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参评人员有充足时间准备材料,现将2025年职称评审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实施办法》(校政发〔2025〕25号)、《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辅导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实施办法》(校政发〔2025〕27号)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条件及量化评分办法》(校政发〔2025〕26号)规定的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学校在岗人员,可按程序申报。
二、材料准备
请申报人员对照拟申报职称系列的条件,核实自己的任职年限、业绩等情况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者,按照申报职称要求准备材料,具体表格详见附件。
三、相关说明
职称评审资格审查与材料验收工作拟定于10月中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请参评人员抓紧时间学习文件,进行业绩梳理。
四、注意事项
1.2024年12月31日以前,教师在湖南日报(理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周刊)、中国社会科学报及EI源刊(社科类教师)上发表的文章可作为参评条件论文,但以上四种刊物中仅限选择其中1篇作为参评条件论文;
2.人文社科类教师发表的中科院SCI三区、四区论文可视为北大中文核心论文,但仅限1篇作为参评条件论文;
3.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为任现职以来(以职称证书备案月份为准),即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当年的12月31日(含)到2025年10月31日(含)。
附件:2025年职称评审表格材料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