小时核算,其费用从绩效奖励中列支。聘用两位及以上工作人员时,劳务派遣费用总额不超过营业额的12%。
三、费用标准
(一)月基本工资
月基本工资按如下岗位标准执行。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少于应出勤天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当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4天)。
1.第一食堂。项目经理5000元、厨师长4500元、白案厨师长4500元、厨师4000元、白案厨师4000元、仓管4300元、男杂3500元、领班3500元、售卖、切配组长2700元、操作员(包括售卖、切配)2500元、卫生组长2200元、卫生工2000元。
2.第二食堂。项目经理4900元、厨师长4400元、白案厨师长4400元、厨师3900元、白案厨师3900元、男杂3400元、仓管4200元、领班3400元、售卖、切配组长2650元、操作员(包括售卖、切配)2450元、卫生组长2200元、卫生工2000元。
3.第三食堂。项目经理4800元、厨师长4300元、厨师3800元、仓管4100元、男杂3300元、领班3300元、售卖、切配组长2600元、操作员(包括售卖、切配)2400元、卫生组长2200元、卫生工2000元。
4.其他岗位。验收员4000元、后勤会计、出纳4800元、档口管理员4200元、特聘老面馒头师傅5000元(另固定绩效2200元/月)、水电工3000元、便民服务点负责人4200元。
(二)基本绩效和奖励性绩效
根据基本大伙直接成本率核算出的基本大伙劳务派遣费用总额减去基本工资、寒暑假补贴、社保费用后发放基本绩效(含早班费、加班费、勤工俭学劳务费等),并用年度可分配净利润(结余资金)的30%发放奖励性绩效。项目经理的基本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由后勤基建处根据各食堂经营情况和师生满意度评价制定分配方案;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的基本绩效和奖励性绩效由项目经理根据《月度绩效考核表》制定分配方案。
(三)社保
按企业社保标准购买社保。
(四)寒暑假补贴标准
1.项目经理、厨师长:600元/月
2.厨师、白案组长、白案师傅、仓管、领班、会计、出纳、验收员、便民服务点负责人:500元/月
3.男杂、各小组长:12元/天(按实际放假天数计算)
4.切配工、售卖员等操作员、卫生组长、食堂水电工:10元/天(按实际放假天数计算)
5.卫生工:8元/天(按实际放假天数计算)
(五)其他劳务费标准
早班费为50元/次,加班费为15元/小时,勤工俭学劳务费为12元/小时
四、核算流程
(一)自营食堂项目经理负责本食堂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记录、工作表现评估,按时上报《考勤表》《月度绩效考核表》《绩效发放表》等至餐饮管理科。
(二)餐饮管理科根据自营食堂项目经理、物资验收科、仓库保管科、后勤财务科等提供的资料,核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绩效、社保,及时与后勤财务科、劳务派遣公司对接确认,监督劳务派遣公司按合同足额发放工资。
(三)后勤财务科复核餐饮管理科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绩效、社保、福利等数据,依据审核无误的数据按时足额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包含派遣人员工资、绩效、社保、福利等在内的全部费用。
(四)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购买社会保险。
五、监督与保障
(一)后勤基建处不定期抽查劳务派遣公司工资发放记录、工资条、社保缴纳凭证。
(二)后勤财务科将支付给派遣公司的服务费用纳入年度预算。
后勤基建处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