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深化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改革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绩效分配改革的激励作用,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结合学报编辑部各岗位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等实际情况,经处务会研究讨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秉承“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采取公平公正、有效激励的相关措施,向重点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确保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合理发放,避免出现平均主义分配现象,充分激励学报编辑部工作人员爱岗敬业,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升期刊编辑的工作效率与质量,促进期刊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绩效考核方案。
二、绩效工资二次分配考核办法
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由加班情况以及日常表现、劳动纪律、工作量及工作业绩等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二次分配绩效工资总额的10%用于平时加班奖励(加班奖励标准不突破学校劳务费标准,已享受非职务性劳务费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部门加班奖励)。因确需加班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应填写加班登记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综合科汇总,由综合科每月公示加班情况。
(二)实行量化考核,量化基准分为80分。
1. 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1)进一步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处理投稿,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得分大于90分且位列前3名者,分别加0.5分、0.3分、0.1分。
(2)责任编辑考核年度下载量位列前3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3)责任编辑考核年度被引用率位列前3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4)责任编辑年度综合考核位列前3名者,分别加3分、2分、1分。
(5)责任编辑所编文章被《新华文摘》长文转载,每篇加3分,奖励2000元;论点摘编每篇加1.5分;篇目辑览每篇加1分,奖励100元。
(6)责任编辑所编文章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长文转载,每篇加3分,奖励2000元;论点摘编每篇加1.5分。
(7)责任编辑所编文章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长文转载,每篇加2.5分,奖励1500元;论点摘编每篇加1.5分。
(8)责任编辑所编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每篇加2分。
(9)责任编辑所编文章被重点期刊转引,每条加1分。
(10)责任编辑向中国社会科学院、985、211高校(名单见附件)的正高职称作者或二级教授以上专家约稿并刊发的独著文章,每篇加1.3分,合著文章不予奖励。
(11)协助其他部门完成学校重要工作并受到学校表扬,每次加0.5分。
(12)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并取得一定成效,每次加0.5分。
(13)主动承担本职以外的重大临时性工作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每次加0.5分。
(14)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每次加0.1分。
(15)个人获得学校荣誉,每次加0.2分;获得市级荣誉,每次加1分;获得省级荣誉,每次加3分。
(16)在期刊质量检查中被抽查到的文章,若质检结果为优秀,责任编辑加3分。
(17)经编辑部会议研究同意的其他事项可酌情加分。
2. 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1)未按时完成责任栏目每期期刊的选题策划和组稿工作,每次扣3分。
(2)责任编辑未坚持期刊政治标准,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和管理,导致出现重大事故,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3)责任编辑未及时做好二级网站的信息更新、数据上传等工作,每次扣1分。
(4)责任编辑年检年审不合格,扣3分。
(5)在期刊质量检查中被抽查到的文章,若质检结果不合格,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若已获得其他资金,则从年底资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具体标准为:一个错别字扣责任编辑0.5分、50元,一个常识错误扣责任编辑0.5分,50元;出现一个政治观点错误,扣除责任编辑1分、100元,同时扣除执行主编100元;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分;
(7)不配合其他部门或科室完成工作任务者,每次扣0.2分;
(8)经编辑部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扣分事项。
3. 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直接定为三等。
4. 加分情况由个人向综合科申报,并由综合科汇总;加减分情况均须经处务会研究决定,由综合科每月公示一次。
三、分配方案
(一)分为三个等级:分数排名前两名为一等,分数排名后两名为三等,其余为二等。
(二)一等奖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金额在平均基数基础上上浮1000元;三等奖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金额在平均基数基础上下浮1000元。
学报编辑部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