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6年3月政治学习资料

作者: 时间:2026-03-18 点击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政治学习资料汇编


党委宣传部编

2026年3月

目录

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    2        

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    4        

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    10        

习近平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15        

在二〇二六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16        

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    19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4        

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27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    35        

“十五五”规划纲要节选    67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节选    79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97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07        


 


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新华社北京1月31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30日下午就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进行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前沿技术不断涌现,引领和支撑未来产业快速崛起。要站在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战略高度,立足客观条件,发挥比较优势,坚持稳中求进、梯度培育,推动我国未来产业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余晓晖同志就这个问题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认真听取讲解,并进行了讨论。

习近平在听取讲解和讨论后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培育发展未来产业,对于抢占科技和产业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对于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强化政策支持,推动未来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

习近平强调,未来产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等特点,需要科学谋划、全局统筹。要聚焦“十五五”时期我国未来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科学论证技术路线,提升前沿技术战略预判能力。要综合考虑国家战略需求、技术成熟程度、要素支撑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错位发展。要强化产业协同,推动未来产业同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相得益彰。

习近平指出,科技突破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产业发展的速度、广度、深度。要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产业出题、科技答题”,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强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习近平强调,很多未来产业的兴起是靠企业一步步突破带动的。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大力培育核心技术领先、创新能力强的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引领带动产业向前沿和高端领域迈进。

习近平指出,未来产业培育周期长、市场风险大,政策上要支持,政府要做好服务。要完善财税等政策,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全方位做好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习近平强调,未来产业发展涉及面广,必须健全治理体系。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防范相关风险,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要深化国际合作,积极推动各方标准共建、规则共商、产业共促。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科技前沿知识学习,努力做到知科技、懂产业、善决策。


 


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建设金融强国

来源:《求是》2026年第3期

习近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第一,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最本质的特征,是我国金融发展最大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我国金融发展的重大成就,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取得的。而金融系统出现的许多问题,根源就在于金融领域不少单位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落实党的领导弱化虚化,党的政治建设薄弱,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因此,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我们党领导的金融事业,归根到底要造福人民,与一些国家金融为资本服务、为少数有钱人服务的本质截然不同。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要站稳人民立场,增强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第三,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如果热衷于自我循环、自我膨胀,金融就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迟早酿成危机。我国金融必须守好服务实体经济本分,推动高质量发展,决不能脱实向虚。

第四,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既有管理和分散风险的功能,又自带风险基因。我国金融体量和复杂程度今非昔比,风险的系统性关联性大大增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做好风险防控,增强金融体系韧性。

第五,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金融交易涉及复杂多样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信息不对称特征,对信用的要求非常高,必须有健全的监管制度。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法律和市场规则体系,有禁必止,违法必究,保障金融市场健康运行。

第六,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是国有金融机构占主体,但存在间接融资和债权融资比重偏高、金融服务普惠性不足等问题,还存在金融泛化、乱办金融、大量非法金融活动。针对这些问题,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顺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关系,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七,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金融对外开放必须确保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既要防范开放本身带来的风险,还要防范博弈对手蓄意制造的风险。要把握好开放的节奏和力度,切实提升金融监管能力,以更高水平风险防控保障更高水平金融开放。

第八,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金融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要稳字当头,宏观调控、金融发展、金融改革、金融监管、风险处置等都要稳,金融政策的收和放不能太急,防止大起大落。同时,要积极进取,把该立的抓紧立起来,在稳住阵脚、稳住基本态势中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前进。要坚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工具,促进宏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几条,明确了新时代新征程金融工作怎么看、怎么干,是体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的有机整体。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既遵循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具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鲜明特色,与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质区别。我们要坚定自信,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完善,使这条路越走越宽广。

我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什么是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一是拥有强大的货币,在国际贸易投资和外汇市场广泛使用,具有全球储备货币地位。二是拥有强大的中央银行,有能力做好货币政策调控和宏观审慎管理、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三是拥有强大的金融机构,运营效率高,抗风险能力强,门类齐全,具有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四是拥有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能够吸引全球投资者,影响国际定价体系。五是拥有强大的金融监管,金融法治健全,在国际金融规则制定中拥有强大话语权和影响力。六是拥有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我国虽然已是金融大国,银行体量、外汇储备等指标世界第一,债市、股市规模世界第二,保险规模也名列前茅,但总体上大而不强。建设金融强国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

建设金融强国,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

一是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要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货币政策框架,完善基础货币投放和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发挥好货币信贷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功能,有效维护人民币币值和经济金融稳定。

二是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要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发展多层次股权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发挥好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作用,强化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功能。

三是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我国金融机构门类齐全,关键是要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在服务实体经济上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各类金融机构都要坚守初心、回归本源,切实增强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

四是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切实提高监管前瞻性、精准性、协同性、有效性,构建金融安全网。

五是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5篇大文章,加快金融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六是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市场准入、监管标准和运营要求,提高关键金融基础设施自主水平和软硬件安全可靠性。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要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一要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重信守诺。金融行业以信用为基础,更要坚持契约精神,恪守市场规则和职业操守。要发扬“铁算盘、铁账本、铁规章”传统,始终不做假账。坚持欠债还钱,珍惜信誉,不当老赖。要加强行业自律,对严重失信者终身禁业。

二要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见利忘义一向为君子所不齿。金融具有功能性和盈利性双重属性,盈利要服从功能发挥。金融行业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实现金融与经济、社会、环境共生共荣。

三要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国际上一些金融机构能够成为百年老店,基业长青,最重要的秘诀是稳健审慎。金融行业要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稳健审慎经营,既看当下,更看长远,不贪图短期暴利,不急躁冒进,不超越承受能力而过度冒险。

四要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关键是解决好金融为谁服务、为什么创新问题,紧紧围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便利人民群众推动创新,不能搞伪创新、乱创新。

五要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金融运营特别讲究依法合规。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要严格遵纪守法,遵守金融监管要求,自觉在监管许可的范围内依法经营,不能靠钻法规和制度空子、规避监管来逐利,更不能撞红线、冲底线,游走于法外。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月16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上讲话的节录


 


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

(2026年1月30日中共中央批准十五五2026年1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十五五为了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十五五本办法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在日常监督工作中,同下级党委(党组)、单位党组织(以下统称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严格自律情况开展的谈话(以下简称监督谈话)。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开展监督谈话,党的基层组织开展监督谈话,参照本办法执行。

