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2026年约稿制度

作者: 时间:2026-06-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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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和《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出版导向和学术导向,进一步提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的学术质量、栏目特色与社会影响力,规范约稿、组稿工作程序,优化学术资源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约稿,是指编辑部围绕办刊宗旨、重点栏目和年度选题计划,主动向校内外专家学者邀约原创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工作。约稿应遵循“质量第一、公平透明、学术引领、规范运作”的原则,约稿稿件与自由来稿执行同一学术标准与审稿程序,不得以约稿为由降低质量要求,坚决杜绝“关系稿”“人情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本刊约稿工作,提高稿源质量与组稿效率,构建常态化、制度化的优质稿源供给机制,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学术期刊管理及本刊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刊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刊以编辑部名义开展的所有约稿、组稿及相关酬金发放活动,包括面向校外知名专家、校内学科骨干、青年学者以及专题/专栏作者的约稿。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正确导向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严守出版纪律与意识形态底线。

2.质量优先原则。以学术创新价值、现实关怀和学术规范为选稿核心标准,实行“优稿优用、劣质淘汰”。

3.公平公正原则。约稿信息、审稿程序、稿酬标准公开透明,约稿不降低审稿标准,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关系稿”“人情稿”。

4.学术引领原则。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科前沿与学校优势特色学科主动策划选题,发挥学术期刊的学术引领和阵地作用。

5.规范运作原则。约稿实行计划管理、全程留痕、集体决策、档案完备,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

第四条 约稿工作小组

编辑部成立约稿工作小组,由主编任组长,常务副主编任副组长,各栏目责任编辑为成员。约稿工作小组负责年度约稿计划的制定、重点约稿对象的遴选、约稿协议的审核及约稿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五条 职责分工

约稿工作各主体职责如下:

职 责 主 体

主 要 职 责

主 编

审定年度约稿计划与重点选题;审批重大约稿事项及高端专家约稿;监督约稿制度执行。

常务副主编

组织制定年度约稿计划;统筹协调各栏目约稿;审核约稿函与约稿协议;向主编报告重大事项。

责任编辑

提出本栏目约稿选题与对象建议;具体实施作者沟通、约稿函发送、进度跟踪与来稿初审衔接。

编委会委员 / 特邀专家

推荐约稿对象;参与重点选题论证与高端稿件学术把关;提供学科前沿信息。

编辑部办公室

负责约稿档案、协议、酬金材料的归集与台账管理;办理酬金发放手续。

第三章 约稿对象与条件

第六条 约稿对象

约稿对象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类 别

约 稿 对 象 条 件

校外知名专家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及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学术水平。

校内学科骨干

本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和稳定高水平产出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及学科带头人。

青年学者

近年取得突出研究成果、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本刊相关栏目学科方向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

专题合作学者

围绕本刊年度重点专题/专栏,由责任编辑会同相关学科专家共同遴选的专题作者群体。

第七条 约稿基本条件

约稿稿件须为未经公开发表的原创学术论文,不存在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等学术不端行为。

稿件须符合本刊办刊宗旨、栏目定位与年度重点选题方向,具有较强的理论深度、创新价值或现实关怀。

作者须保证稿件的学术规范和著作权清晰,无侵权、泄密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四章 选题策划与约稿类型

第八条 年度选题策划

约稿工作以年度选题计划为引领。每年第四季度,约稿工作小组组织召开年度选题论证会,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哲学社会科学前沿、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及本刊栏目建设需要,确定下一年度重点约稿选题方向,形成《年度约稿选题指南》。

第九条 约稿类型

根据本刊办刊实际,约稿分为以下类型:

约 稿 类 型

适 用 说 明

重点选题约稿

围绕《年度约稿选题指南》确定的重点方向,向相关领域专家定向邀约原创论文。

高端成果约稿

向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知名学者邀约体现学科前沿水平、具有较高学术引领价值的成果。

专题/专栏约稿

围绕特定主题组织 2—3 篇系列论文,作者应来自不同单位,独立署名、各自负责。

会议/纪念约稿

结合重要学术会议、纪念活动或学科建设节点组织的专题性约稿。

日常补充约稿

针对栏目稿源结构和刊期需要,对特定学科方向进行的常态化补充约稿。

第五章 约稿程序

第十条 约稿流程

约稿工作按以下程序实施,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环 节

责任主体

主 要 内 容

选题提出

责任编辑

依据年度选题指南,提出约稿选题、对象及预期成果建议,报约稿工作小组。

集体研究

约稿工作小组

对约稿选题与对象进行论证,形成年度约稿计划,报主编审定。

作者沟通

责任编辑

与拟约稿作者沟通选题方向、篇幅、交稿时间等,确认约稿意向。

发送约稿函

编辑部

向确认意向的作者发送正式约稿函,明确选题、要求、时限及双方权利义务。

签订协议

编辑部/作者

对高端约稿、专题约稿及有酬金约定的约稿,签订约稿协议并归档。

进度跟踪

责任编辑

对约稿进度进行跟踪提醒,协调解决写作中的合理需求。

来稿审理

编辑部

约稿来稿进入本刊统一审稿流程,与自由来稿执行同一标准。

归档备案

办公室

将约稿函、协议、审稿及酬金材料立卷归档,建立约稿台账。

第六章 稿件要求

第十一条 内容与格式要求

约稿稿件须符合本刊《投稿须知》及文献著录规范,主要要求如下:

