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变革
与往年比,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重点项目中设置立项领域;增加面上项目群;探索开展分阶段评审;持续扩大联合基金规模;提升联合基金项目竞争性。项目实行毕业制与梯度资助。
二、资助体系
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金额为100万元/项。
2.青年A类项目(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包括延续滚动资助,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3.青年B类项目(原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万元/项。
4.青年C类项目(原青年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5.重点项目,设置115个立项领域,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
6.面上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7.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8.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科技厅会另行通知,请计划申报的同学和老师提前准备,及时关注。)
9.区域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50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项。
10.部门联合基金项目,设置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省药监局联合基金项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基金项目,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基金项目,省气象局联合基金项目,省地质研究院联合基金项目,详情见申请指南。其中教育厅联合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面向省内所有高校),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项目、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向省属高校)。
11.高校联合基金项目,25所高校设置高校联合基金,详情见申请指南。
12.企业联合基金项目,15家企业设置企业联合基金,详情见申请指南。
13.行业联合基金项目,设置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湖南省健康管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湖南省护理学会联合基金项目、湖南省健康服务业协会联合基金项目,详情见申请指南。
14.科创平台联合基金项目,与天隼实验室、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湖南湘江新区复旦大学张江科技创新研究院设置联合基金项目,详情见申请指南。
三、限制申请规定
1.严格实行项目毕业制。按照项目层级,每类项目只能获得一次,且获得过上一层级项目类型的,不能再申请这一层级以下的项目,具体如下:
获得过青年D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青年C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C类项目和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面上项目(含一般项目、非共识项目、小额资助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青年B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和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省重点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和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青年A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和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请省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青年A类项目、重点项目、青年B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青年D类项目;
获得过区域(娄底市)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区域(娄底市)联合基金项目。
2.统筹人才计划项目。严格执行“芙蓉计划”互斥规定(详见指南)。
3.原则上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主持的项目总数合计限为1项(有面上项目、青年C类项目、青年D类项目和联合基金在研的项目负责人,可申请青年A类项目、青年B类项目);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且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1项;有逾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申请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进行重复申请;不得将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申请不同类型项目,或以不同依托单位、不同申请人申请项目。上述所谓重复申请的范围,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基金项目以及省级科技计划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等行业科技计划中的相关基础研究项目。
四、申报条件
凡是我校的科研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我校协商,取得我校同意后并签订书面协议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保密性负责。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如申请人为外籍,须与依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具备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限为1人。
3.申请人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其中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申请人,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大于6个月。申请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由依托单位出具允许申请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见附件2,承诺函原件扫描后上传到申报系统。
4.参与者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所有申请项目的类别必须符合当年的申报通知要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符合条件并经批准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社会信用记录的不得申报项目。
6.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学术带头人1人,自主组建团队,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②学术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未满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③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应当属于同一依托单位;④聚焦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工智能、人口与健康4个领域进行申报。
7.青年A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42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进入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或B类项目第二轮会议评审但未获批立项的申请人,如未获得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申报本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A类项目的,给予适当倾斜支持。
8.青年A类项目延续滚动申请人应为获得2023年度青年A类项目立项资助,在指南发布之日前通过项目验收且验收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应当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申请代码,不得跨学科申请;第一个资助周期项目完成后需要持续深入开展研究,具有良好的后续发展前景,有延续滚动资助的必要。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层次的不得申报。
9.青年B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36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青年C类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0.青年D类项目(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启航项目)申请人应是毕业3年以内【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且项目申请人男性未满35周岁【199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
11.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项目实施期为2年,自2027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期内申请人应在校正常就读,否则不能申请。依托单位为省内14所本科大学。本项目采取推荐制,由各高校限额推荐,具体推荐要求另行通知。
12.重点项目申请人未满55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领军层次的不得申报。应当围绕115个立项领域申报,否则不予受理。详细领域请查看附件。
13.面上项目申请人未满58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4.联合基金项目。(1)省教育厅联合基金面向申报当年未满58周岁的在职科研人员,具体要求详见前面指南。(2)湖南中医药大学联合基金,博士研究生导师年龄放宽至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国防科技大学联合基金,卓越研究群体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未满58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项目类别申请条件参照资助体系对应的项目类别申请条件。(4)长沙医学院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未满72周岁【195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项目类别申请条件参照资助体系对应的项目类别申请条件。(5)医卫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是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的72家三级医院或公共卫生机构。(6)各高校联合基金大学生留湘来湘就业创业护航项目,申请人应是毕业5年以内【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全职在湘工作或有全职在湘工作意向,须与用人单位签署支持期内留湘协议。意向来湘工作的立项前须签订全职入职工作协议。(7)其他联合基金项目申请人未满58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8)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点项目的申报数与计划立项数之比应当≥3:1,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相关项目,不予进入评审环节。其他申请条件见各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五、科研诚信
为加强省自然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和科技伦理治理,规范项目申请,保证基础信息真实准确,防范和遏制科研不端行为,申请人、参与人和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均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六、注意事项
1.申请者在撰写申请书之前,要认真阅读《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科技云“消息中心”)、《管理办法》和申报通知等文件;对申报联合基金的,还需要阅读相应《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见科技云“消息中心”)。
2.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规范填写个人简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专利和学术奖励数目为10项以内。
3.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申请指南》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1)选择申请代码时,必须选择到最后一级(4位数字);(2)申请代码1是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
4.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7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8年12月31日;其他项目申请书中项目开始日期填写2027年1月1日,结束日期填写2029年12月31日。
5.填写主要参与者时不再列入学生(平台(天隼实验室)联合基金除外),青年A类、B类、C类、D类和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为个人申报,不需要列出参与者。
6.项目申请人与参与者须签署纸质公正性承诺书并按要求上传,不得代签字。对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的项目,申请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到附件。
7.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做到“应报尽报”,鼓励有条件申报面上、青年等项目的,不申报区域(娄底市)联合基金项目。
七、申报程序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不需要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申请人和各依托单位请登录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科技云平台”(以下简称“科技云”)进行申报。登录科技云可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新注册的老师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审核账号)。进入申报界面后,请将左上角【年份】改成【2027】,方可申报。
2.项目负责人于9月5日前于系统提交申请书(不需报送纸质版申请书),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于9月7日16:00前通过管理员账号完成本单位申请书系统审核工作,对项目申报人年龄、学位、职称等信息进行审查,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9月7日16:00前报送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xx学院-2027年度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一份至明德楼412室,汇总表电子档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jc8326910@163.com)。汇总表用于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的限项审查,提交后不能再添加或更换,以免因超项导致形式审查不合格,因更换参与人导致项目超项,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责任。
3.9月9日前,学校完成集中审核、推荐,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和推荐。
八、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电话:0738-8710400(刘老师)
省科技厅基金办:0731-88988757、88988701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科技云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921、84586761
附件:
1.2027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执行期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