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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3

来源: | 发布时间:2023-12-31 | 浏览次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能机学2021〕4

关于发布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的通知

学院行政办、教务办、学工办、各教研室:

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升二级学院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校政发〔201651号)和《迎接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校政发〔201736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修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附件:能源与机电工程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0217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办公室202171日印发

附件: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实验实训教学和改革。

负责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

四、负责实验实训和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等

五、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负责完成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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