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保障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政发〔2026〕20 号)及教务处《关于开展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通〔2026〕83号)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办学资源与培养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美术与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解读、资格审核、考核遴选及结果公示等工作。
(一)小组组成
组 长:陆序彦 阳立新
副组长:贺平 周 友 童玲
成 员:彭波、谭娟、罗娇、梁可嘉、李国清、曾宁、姚婧
(二)小组职责
1.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报送教务处审核;
2.转专业政策宣传与学生咨询答疑;
3.负责转出学生材料审核与意见签署;
4.组织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核、考核遴选工作;
5.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
6.受理并处理转专业工作中的异议事项。
二、转出工作安排
严格执行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不设置学分绩点、学业成绩、转出比例等任何限制性条件,充分保障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权利。
1. 受理范围:我院 2024 级、2025 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且不存在学校规定的禁止转专业情形。
2. 材料提交:申请转出的学生于 6 月 30 日前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交至学院教务办。
3. 审核流转: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除不符合学校转专业禁止性规定的情况外,一律签署同意转出意见,于 7 月 2 日前将审批表转交至对应转入学院。
三、转入接收计划
结合我院各专业师资力量、实验实训条件与培养容量,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适用年级 |
1 | 美术学 | 10人 | 2024 级 |
10人 | 2025 级 |
2 | 视觉传达设计 | 12人 | 2024 级 |
12人 | 2025 级 |
3 | 数字媒体艺术 | 10 人 | 2024 级 |
10 人 | 2025 级 |
4 | 书法学 | 10人 | 2024 级 |
10人 | 2025 级 |
5 | 环境设计 | 10人 | 2024 级 |
10人 | 2025 级 |
注:最终接收人数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考核结果及办学条件动态调整,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四、转入接收条件
1.申请转入的学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美设院 2024 级、2025 级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基本条件,且转出学院已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3.对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明确学习兴趣,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与培养潜力,能够适应专业教学节奏与培养要求。
4.无在校期间违纪违规处分尚未解除等学校规定的禁止转专业情形。
5.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情况。
五、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 方案制定与报送阶段(6 月 23 日 - 6 月 26 日)
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本方案,经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同步开展政策宣传与咨询答疑。
2. 申请提交与材料流转阶段(6 月 27 日 - 7 月 2 日)
申请转出的学生于 6 月 30 日前提交审批表至学院教务办;学院完成转出审核后,于 7 月 2 日前完成所有申请转入学生材料的接收工作。
3.名单公示与材料报送阶段(7 月 3 日 - 7 月 10 日)
工作小组对所有转入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议,初步拟定接收学生名单,报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在学院公示 3 个工作日;
工作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整理完善《转专业审批表》《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于 7 月 10 日前报送教务处。
4. 学籍调整与报到对接阶段(校务会审定后)
待学校校务会审定、全校公示结束后,学院做好转入学生的班级安排、课程学分认定与学业指导工作,配合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处理。
六、工作要求
1. 强化政策传达。须将转专业政策完整传达至 2024 级、2025 级全体学生,确保学生准确知晓申请条件、时间节点与考核要求,做到应知尽知。
2. 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学校转专业工作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全程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违规操作。
3. 做好咨询服务。学院教务办设立转专业咨询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读与疑问解答,及时回应学生合理诉求。
4. 严守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各环节工作,所有材料规范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七、附则
1.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政发〔2026〕20 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本方案由美术与设计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6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