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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领导

书记:肖兵明

肖兵明,男,汉族,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教育学硕士,现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1999年毕业于湖南科技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历任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辅导员,娄底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策研究室干事、党政办秘书科科长、纪委监察室综合科长,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离退办党总支副书记兼副主任。2015至2018年,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驻新化县水车镇长石村扶贫工作队长,期间2017至2018年任新化县县委常委(挂职),2018至2021年5月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院长:朱耀斌

朱耀斌,男,汉族,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双峰人,法学博士,教授。法学院党总支委员、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史、公共经济学等课程教学,主持校级精品课程《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兼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曾国藩与湘中文化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重点学科方向带头人。先后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1996-1999)和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05-2008)攻读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获评经济学副教授;2013年,获评为法学教授。2014年——2016年,先后赴台湾东海大学、中山大学和英国University of Central Lancashire (UCLan)进行学术交流和学习。2018年,赴美国耶鲁大学东亚研究所和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访学。主持并完成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湖南省教育厅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各1项、社科规划研究课题3项、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2项、市科技局软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各1项。主持并完成教改项目2项。出版专著1部,先后在《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学术论坛》《学习与实践》《湖南社会科学》《山东社会科学》《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理论视野》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获社科成果奖4项。所撰写的湖南省智库研究报告《湖南加快融入“沪昆经济带”,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系统思考》获省委常委批示并纳入省发改委“十四五”规划编制参考。

副书记:邓南南

邓南南,女,汉族,1983年生,中共党员,理学学士。现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2005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历任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部)副处(部)长、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新闻中心主任。

副院长:唐全民

唐全民,男,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湖南娄底人,法学硕士,副教授。兼职律师,娄底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兼任湖南省法理学研究会、湖南省环境法研究会及湖南省案例法学研究会理事。

长期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在教学方面,主讲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等专业核心课程,多次获得优秀教师、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实习指导老师等荣誉称号。科研上,主持省级课题5项,厅、市级课题多项,在《湖南社会科学》、《学习与实践》等国家级、省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5篇,获娄底市社科成果二等奖1项。在社会服务上,主持完成“《娄底市孙水河保护条例》立法起草法律咨询服务”等多项横向课题。所撰写的智库研究成果曾获得省级领导批示。

副院长:付盾

付盾,湖南娄底人,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现任法学院副院长,校级应用特色学科法学学科负责人,湖南省法学会法学理论研究会理事,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外部董事,娄底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二级心理咨询师。

2007年6月在河北农业大学获管理学学士,2010年6月在武汉大学获法律硕士,2023年12月在湘潭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10年6月起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工作,主要从事法学理论、检察理论研究。任教《法理学》《司法制度概论》等课程。出版个人学术专著1部,主持、参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广西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家》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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