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1 点击:
为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多渠道、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执行“四不准”要求,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望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立即向就业指导中心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738-8180245
邮箱:173544599@qq.com
就业指导中心
我校举行庆祝第42个教师节慰问表彰暨教师代表座谈会
学校举行2026年度教职工荣休仪式
学校开展教师节走访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
《新湘评论》刊发校长盛明科教授文章《涵养新时代中国青年的“精气神”》
第42个教师节特辑——“践行教育家精神 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教师节系列报道
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计生协会长陈文浩一行来校调研青春健康工作
我校女排勇夺省第十三届大运会排球学院组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