党组织采取谈话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或者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十五五党委(党组)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第四条十五五开展监督谈话,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二)坚持突出重点;

(三)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四)坚持问题导向;

(五)坚持实事求是。

第五条十五五监督谈话包括定期谈话和及时谈话。

党委(党组)应当结合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审计监督、专项督查、干部考核等情况,制定开展定期谈话的年度计划,明确工作分工和完成时限。地方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党组(党委)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一届任期内,应当做到对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定期谈话全覆盖。

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委(党组)应当及时谈话:

(一)信访举报反映其所在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的问题较多或者较为突出;

(二)其所在党组织因履责不力或者作风不正被上级党组织通报批评,或者引发负面舆情、造成不良影响;

(三)其所在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中,被发现存在的问题较多或者较为突出;

(四)其所在党组织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暴露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

(五)其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其他需要开展及时谈话的情形。

第六条十五五党委(党组)办公厅(室)〔履行办公厅(室)职责的部门,下同〕负责组织监督谈话工作。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机构以及审计机关等相关单位立足职能职责予以配合,提出被谈话人人选的建议,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根据需要派员参与谈话。

第七条十五五开展监督谈话,应当由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作为谈话人,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其中,对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开展定期谈话的,应当由上一级党委书记作为谈话人。

第八条十五五开展监督谈话,应当根据被谈话人及其所在党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谈话内容,做到直奔主题、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只讲成绩不讲问题,防止当老好人、爱惜羽毛,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第九条十五五开展定期谈话的,谈话人应当认真做好谈话准备,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等法规文件,深入了解被谈话人及其所在党组织有关情况。被谈话人应当认真对照上述法规文件开展自查,深入查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严格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开展及时谈话的,谈话人应当聚焦被谈话人存在的问题,做好谈话准备。

第十条十五五开展定期谈话,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被谈话人报告自查情况;

(二)谈话人通报有关情况、严肃指出问题;

(三)被谈话人就有关问题作说明;

(四)谈话人提出整改要求;

(五)被谈话人作表态发言。

开展及时谈话,参照前款规定进行,并形成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十五五被谈话人应当围绕监督谈话指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检视,在谈话结束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将谈话后的思想认识、整改措施向开展谈话的党委(党组)报告。其中,对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整改措施,应当向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

被谈话人应当在谈话结束后3个月内向开展谈话的党委(党组)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十五五党委(党组)办公厅(室)应当汇总留存谈话记录、被谈话人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情况等材料,并将有关情况抄送本级纪律检查机关(派驻本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

第十三条十五五党委(党组)在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时,应当把开展监督谈话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的重要内容。

党委(党组)在每年年初报送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中,应当专门报告上一年度开展监督谈话工作的情况。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将开展监督谈话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十五五上级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等相关考核工作中,应当了解下级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监督谈话工作的情况。

第十五条十五五上级党组织在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意发现和推动解决监督谈话工作存在的问题。

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党委(党组)开展监督谈话情况、被谈话人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

第十六条十五五对于监督谈话中涉及党组织尚未公开的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有关人员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十五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一)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监督谈话职责;

(二)被谈话人在监督谈话中不如实报告情况;

(三)被谈话人落实整改要求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顶风违纪;

(四)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十八条十五五军队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军队党委开展监督谈话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十五五本办法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十五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习近平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新华社北京2月12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40年来,在推动基础研究、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习近平强调,新征程上,希望你们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强化基础研究战略性、前瞻性、体系化布局,深化科学基金改革,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提升资助效能,推动营造良好科研生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支持广大科研人员勇攀科学高峰、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于1986年2月,经过40年发展,已成为国家资助广大科研人员开展基础研究的重要渠道。


 


在二〇二六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

(2026年2月14日)

习近平

来源:新华社

同志们,朋友们:

丙午马年春节即将到来。今天,我们欢聚一堂,辞旧迎新。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和国务院,向大家致以节日的美好祝福!向全国各族人民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拜年!

即将过去的乙巳蛇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迎难而上、砥砺前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圆满收官,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年来,我们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展现出强大韧性和活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各项事业互促共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我们胜利召开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发展蓝图。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庆祝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在粤港澳三地联合举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进一步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我们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成功举办上合组织天津峰会、全球妇女峰会,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注入更多确定性和正能量。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一年来的收获沉甸甸,这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成就令人鼓舞,奋斗增添信心。只要保持战略定力,一步一个脚印坚定朝前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扎实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就一定会不断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同志们、朋友们!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我们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中华文化里,马是刚健雄壮、自强不息的象征,昭示着行稳致远、兴旺发达的前景。丙午马年,希望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定必胜信心,保持昂扬斗志,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策马扬鞭、勇往直前,共同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马年吉祥!

谢谢大家!


 


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

来源:《求是》2026年第4期

习近平

2026年经济工作头绪多,要抓住关键、纲举目张。

(一)坚持内需主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用好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适应消费结构变化,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给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间。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释放文旅、赛事、餐饮、康养等服务消费潜力。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优化入境消费环境,打造“购在中国”品牌。

要着眼惠民生增后劲,推动投资止跌回稳。适当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优化实施“两重”项目,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提高用于项目建设比重并单列,继续发挥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有效带动各类投资增长。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提高民生类投资比重。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建立可持续投融资模式,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坚持创新驱动,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不断催生新质生产力。制定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方案。加大对基础研究的长期稳定支持力度,强化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和战略前沿领域布局,努力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扩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制定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实施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打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新兴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未来能源、具身智能等产业。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完善人工智能治理。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壮大领军创业投资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

(三)坚持改革攻坚,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积极推进闲置低效存量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年轻一代企业家健康成长。加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价格改革,促进可持续经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地方税体系。规范商业银行竞争秩序,深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

(四)坚持对外开放,推动多领域合作共赢。国际经贸格局正在重塑,要以开放增进合作、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服务领域自主开放,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推动跨境电商加海外仓模式扩容升级。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积极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扩大本地化生产。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抓住全球南方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合作机遇,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落实对非洲建交国实施零关税等开放措施。有序清理规范各类开发区、园区和展会论坛。

(五)坚持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和区域联动。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县域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合理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严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统筹生产、收储和进口政策,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各地区要准确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强化主体功能,发挥比较优势。加强改革攻坚、政策赋能和要素保障,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持续提升综合竞争力。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加快发展。加强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健全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实施国家产业转移发展提升工程,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坚持“双碳”引领,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推动新增用电主要由新能源发电满足。建设智能电网和微电网,扩大绿电应用,建设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强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扎实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加强重点湖泊治理,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加紧补齐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

