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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
2017-11-02 15:54     (次数)

一、评选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的补充规定》(附件2)要求,符合国、省以及我校我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要求和程序,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精准、透明地产生信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二、评定小组

(一)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代武

副组长:刘  

 管:肖元元

 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班级评审小组

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7~9人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可视班级人数适当调整,应为单数),评审小组成员组成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且不参与申报本次的国家奖助学金。

(三)信息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程序

文件下达工作开展数据汇总研究决定广泛公示

1、国家励志奖学金以专业和年级作为评选单位,由信息学院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评定,评定结论进入班级公示反馈。

2、国家助学金以班级作为评选单位,各班级评审小组需严格按既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定,评定结论要在班级先期公示。

三、国际励志奖学金

资格审查名额配置条件甄别数据控制班级反馈

1、资格审查

1)已经入选2017年学校经济困难家庭数据库的在籍在读学生。

2)2016~2017学年考试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所在年级所在专业的前10%,无不及格现象。

3)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扣分不超过(含)1分。

4)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2、名额配置

1)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视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同时也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

2)首先按在校人数计算出各专业的配置总数,然后再按年级实际候选人数分解到该专业的各个年级。

分解配置的原则是顾及所有(名额分散,即配置计算的整数分配到各年级)、切合实际(着重排名,即配置计算的小数部分之和=1时,配置给计算中有小数且排名之和较低者所在的年级;配置计算的小数部分之和=2时,将较小的小数配置给小数较大的年级)、特困优先(同等情况,即同等条件下特困优先)。

3、条件甄别

2017年下学期开学至今,无《关于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的补充规定》中所列举的一票否决的事实。

4、数据控制

1)注入符合条件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年级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年级排名,取两项排名之和。

2)按专业年级所配置的人数,取两项排名之和较低者。两项排名之和相同时,优选次序是特困学生,其次是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较高者。

5、班级反馈

1)将通过上述环节初评出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通报班级,公示及接受意见反馈。如被反馈者被证实确实不符合评选资格或条件,取消被反馈者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2)被取消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述程序在同专业中产生。

四、国家助学金

名额配置资格审查数据甄别过程控制班级公示

1、名额配置

1)各班国家助学金的名额配置由特困配置、定向配置和余额配置组成。

①特困配置是指学校直接按学院特困学生人数划拨的一等助学金,直接划拨到所在班级,原则上要评给特困学生。

②定向配置是指学校为教室勤工助学人员、寝室巡查人员、学院为助理辅导员划拨的一等/二等助学金(助理辅导员如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则不再划拨),直接划拨到所在班级,原则上要评给指定人员。

③余额配置是指从学校划拨的总的助学金中,去除特困配置和定向配置人员后剩余的、按比例划拨到班级的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如果特困配置人员和定向配置人员都符合评选条件,则班级的余额配置可以理解在班级剩余的贫困学生中需要评出的人员。

2)班级贫困学生余额等于班级贫困学生总数,减去该班国家奖学金贫困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困配置和定向配置后所得到的人数。

3)基于不重叠的原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有定向配置,则该配置直接进入学院的总余额中;同理,如同一人有特困配置或者(多个)定向配置,则取最高等级配给所在班级,其他归为总余额。但特困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如有学校划拨的定向配置,该配置划拨到所在班级。

2、资格审查

1)已经入选2017年学校经济困难家庭数据库的在籍在读学生。

2)对照评比标准和要求,以书面的形式向信息学院自主申请(申请书交班主任)。

3)2017年下学期开学至今,无《关于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的补充规定》中所列举的一票否决的事实。

4)特困配置、定向配置人员,如果不符合评选条件,应该取消其评选资格,其配置的一等/二等助学金用于其他符合条件的本班贫困学生。

3、数据甄别

1)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得者的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扣分不超过(含)10分。

2)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得者的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扣分不超过(含)15分。

3)国家三等助学金获得者的2016~2017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扣分不超过(含)20分。

4、过程控制

1)班级评审小组在收集学生申请材料后,认真核对材料内容,参照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我院的评定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将不合申报资格的材料退回学生本人,并向其说明退回理由,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

2)深入学生之中,充分了解学生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经济状况等内容,尤其要认真核定有无《关于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的补充规定》中所列举的一票否决的事实(学工部门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班级调查了解核实的相关事实)。

3)班主任召集班级评审小组会议,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通过民主评议,按班级配额等额推荐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5、班级公示

1)在全班公示班级评选结论(推荐对象),征求意见。

2)按要求制表和上报。

信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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