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政发〔2026〕20号)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的要求,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和学术要求的前提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于意
副组长:成赛军
成员:张卫明、阳青、谢科峰、周小探、张得才
(二)工作职责:提供转入咨询与帮助,审核拟转入及转出学生资格,组织拟转入学生进行考试,公布拟转入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
二、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入条件
1.符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校政发〔2026〕20号)第八条规定;
2.绩点年级排名在原专业前50%以内,且当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70分;
3.入学后考试成绩无不及格情况。
(二)转出条件
1.原则上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转出学生人数。
(三)转入计划
思想政治教育拟计划接收4人。
(四)遴选办法
1.转专业资格初审
学院转专业小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可参加转专业考核。
2.转专业考核
转专业考核为综合能力面试,面试以口头答复的方式,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评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仪态举止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工作程序
1.学生报名
(1)学生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3日交转出学院教务办,转出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转专业方案审核签署意见,在2026年7月3日前交到转入学院。
(2)转入学院根据本学院的转专业办法审核签署意见,于7月10日前统一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及《转专业学生汇总表》交教务处。
(3)以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按照学校规定统一执行。
2.办理相关手续
教务处于转专业公示结束后下发批准转专业学生的名单,转专业获批学生需尽快完成新专业报到手续。
四、其他
1.转入专业学生在当期继续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试,但如有不及格课程或者达不到转入专业规定条件,取消转入专业资格,其空留计划按照转专业遴选的成绩排名按顺序递补。
2.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2026年6月24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