(七)坚持民生为大,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着力稳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创业支持引导,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适应学龄人口结构变化,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和优质高校本科招生。优化药品集中采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结余留用政策,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对独居老人、失能失智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落实育儿补贴等支持政策,倡导积极婚育观,努力稳定新出生人口规模。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加强社会心理疏导,推进基层矛盾排查化解。

(八)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加强防风险和促发展政策协同,进一步增强发展韧性。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进一步发挥“保交房”的白名单制度作用,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督促各地主动化债。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稳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充实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12月10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一部分。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来源:“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7日召开会议,讨论国务院拟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稿和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经过5年持续奋斗,“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

会议认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党中央领导下科学编制实施“十五五”规划纲要,努力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会议要求,在“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讨论过程中,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广泛凝聚共识。

会议指出,做好今年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要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改革举措与宏观政策协同。要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能力建设。要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来源:《求是》2026年第5期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个道理,我们都要牢记在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

(2012年12月15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用人得当,就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对那些勇担当、有本事、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个性鲜明的干部,往往会出现认识不尽一致的情况,组织上一定要为他们说公道话。如何考准考实干部政绩,也是一个难点。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一些干部惯于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然后拍屁股走人,留下一屁股烂账,最后官照当照升,不负任何责任。这是不行的。我说过了,对这种问题要实行责任制,而且要终身追究。

(2013年6月28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县一级领导要谋几十万、上百万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计,管千头万绪的事务,这个舞台足够大,刚才你们也说到了,是“芝麻官”千钧担。党把干部放在这样一个岗位上是信任,是重托,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

(2015年1月12日在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既要求干部自觉履行组织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违纪违法,又对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要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他们更好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新征程上,不可能都是平坦的大道,我们将会面对许多重大挑战、重大风险、重大阻力、重大矛盾,领导干部必须有强烈的担当精神。领导干部不仅要有担当的宽肩膀,还得有成事的真本领。既要大胆讲政治,又要善于讲政治;既要矢志抓发展,又要善于抓发展;既要勇于抓改革,又要善于抓改革;既要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又要善于化解矛盾和问题;既要有想干事、真干事的自觉,又要有会干事、干成事的本领。

(2017年10月27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干部干部,要干字当头。这既是职责要求,也是从政本分。前不久,党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反响很好,要抓好落实。“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对干部最大的激励是正确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能激励一大片。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大胆用起来,让干部看到只要真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组织上是不会埋没的。对不作为的干部,坚决果断调下去,不让那些做样子、混日子、要位子的“官油子”得势得利。

(2018年7月3日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党的干部要以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要在选人用人上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部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干的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2018年11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组织敢于担当,干部才会有底气。要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探索就有可能失误,做事就有可能出错,洗碗越多摔碗的几率就会越大。我们要正确把握失误的性质和影响,坚持我讲的“三个区分开来”,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18年11月26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必须正确处理干净和担当的关系,决不能把反腐败当成不担当、不作为的借口。只有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既想干事、能干事,又干成事、不出事。要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勇于挑重担子、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要践行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不做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不做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不做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不做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

(2019年7月9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现在,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做“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顾虑“洗碗越多,摔碗越多”,信奉“多栽花少种刺,遇到困难不伸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只想争功不想揽过,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有的是“庙里的泥菩萨,经不起风雨”,遇到矛盾惊慌失措,遇见斗争直打摆子。这哪还有共产党人的样子?!不担当不作为,不仅成不了事,而且注定坏事、贻误大事。

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懈怠者干不成宏图伟业。广大党员、干部要在经风雨、见世面中长才干、壮筋骨,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敢字为先、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

(2020年1月8日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十一

担当和作为是一体的,不作为就是不担当,有作为就要有担当。做事总是有风险的,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四平八稳、顺风顺水的事。正因为有风险,才需要担当。如果工作都那么好干,谁上去都能干,那还要什么担当呢?事物往往就是这样,越怕事越容易出事,越想绕道走矛盾就越堵着道。相反,只有豁得出去、敢闯敢干,下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决心,真刀真枪干,矛盾和困难才可能得到解决。

(2021年9月1日在2021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十二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十三

全面从严治党和鼓励担当作为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彼此对立的。严并不是要把大家管死,使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形成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调动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022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讲话)

十四

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许党、夙夜在公,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2022年12月26日、27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五

党的纪律既有教育约束功能,又有保障激励作用。党的纪律和干事创业是内在统一的。纪律既明确了不能触碰的底线和边界,也为党员、干部干净干事、大胆干事提供了行动准绳。遵规守纪,就会拥有干事创业的充分自由和广阔空间。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树标杆、作示范,不仅要成为遵规守纪、干事创业的模范,而且要树立鲜明导向,为敢于担当作为者撑腰鼓劲,推动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生动局面。

(2024年12月26日、27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十六

“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以打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和恒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要增强作风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突出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引导。要建立健全经常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机制,动真格整改整治,持续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强化监督执纪,抓实党组织日常监督,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的速查严处。要落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铁规矩锻造好作风,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为民造福。

(2025年8月对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的指示)

十七

党的自我革命和经济社会发展是紧密相联、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通过党的自我革命,弘扬新风正气、纠治顽瘴痼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凝聚民心民力,就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源源不断注入正能量。

(2025年10月23日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十八

领导干部要勇于担当,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担重、担难。要正视困难矛盾、风险隐患,迎难而上、攻坚克难。要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敢于斗争,在重大问题、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

(2025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有关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重要论述的节录。


 


政府工作报告

来源:新华社

——2026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国务院总理 李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很不平凡的一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擘画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我们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设立台湾光复纪念日,极大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斗力量。面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复杂的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奋力拼搏,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圆满收官,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

