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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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01 点击: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目标管理实施方案》(2021版)和学校2021年总体工作安排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部门对照2021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评,于12月22日(周三)下午5:30以前向督查处报送自评报告(采用清单式表述,注明是否完成及完成的相关依据,因客观原因造成未完成或部分未完成情况时,可陈述理由)。纸质稿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明德楼214室督查处文军根同志,电子稿发1105460061@qq.com

二、请各单位、各部门就2021年全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撰写一个简要的清单式工作总结,文稿内容不超过一面纸(700字左右、用4号宋体),作为年终中层单位集中述职测评会交流用,并于12月27日(周一)以前将纸质稿报送督查处文军根同志,电子稿发1105460061@qq.com

三、请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方案》第四章第十二条第四款第2点之要求,于12月22日(周三)下午5:30以前向督查处申报“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加分情况。模板见附件1《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

四、根据《方案》内容,教学单位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满分为90分。其中教学(含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25分、评建7分均由刘建勋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科研18分、社会服务校企协同育人10分均由朱强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师资队伍建设7分由刘铁峰副校长牵头组织考核评分;学生管理(含共青团、安全保卫、征兵、校友等工作)18分、毕业生就业工作5分均由曹鑫副校长牵头组织评分。此项工作请于12月28日(周二)以前完成,并分项公示考核评分结果。负责考核的相关部门于12月30日(周四)下午5:30以前将考核评分结果报送督查处。模板见附件2-8《2021年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

五、12月下旬学校目标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加分与扣分情况集中进行核定并统计。扣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9《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

六、12月中上旬目标办将组织师生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

附件1: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分情况申报表.doc

附件2-8:2021年职能部门对教学单位年度考评表.doc

附件9:2021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扣分情况统计表.doc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