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成人(函授)高等教育学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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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27 点击: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清理成人(函授)高等教育学籍的通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8年第21次校务会研究,对我校成人(函授)高等教育最长学习年限作出如下规定:

1、取得我校函授学籍的学生,允许分段完成学业,原则上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正常修业年限以外5年。

2、无论因何原因,或以何种形式退学的函授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3、拥有我校成人(函授)高等教育学籍但未毕业的2007级至2014级高升本学生,以及2007级至2016级专科和专升本学生,可以于2019110日前到所在函授站申请复学,按要求办理复学手续。自此时间以后,凡超过我校成人(函授)高等教育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均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籍管理系统将自动注销其学籍。

特此通告。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8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