一年来,我国经济顶压前行、展现强大韧性。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总量达到140.19万亿元。就业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1267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2%。对外贸易较快增长,出口多元化成效明显,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惠及1400万儿童,全面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惠及3000多万婴幼儿。粮食产量达到1.43万亿斤。重点领域风险化解取得积极进展,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一年来,我国发展向新向优、彰显蓬勃活力。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科技创新成果丰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机器人、量子科技等研发应用走在世界前列,芯片自主研发有了新突破,天问二号开启“追星”之旅,北斗规模应用全面拓展,雅下水电工程开工建设,首艘国产电磁弹射型航母福建舰正式入列,国产大模型引领全球开源生态。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4%、9.2%,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量分别增长28%、10.9%,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超过16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突破2000万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5.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面对的是多年少有的外部冲击挑战和国内两难多难问题交织叠加的复杂严峻形势。国际经贸环境急剧变化,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陡然升级,市场预期受到频繁扰动,对外贸易明显承压。国内经济深刻转型,深层次结构性矛盾问题持续显现,消费、投资增长动力不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我们沉着应对、勇毅前行,对外有理有力有效开展经贸斗争,坚定维护我国利益,中美5轮经贸磋商取得积极成果,两国元首釜山会晤达成重要共识,为经贸合作注入更多稳定性;对内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强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我们从最坏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不仅稳住了宏观经济大盘,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而且极大提振了全社会的士气和信心。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做好新形势下经济工作必须充分挖掘经济潜能、必须坚持政策支持和改革创新并举、必须做到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必须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必须以苦练内功来应对外部挑战。实践再次证明,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应对一切困难、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人民有信心有智慧有力量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着力稳定经济运行。年初我们就做好了应对复杂多变局面的充分准备,一季度经济起势有力、开局良好。二季度以后,针对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特别是美国加征关税冲击,充分发挥存量政策作用,加力推出稳就业稳经济等一系列新举措,有力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保障了全年主要目标实现。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下调政策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持续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带动商品销售额超过2.6万亿元,文旅体等服务消费潜力加快释放,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万亿元。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加强“两重”项目建设,加快设备更新资金拨付使用,设备购置投资增长11.8%,设立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重点项目资本金。持续用力稳楼市,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交房”任务全面完成。综合施策稳股市,资本市场回稳回暖、交易活跃。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序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地方债务结构不断优化。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高风险机构数量大幅下降,风险化解成效明显。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科技强国建设战略部署,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加强基础前沿领域体系化布局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8%,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10.8%。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入,新兴产业、未来产业蓬勃发展,现代服务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聚焦重点领域制定修订583项国家标准。持续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人工智能+”行动,行业应用加快落地,新型智能终端不断涌现。数据要素潜力加快释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0.5%以上。

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扎实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系统整治招标投标、招商引资领域突出问题,推进重点行业产能治理,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成效显现。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出台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措施。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序推进自主开放、单边开放,稳步扩大单方面免签或全面互免签证。加大稳外贸力度,进出口量稳质升,出口增长6.1%。出台稳外资行动方案,新设外资企业数量增长19.1%。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海南自由贸易港启动全岛封关运作。扎实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各领域务实合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落实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9%。着力稳面积、提单产、抗灾害,再夺粮食丰收。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区域联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五是切实抓好民生保障,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出台稳就业支持政策,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高校学科专业调整,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建设。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完善儿科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儿科服务实现全覆盖。有效防控基孔肯雅热等传染病疫情。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优化医药集采措施,推出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3亿人。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稳妥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试点。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完善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措施。提高优抚标准。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活力显现,国内出游人次增长16.2%,入境旅游人次增长17.1%。成功举办第九届亚洲冬季运动会、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六是加快美丽中国建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4%。持续加强大江大河和重要湖库保护,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提高到91.4%。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生态系统整体质量与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启动实施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加快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第一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项目基本建成投产,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超过1.3亿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1.7%。宣布应对气候变化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充分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

七是持续加强政府建设,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3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0部。自觉依法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开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做好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下降8.7%。有效应对部分地区洪涝、干旱、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预防、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平安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过去一年,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取得新成效。习近平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多国,出席中国-中亚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金砖国家领导人线上峰会、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等重大多双边活动。成功举办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全球妇女峰会、中拉论坛第四届部长级会议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坚决反对保护主义和单边霸凌行径,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开放合作,坚定捍卫二战胜利成果,提出全球治理倡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应对全球性挑战和解决国际地区热点问题中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中国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过去5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世纪疫情等超乎寻常的冲击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经济总量实现新跃升,国内生产总值连续跨越110万亿元、120万亿元、130万亿元、140万亿元台阶,年均增长5.4%、明显高于全球平均增速。科技和产业创新取得新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制造业增加值规模连续16年保持全球第一,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稳步提升。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部取消,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更加巩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4%,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6000万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任务圆满完成,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实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到11.3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25岁,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89.3%,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以上,成为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快最多的国家,构建起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粮食、能源资源、金融、网络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明显加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经过艰苦奋斗、不懈努力,“十四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0项主要指标、17方面重大战略任务、102项重大工程项目胜利完成。

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我代表国务院,向全国各族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表示衷心感谢!向关心和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各国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地缘政治风险持续上升,世界经济动能疲弱,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受到严重冲击。国内经济发展和转型中面临的老问题、新挑战仍然不少。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供强需弱矛盾突出,市场预期偏弱,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较多。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群众就业和增收难度加大,部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公共服务仍有不少短板弱项。政府工作存在不足,一些政策实施效果仍待提高,一些干部抓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不足、办法不多,有的政绩观存在偏差,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搞表面文章,一些领域和地方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困难不容忽视,信心必须坚定。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制度优势和大国优势不断彰显。经历了风雨洗礼,我们的意志更加坚强、步伐更加坚定,只要用足用好优势、妥善应对挑战,我国的发展前景一定更加可期!