要 求 项

具 体 说 明

内容导向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主题鲜明、论证充分、逻辑严密、语言规范。

篇幅

一般以 10000—15000 字为宜,专题/专栏论文可根据选题适当增减。

摘要与关键词

附 200—300 字中文摘要及 3—5 个关键词;附英文题名、摘要和关键词。

作者信息

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研究方向、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基金项目

如为基金项目成果,须准确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多项基金按级别依次列出。

参考文献

采用本刊规定著录格式,做到文献引证规范、核对无误。

学术不端检测

来稿须通过学术不端文献检测,文字重合率原则上不高于 15%。

第十二条 专题/专栏特别要求

专题/专栏一般由 2—3 篇论文组成,作者应来自不同单位,独立署名、各自对其论文负责。

专题须附“主持人语”(约 800—1500 字),由专题组织者或责任编委撰写,说明专题选题意义、各篇内容及学术价值。

专题论文须围绕同一主题形成学术对话,避免主题分散、各自为政。

第七章 审稿与编辑流程

第十三条 统一审稿标准

约稿稿件一律纳入本刊统一审稿流程,实行“三审三校”制和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与自由来稿执行同一学术标准和政治质量、学术质量、编辑质量标准,不因约稿身份降低或放宽要求。

第十四条 审稿与编辑各环节时限

各环节原则上按以下参考时限执行,确保刊期稳定和作者体验:

环 节

参考时限

说 明

初审(责任编辑)

5 个工作日

对来稿的政治导向、学术规范、选题契合度进行初审。

专家外审(双向匿名)

20 个工作日

送相关学科专家匿名评审,必要时送第二位专家复审。

复审(副主编/编委)

5 个工作日

综合外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报主编终审。

终审(主编)

5 个工作日

对稿件是否采用作出最终决定。

退改与复核

视作者修改情况

修改稿返回后由责任编辑复核,必要时再次送审。

编辑加工与三校

30 个工作日

完成编辑加工、排版及三次校对,作者配合核对校样。

第十五条 快速通道

对国家重大战略急需、重大学术会议成果及主编认定的高水平约稿,可启动快速审稿通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理进度,自收稿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反馈终审意见。

第八章 稿酬标准与发放

第十六条 优稿优酬

约稿稿酬实行“优稿优酬、按质分级”原则。根据作者层次、稿件学术水平和约稿类型,稿酬标准参考如下(税前):

作者/稿件层次

参考稿酬

适 用 说 明

知名学者/高端成果

20000 元/篇

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突出学术影响力的知名学者约稿。

教授/学科带头人

10000 元/篇

正高级专家及学科带头人约稿,稿件学术水平较高。

副教授/青年骨干

8000 元/篇

副教授及具有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项目的优秀青年学者约稿。

一般约稿/专题论文

5000 元/篇

符合约稿条件的一般约稿及专题/专栏论文。

注:上述标准为参考区间,具体金额由约稿工作小组根据稿件实际学术水平、篇幅及约稿类型提出建议,按本刊财务审批权限报批后确定;专题/专栏主持人语不单独计酬。同一稿件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第十七条 稿酬发放

6.约稿稿酬在稿件通过终审并正式发表后,由责任编辑填写《约稿酬金发放审批表》,附约稿协议、用稿通知等材料,按程序签批后发放。

7.稿酬原则上通过学校财务系统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作者本人,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因作者原因撤回稿件或稿件未通过审稿程序的,不发放约稿稿酬;已发约稿函但未成稿的,不视为债权债务关系。

第九章 著作权与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著作权约定

稿件一经本刊发表,除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外,作品的首次出版权、汇编权及本刊依法享有的数字化传播权等,按约稿协议及本刊投稿须知约定执行。

作者应保证稿件为原创成果,未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作者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稿件,或交付稿件不符合约定要求且经修改仍无法满足发表条件的,编辑部有权终止约稿约定。

因作者学术不端行为(一稿多投、抄袭剽窃、数据造假等)造成不良影响的,编辑部有权撤销用稿决定,已发稿酬应予退还,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

编辑部应依约保障作者合法权益,按约定程序及时审理稿件并反馈意见;非因法定或约定事由不得擅自使用稿件。

第十章 档案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 约稿档案

编辑部应建立约稿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约稿函、约稿协议、审稿意见、用稿通知、酬金发放审批表等材料统一立卷归档,保存期限按本刊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信息公开与监督

年度约稿计划、重点选题及稿酬标准应在编辑部内部公开,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编委会及广大作者的监督。约稿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解释权

本制度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施行日期

本制度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联系方式 Tel:0738-8325172 Email:ldjourna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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