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对失联党员段辉丹、陈江华两位同志给予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2025年11月24日 15:29  点击:[]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对失联党员段辉丹、陈江华两位同志给予停止党籍处理的决定


二级党组织:

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党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段辉丹、陈江华两位失联党员给予停止党籍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及决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名同志基本情况

段辉丹,女,汉族,湖南省衡阳县人,身份证号4304XXXXXXXXXX0182,于2021年12月3日在我校商学院加入中国共产党,2023年6月从我校毕业。

陈江华,女,黎族,海南省陵水县人,身份证号4600XXXXXXXXXX0725,2021年5月31日在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5月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2022年9月因专升本入学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商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2024年6月从我校毕业。

二、失联及处理过程

段辉丹、陈江华两位同志毕业后,长期未参加党组织生活、未按期交纳党费,未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学校及商学院党组织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查找,均未取得有效联系,两位同志已处于失联状态。

为严肃党内纪律,规范党员管理,商学院学生第三党支部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党员大会,就两位同志失联情况进行专题讨论,经支部全体正式党员表决,一致同意给予段辉丹、陈江华同志停止党籍处理。该意见经商学院党总支部审议后,报请学校党委研究。

三、处理决定及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之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给予段辉丹、陈江华两位同志停止党籍处理,停止党籍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11月24日起至2027年11月24日止。

停止党籍期间,若两位同志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由所在党组织按程序核查审批;停止党籍2年后仍无法取得联系的,将按规定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四、公示事宜

本决定相关信息将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商学院官网、学校党委组织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与停止党籍期限一致,自2025年11月24日至2027年11月24日。

各二级党组织要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常态化开展党员联系排查工作,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切实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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