二、“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大会审查。这里就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作简要报告。

(一)关于主要目标指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议》明确的主要目标,《纲要(草案)》细化提出20项主要指标。经济发展方面,围绕增长、结构、效率提出3项指标。其中,综合考虑国内外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20年翻一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打好基础。创新驱动方面,围绕创新投入及其成效提出3项指标。其中,充分考虑研发投入增长趋势和企业投入能力,提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与“十四五”规划目标保持一致,确保研发投入力度不减。民生福祉方面,为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性提出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健康、“一老一小”等7项指标。绿色低碳方面,围绕降碳减污、生态环保等提出5项指标。其中,根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继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安全保障方面,围绕粮食、能源生产能力提出2项指标,着力夯实国家安全重要基础保障。

(二)关于重大战略任务

《纲要(草案)》分领域阐述了“十五五”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突出体现四个方面。

一是突出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纲要(草案)》强调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着眼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着眼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5%。着眼建设美丽中国,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二是突出做强国内大循环。在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的情况下,必须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纲要(草案)》着眼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大力提振消费,促进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扩大有效投资。着眼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红利,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着眼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着眼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统筹用好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

三是突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纲要(草案)》着眼人口高质量发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7年;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3%;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着眼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别,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着眼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四是突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纲要(草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眼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多项任务举措。增强粮食、能源资源等供给保障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关于重大工程项目

围绕推动“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统筹考虑战略性、牵引性和连续性,《纲要(草案)》提出6方面109项重大工程。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围绕产业基础能力和竞争力提升、新产业新赛道培育发展、前沿科技攻关、创新基础能力提升提出28项工程。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方面,围绕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新型能源体系、新型基础设施、对外开放平台等提出23项工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出9项工程。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围绕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健康中国建设、优化“一老一小”服务、社会关爱服务提出25项工程。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环境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提出18项工程。重点领域安全保障方面,围绕粮食、能源安全等提出6项工程。这些重大工程兼顾当前和长远,既涉及“硬投资”也包含“软建设”。我们将注重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更好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强基础、补短板、增后劲等重要作用。

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团结奋斗,一定能够把“十五五”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三、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政府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增强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持续扩大内需、优化供给,做优增量、盘活存量,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经济增长4.5%-5%,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20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1.4万亿斤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

提出这些预期目标,主要考虑是开局之年为调结构、防风险、促改革留出空间,为后期更好发展打牢基础。经济增长目标同2035年远景目标总体衔接,与我国经济长期增长潜力基本吻合,实现这个目标具备有利条件,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通过扎实工作争取好的结果。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体现了在就业总量和结构性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导向和加大稳就业力度的要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考虑了预期引导和现实可能,我们将通过改善总供求关系,推动价格总水平由负转正、消费价格合理温和回升,促进经济良性循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8%左右,综合考虑了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和国家能源安全等多种需要,有利于有序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在政策取向上,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发挥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集成效应,加大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切实提升宏观经济治理效能。

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今年赤字率拟按4%左右安排,赤字规模5.8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230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将首次达到30万亿元、比上年增加约1.27万亿元。拟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1.3万亿元,持续支持“两重”建设、“两新”工作等。拟发行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自审自发试点,重点支持建设重大项目、置换隐性债务、消化政府拖欠账款等。今年财政支出继续保持相当规模,要持续用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支持提振消费、投资于人、保障民生等方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央财政增加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开展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增强地方自主财力和统筹能力。压实分级保障主体责任,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各级政府要更好“当家理财”,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积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资产,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务必把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发展的关键点、群众的急需处。

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灵活高效运用降准降息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优化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适当增加规模,完善实施方式。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用,强化考核评估、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规范信贷市场经营行为,降低融资中间费用,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强化改革举措与宏观政策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既要政策给力,也要改革发力。要用改革的办法打通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将政策效果转化为经济内生增长动能。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将各类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政策、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使各类政策措施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加强财政、金融、就业、产业等政策协同,深入挖掘政策结合点,创新实施工具,持续放大“组合拳”效应。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提振社会信心。

四、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

党中央对今年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坚持内需主导,统筹促消费和扩投资,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更好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和促消费政策并举,推动消费持续增长。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务实举措。促进商品消费扩容升级,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2500亿元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优化政策实施机制。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组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扩大内需。扩大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领域,提高贴息上限,延长实施期限。实施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加快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活跃线下消费,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释放文旅、赛事、康养等领域消费潜力。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入境消费环境,打造“购在中国”品牌。

充分挖掘释放有效投资潜力。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增强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增长动力,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今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550亿元,安排8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两重”建设,分类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标准。单列并提高用于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继续向投资项目准备充分、资金用得好的地方倾斜。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8000亿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支持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坚决防止低效无效投资。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民间投资向高技术、现代服务业等新赛道拓展,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加紧培育壮大新动能。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持续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新部署一批重大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安排2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新一轮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强化产业基础再造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打造一批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服务,持续加大对中小企业数智化转型的支持。拓展智能制造,新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进标准升级,强化质量监督和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更具特色的产品。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实施产业创新工程,鼓励央企国企带头开放应用场景,打造集成电路、航空航天、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兴支柱产业。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和风险分担机制,培育发展未来能源、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具身智能、脑机接口、6G等未来产业。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培育独角兽企业。高效用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耐心资本,推动更多初创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

扩能提质服务业。深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促进软件服务价值提升。发展金融、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有序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重点领域服务业投资。健全服务业国家标准,培育“中国服务”品牌。

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促进开源生态繁荣。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支持公共云发展。加快发展卫星互联网。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完善人工智能治理。

(三)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历史机遇,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链条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好重大科技项目,强化战略前沿领域布局,产出更多原创性成果。继续提高基础研究投入比重,加大长期稳定支持。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强国家实验室和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统筹部署,全面强化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弘扬科学家精神,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优化有利于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的环境。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打造世界级科技创新策源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提高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比例。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建设,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重大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动态调整学科专业,启动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建设国家交叉学科中心,加大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加强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引育,推进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高标准推进人才高地和人才平台建设,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畅通人才交流通道,促进各类人才竞相成长、各展其能。

(四)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改革攻坚,深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活力。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出台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事项清单,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深化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综合运用产能调控、标准引领、价格执法、质量监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地区纳入试点范围。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稳步推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改革。

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中央部门试点范围。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

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完善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政策,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促进年轻一代企业家健康成长。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下更大力气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

(五)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合作共赢,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

积极扩大自主开放。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进一步扩大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商独资医院等领域开放试点,有序扩大数字领域开放,压减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建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积极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进程。全面深入参与世贸组织改革,维护和发展开放型世界经济。优化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范围、提升创新引领发展能级,扎实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大信贷、信保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引导企业优化全球市场布局,推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贸易发展新动能,推动跨境电商加海外仓模式扩容升级、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国际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拓展中间品贸易,发展数字贸易、绿色贸易,提升边境贸易。鼓励支持服务出口。积极扩大进口,推进贸易平衡发展。提高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扩大双向投资合作。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实施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促进外资境内再投资、扩大本地化生产。加强对外资企业的服务保障,擦亮“投资中国”名片。规范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对外投资风险防控和海外利益保护。

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共建国家战略对接,做实做细“硬联通”、“软联通”、“心联通”。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提升中欧中亚班列发展水平,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入推进“智慧海关”合作伙伴计划。拓展新兴领域务实合作,让合作成果更多惠及各国人民。

