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官网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暂行管理办法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31 | 浏览次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202127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现将《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暂行管理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7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年7月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品暂行管理办法

1、实验室及实训中心所需实验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由各实验室及实训中心根据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经费的可能,提出学期计划,报主管院长批准后,由使用部门根据学院的定点采购点采购。

2、物品入库前必须及时认真的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价格出入大或数量短缺等问题,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由经办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若发现问题不报告、不请示,擅自处理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经济损失,直接追究经办人和库管人员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3、库存物品要做到定位存放,陈列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库管人员要注意改善库房保管条件,经常对库存进行盘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品损坏、变质和丢失。

4、购入、发放、使用的数量必须详细纪录,消耗要登记用途。


← 上一篇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自行物质采购办法 下一篇 → 成立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学术分委会
链接复制成功!
×

分享到微信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在手机端打开本页,
或转发给好友 /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