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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8    作者:     来源:     点击: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党总支部

体育学院党〔20185


关于公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的通知

院属各支部、各科室:

现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公布。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31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31日印发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体育学院

辅导员工作岗位职责

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结合体育学院实际,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和学院党委的安排,在学院学生教育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2、做到与学生同住、知情、关心和引导;建立与学生家长的联络沟通机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和生活状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及时化解学生中的矛盾。

3、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引导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4、做好“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各项奖励的推荐工作;做好学年小结、素质综合测评、毕业鉴定等工作;做好学生军训、奖学金评定、贷款、宿舍达标、勤工助学以及违纪学生的处理等有关工作。

5、密切联系学生,经常深入了解学生的课堂纪律、自习、考勤等情况,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时刻关注学生中的异常情况,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对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纪律、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做到早预测、早发现、早报告,对出现的突发事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应急处理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分管领导报告。

6、辅导员每周与学生谈话不少于一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班长、团支书联系会;了解学生情况,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反馈情况;每周至少听一至两次所带年级的课程,了解学生出勤及学习纪律等情况;每周至少下寝2次;每周早巡查至少1次;

7、齐抓共管,保持辅导员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做好学生的专业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就业指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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