(六)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提升发展质效。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油生产,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大面积单产提高、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巩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推动棉糖胶等稳产提质。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增加多元食物供给。推进粮食节约减损。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利用,做好撂荒地复耕利用。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提高农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选育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统筹生产、收储等政策,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调动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地区都要扛稳责任,共同端牢中国人的饭碗。

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做好监测识别,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提高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实效,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消费帮扶等。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增强内生动力。

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深化农文旅等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发展林下经济,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提升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水平。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七)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

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因地制宜放宽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报名条件,进一步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优化县域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城市内涵式发展,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稳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城中村等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和闲置房屋设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范和救援能力。加强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优化主体功能区划,引导各地区围绕主体功能定位,更好发挥比较优势。扎实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加强改革攻坚、政策赋能和要素保障,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能级。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加快发展。加强重点城市群协调联动,健全规划统筹、产业协作、利益共享等机制,实施国家产业转移发展提升工程,深化跨行政区合作。加大差异化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城市等振兴发展。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

(八)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为大,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大各类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力度,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社保补贴、专项贷款等阶段性措施,进一步增加以工代赈投资规模。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支持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稳定岗位,围绕发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培育新职业新岗位,增强服务业带动就业能力。制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政策,强化农民工稳岗帮扶,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服务,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作用,加强创业支持引导。完善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加强就业歧视治理,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让更多劳动者拥有一技之长,更好就业增收。

推动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适应学龄人口结构变化,推进教育资源布局结构调整。推动基础教育扩优提质,统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完善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持续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建设特色鲜明高职院校。办好特殊教育、专门教育,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弘扬教育家精神,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全面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健康促进政策制度体系,普及健康知识,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健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机制,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强化薄弱专科建设,加强慢性病、罕见病综合防治,全方位提升急诊急救、血液保障和应急能力。优化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布局,加强基层用药衔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分级诊疗。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中西医结合。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24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优化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治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结余资金使用政策。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

加强社会保障和服务。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再提高20元。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健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发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制定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完善老年用品产品、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支持政策。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独居老人、失能失智等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倡导积极婚育观,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初婚初育家庭住房保障,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和生育休假制度。深入开展托育服务补助示范试点,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康复和托养照护服务,推进养老助残资源统筹利用。做好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推动新闻传播、电影电视、文学艺术等领域精品创作,支持出版业繁荣发展。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深化网络综合治理,推进未成年人、老年人网络保护。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行动,做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惠民开放,完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支持实体书店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发展档案事业。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完成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加强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监管和合理利用。高质量发展文化旅游业,丰富文旅体商等融合业态。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优秀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增强主流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做好2026年亚运会、亚残运会备战参赛工作。加快重塑足球青训体系。积极发展赛事经济、冰雪经济、户外运动,建好用好群众身边的运动场地设施,培育更多特色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九)加快推动全面绿色转型。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推进县城和农村黑臭水体、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推进国家公园建设,扎实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让人民群众身边的山更绿、水更清。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完善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实施重点行业提质降本降碳行动,深入推进零碳园区和工厂建设。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强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碳足迹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制定能源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发展新型储能,扩大绿电应用。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十)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和安全能力建设。统筹防风险和促发展,进一步增强发展韧性,坚决守牢安全底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探索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危旧房改造。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保交房”的白名单制度作用,防范债务违约风险。深入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基础制度和配套政策建设。

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支持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加快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防虚假化债,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分类有序推动改革转型。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充实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多渠道加大资本补充力度,稳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提高风险源头防控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强化公共安全治理,提升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持续夯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基层基础,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气象、水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加快补齐北方地区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应急处置等短板。加快建设现代化水网。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严格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社区治理,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加强社会心理疏导。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化解信访问题。深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预防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力度,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规范和监督,纵深推进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自觉按规律办事。

我们要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职尽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提高审计监督质效,加强财会监督和统计监督。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作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沉下心来抓落实,认认真真解决问题,提高对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的执行力穿透力。各级政府要树牢大局观,准确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善于把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地区优势结合起来,因地制宜探索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抓落实、办实事。营造良好政治环境、人才环境、营商环境、舆论环境,在全社会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我们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更好凝聚侨心侨力。

过去一年,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成就。新的一年,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以政治建军为引领,持续深化政治整训,接续打好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攻坚战。扎实推进练兵备战,加快先进战斗力建设,提高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战略能力。抓好军队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国防发展重大工程,实施军事理论现代化推进工程。协力推进跨军地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和布局,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提升港澳依法治理效能,促进港澳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港澳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发挥港澳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我们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反对外部势力干涉,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大业。深化两岸交流合作和融合发展,共同传承弘扬中华文化,落实台湾同胞享受同等待遇政策,增进两岸同胞福祉,共同开创民族复兴伟业。

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拓展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全球治理倡议,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创世界和平发展美好未来。

各位代表!蓝图已经绘就,奋进正当其时。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万众一心、砥砺前行,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十五五”良好开局,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不懈奋斗!


 

“十五五”规划纲要节选

来源:新华社


纲要共分为18篇:“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区域经济布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 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建设美丽中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 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 推进祖国统一”“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篇 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十五五”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必须不懈努力、接续奋斗,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国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第一节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重大成就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阶段,我国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经受住世纪疫情严重冲击,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新发展理念引领作用全面彰显,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重要步伐,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40万亿元,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10.5%,城乡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增强。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8%,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一批重大原创科技成果。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宏观经济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形成,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走深走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发展,全面依法治国有效实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精神文化产品丰富多彩。民生保障扎实稳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4%,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达到6242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至79岁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超过化石能源,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28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超过90%,森林覆盖率超过 25%。国家安全能力有效提升,粮食产量迈上 1.4 万亿斤大台阶,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防和军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一国两制 ”实践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全面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高。

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胜利完成,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跃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迈出新的坚实步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实现良好开局。这些重大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聚力攻坚、团结奋斗的结果。

第二节 “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

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国际形势演变深刻影响国内发展,我国发展处于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从国际看,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 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我国具备主动运筹国际空间、塑造外部环境的诸多有利因素。同时,世界变乱交织、动荡加剧,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全球治理赤字加重、安全问题凸显;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上升,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风险积累;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明显增强。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完整产业体系优势、丰富人才资源优势更加彰显。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周期性、结构性、体制性问题相互交织;有效需求不足,供强需弱矛盾突出,国内大循环存在卡点堵点;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农业农村现代化相对滞后;就业和居民收入增长压力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弱项;人口结构变化给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提出新课题;重点领域还有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任务繁重。

