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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关于做好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工作的通知》(湘财教〔2025〕3号)《关于开展2026年度服兵役普通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6〕19号)及《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6〕20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6-2027学年在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

二、发放标准

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执行,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两学期足额发放,其中2026年秋季学期、2027年春季学期各发放一半金额。

三、发放方式

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校园银行卡。

四、政策说明

(一)退役士兵助学金与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已获得2026-2027学年退役士兵助学金的学生,不能重复发放2026-2027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二)退役士兵学生因自主转专业、学习成绩不佳等个人主观原因导致留级,造成实际在校就读时长超出专业规定学制年限的,超出学制年限的就读学期不得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资助。因学校专业调整、原就读专业撤销等非学生个人主观原因,被迫进行转专业并导致就读时长超出学制年限的特殊情况除外。

五、工作要求与材料报送事宜

(一)全面落实政策宣传。各学院要做好政策宣讲,确保每一位退役士兵学生全面知晓资助政策、发放标准及相关要求。

(二)严格规范审核流程。各学院要严格核查学生在校就读状态、资助获评情况,精准摸排、严谨审核,杜绝错报、漏报、瞒报情况。

(三)按时报送资助名单。请各学院在10月15日前报送《2026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发放名单》(详见附表1),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936587251@qq.com。

(四)规范报送佐证材料。同步于10月15日前,报送获资助学生全套佐证材料,具体包括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导出、更新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后)、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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