变局蕴含机遇,挑战激发斗志。面对国际风云变幻和各种风险挑战,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积极识变应变求变,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 以历史主动精神克难关、战风险、迎挑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统筹布局、精心安排,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各种不确定性,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

第二章 指导方针

推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以下指导思想和重大原则。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围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确保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第二节 必须遵循的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能力,把党的领导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得益彰, 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深层次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社会活力。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 ”又“ 管得好 ”的经济秩序。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增强经济和社会韧性,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第三章 主要目标

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实现以下目标。

——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结构优化和质量提升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为到 2035 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 2020 年翻一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打好基础。全要素生产率稳步提升,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持续加大。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主动力作用持续增强,经济增长潜力得到充分释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纵深推进,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持续显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加快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取得重大突破。

——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 7%以上,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快速突破,产出一批重大原创性、标志性、引领性科技成果,并跑领跑领域明显增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驱动作用明显增强。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加快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不断激发,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显著增强, 国家软实力持续提高。

——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就业保持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低于5.5%,高质量充分就业取得新进展。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 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 11.7 年,人民群众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得到更好满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 80岁,社会保障制度更加优化更可持续,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

——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初步建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水体比例提高到85%,森林覆盖率达到25.8%,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

——国家安全屏障更加巩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进一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重点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化解,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显著提升,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扎实推进。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实现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大幅跃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三篇 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

第十一章 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促进科技自主创新和人才自主培养良性互动。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一体推进的协调机制

健全教育科技人才战略统筹实施机制,加强战略目标有机衔接、战略任务一体部署、政策措施协调发力、资源要素统筹配置,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平台基地协同布局,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教育中心、科学中心、人才中心。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教育科技人才统筹管理机制。围绕创新需求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加大对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的培养和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协作,优化人才结构,完善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协调发展。

第二节 协同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

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协同育人,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聚焦优势学科和战略急需适度扩大“双一流”建设范围,

新建若干所新型研究型大学。健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超常规布局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新兴领域急需学科专业,深入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强化科研机构、创新平台、企业、科技计划人才集聚培养功能,招生指标向重大科技任务承担单位倾斜。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加强青少年科学素养、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强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和战略急需领域本硕博衔接培养。

第三节 联动推进激励评价机制创新

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评价导向,深化项目评审、机构评估、人才评价、收入分配改革,激发创新创造动力活力。开展以成果原创性和学术价值为主的基础研究评价,优化国际同行评价。推行以用户和市场反馈为主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评价,将新技术新产品作为业绩考核、职称评定、人才计划支持的重要依据。赋予用人单位更大人才评价自主权,防止简单以称号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资源。完善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考核晋升等配套政策,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健全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引育世界优秀人才。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


第十一篇 完善人口发展战略 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第三十八章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一节 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加强“大思政课 ”建设,完善课程教材体系,全面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政课课程方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创新实践育人形式,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专门课程,建立中小学校国情研学制度,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开展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劳动习惯养成计划,普及心理健康教育。

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弘扬教育家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待遇保障,实施教师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培养造就高水平教师队伍。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建立差异化管理和评价机制。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第二节 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加强基础教育资源跨学段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扩大学龄人口净流入城镇的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校长、教师区域内统筹调配、交流轮岗,有序推进小班化教学,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提高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95%。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资源,深入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高中阶段教育完成率达到88%。稳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探索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有序推进中考改革,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均衡派位招生试点。统筹推进“双减”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健全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第三节 推动高等教育提质扩容

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以理工农医类专业为主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和研究生培养规模,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65%,稳步提高本科招生比例和研究生教育层次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比例。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高工程硕博士培养比重。多渠道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加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力度,建强应用型本科高校。

新增高等教育资源适度向人口大省和中西部地区倾斜。研究适时调整本科生人均教育经费标准,持续改善学生宿舍等基本办学条件。扩大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加强“留学中国”品牌和能力建设。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优化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完善国家开放大学体系。

第四节 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

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吸引力。优化与区域发展相协调、与产业布局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布局,推动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需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办好少而精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特色鲜明高等职业学校,支持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推动职业教育本科与专业学位教育融合贯通。实行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学校。


 


《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节选


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2012年11月16日),《人民日报》2012年11月20日


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有八千五百多万党员,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大国执政,如果不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会大大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就会大大削弱。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页


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1-132页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是一个空洞口号,而是一个重大政治原则。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2页


身为党员,铁的纪律就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如果党的政治纪律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严明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2013年1月2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34页


领导干部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得按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甚至是犯罪,并不是因为缺能力、缺经验或者一时糊涂,而是因为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有的刚当领导还谦虚谨慎,当久了就骄傲自大、忘乎所以;有的当小领导时很懂规矩,当大了就唯我独尊、恣意妄为;有的是在“吹号抬轿”中忽视规矩,习惯于搞例外、搞特殊、搞特权,热衷于搞潜规则。这样搞下去没有不出事的!

——《领导干部要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2013年8月31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一九六四年十月,周恩来同志在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演出人员大会上作报告时说,毛泽东同志说我们党是“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毛泽东同志特别把有纪律放在最前面,这不是偶然的。因为这是决定党能否坚持革命、战胜敌人、争取胜利的首要条件”。干部出问题,都是因为纪律的突破。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各项纪律都要严。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4页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原有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组织管理模式,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和利益关系对党内生活带来不可低估的影响,引发了种种问题,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就是其中一个需要严肃对待的问题。比如,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变着法儿把一件完整的需要汇报的大事情分解成一件一件可以不汇报的小事项,让组织程序空转;有的领导班子既有民主不够、个人说了算问题,也有集中不够问题,班子里各自为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互不买账,互不服气,内耗严重;有的只对领导个人负责而不对组织负责,把上下级关系搞成人身依附关系;有的办事不靠组织而靠熟人、靠关系,形形色色的关系网越织越密,方方面面的潜规则越用越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缺乏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等等。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组织观念、组织程序、组织纪律都要严起来。不严起来,就是一盘散沙。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5页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什么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没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说知道这个道理,但一到实际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党的领导,体现在党的科学理论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上,同时也体现在党的严密组织体系和强大组织能力上。一个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的组织是不能干事、也干不成事的。如果党组织像个大车店、大卖场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还能有什么核心力量?还能把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吗?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向组织报告,听组织意见,很多问题就不会发生。一个人什么时候容易犯错误?就是以为自己万物皆备、一切顺利的时候,得心应手了就容易随心所欲,随心所欲而又不能做到不逾矩,就要出问题了。月盈则亏,水满则溢。一个人不管当到多大干部都要有组织纪律性,职位越高组织纪律性应该越强,防微杜渐才能不出问题。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页


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最基本的组织纪律。相信组织,这是党内很多老同志最可贵的品质,他们把相信组织、服从组织视为生命。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全党同志要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6-767页


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必须遵守的规矩,也是检验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试金石。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是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吗?领导干部要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我行我素,决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请示报告不是小事,不要满不在乎,这些年来一些干部出事就出在这个上面。该请示报告的不请示报告,或者不如实请示报告,那就是违纪,那就要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就不能当领导干部。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7-768页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是请示报告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实际情况不一样,就要说清楚为什么,不能糊弄党组织。省部级领导干部离婚、再婚要不要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问题要不要报告?当然要报,第一时间就要报告,要报告发生了什么事,报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来了一个网上信息,我们不知真假,再去核实就被动了。光知道没有报告不行,还要问清楚为什么不报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纪委去了解情况。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68页


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页


执行组织纪律就要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办,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坚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决定、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活动、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2014年1月14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70-771页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10月8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巾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94页


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88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些年,在干部监督上,相当一部分党组织习惯于把防线只设置在反对腐败上,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可忽略不计,没有必要加以追究,也不愿意加以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在话下,没有什么可怕的。

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而这些问题往往没有引起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的注意,发现了问题也没有上升到党纪国法高度来认识和处理。这是不对的,必须加以纠正。

——《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14年10月23日)


腐败问题与政治问题往往是相伴而生的。搞拉帮结派这些事,搞收买人心这些事,没有物质手段能做到吗?做不到,那就要去搞歪门邪道找钱。反过来,如果有腐败行为,那就会想着如何给自己找一条安全通道,找保护伞,就会去搞团团伙伙,甚至想为一己私利影响组织上对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

——《当前工作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2014年10月23日)


坚持党性原则,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都要规定得明明白白。要提高制度执行力,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制度化、经常化,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军政治工作》(2014年10月31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195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对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系统性和有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方面工作,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都要高度重视。要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实践经验,及时把比较成熟、普遍适用的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同时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和宏观设计,形成定期评估、清理、修订机制,该填充的填充,该链接的链接,该替换的替换,使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便利管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

——《从严治党必须从严管理干部》(2014年12月14日)


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什么呢?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5年1月1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47页


为什么说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呢?这是因为,对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不仅要靠党章和纪律,还得靠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规矩看着没有白纸黑字的规定,但都是一种传统、一种范式、一种要求。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5年1月1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48页


当前,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2015年1月1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350-351页


我们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如果法治的堤坝被冲破了,权力的滥用就会像洪水一样成灾。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突出重点,重在管用有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2015年3月5日)


要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都要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越是领导干部,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十八届中央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5年6月26日)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中央最近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两项法规,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拿起纪律这把戒尺,既要奔向高标准,以人格力量凝聚党心民心;又要守住底线,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要做到廉以修身、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教育督促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走正道。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0月29日)


要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学好了党规党纪,就能弄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11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8页


我一直讲,领导干部必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就是要心存对信仰的敬畏、对组织的敬畏、对法纪的敬畏、对群众的敬畏、对责任的敬畏,做到能够知止,始终保持权力光环、地位光环下的清醒。手握戒尺,就是要手握法律的戒尺、纪律的戒尺、制度的戒尺、规矩的戒尺、道德的戒尺,做到克己奉公。我们的内心要始终装着一把党性的尺子,衡量人生得失,把握行为尺度。

——《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8日、29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但有的置若罔闻,搞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一门心思钻营权力;有的明知在换届中组织没有安排他,仍派亲信到处游说拉票,搞非组织活动;有的政治野心不小,扬言“活着要进中南海,死了要入八宝山”;有的在其主政的地方建“独立王国”,搞小山头、拉小圈子,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不择手段。

这些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安全的大问题,难道还不是政治吗?还用得着闪烁其词、讳莫如深吗?“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如果不除恶务尽,一有风吹草动就会死灰复燃、卷土重来,不仅恶化政治生态,更会严重损害党心民心。有人说,如果这一次还是出现反弹、出现回潮,那人民就失望了。所以,军令状不是随便立的,我们说到就要做到。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7-8页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这一个时期,我们严肃党的纪律,许多干部从不适应到适应,由不相信到相信,由被动到主动,校准了思想之标,调整了行为之舵,绷紧了作风之弦。这是好现象。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7-18页


加强纪律建设,一是要健全完善制度,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扎紧党纪党规的笼子。二是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加强学习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三是要狠抓执纪监督,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四是要养成纪律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按党章标准要求自己,知边界、明底线,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自觉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8页


大量事实表明,在政治纪律方面放松警惕、降低要求是危险的。强调政治纪律不是泛泛讲的,而是有现实针对性的。有的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摇摆,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三令五申的要求,阳奉阴违甚至搞非组织活动,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言论;有的党组织觉得政治纪律是“软”的、“虚”的,对违反政治纪律的错误言行不在意、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更谈不上查处。我们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妄议中央,不是说不能提意见和建议甚至批评性意见,而是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党中央唱反调、搞政治上的自由主义。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人民出版社单行本,第19页


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要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按照准则精神,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0月27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坚守初心使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 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或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拔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也不得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或者进一步使用。

第十一条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三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的,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第十八条 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九条 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党员有作风纪律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犯党纪情节轻微的,可以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或者予以诫勉,不予党纪处分。

党员行为虽然造成损失或者后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所引起的,不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第二十一条 党员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受到党纪处分的,其影响期为原处分尚未执行的影响期与新处分影响期之和。

第二十二条 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五条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参与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或者有其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在公共资金收支、税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财经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由监察机关给予政务处分或者由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 党员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三条 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问责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四)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六)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第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纪委应当履行监督专责,协助同级党委开展问责工作。纪委派驻(派出)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开展问责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依据职能履行监督职责,实施本机关本系统本领域的问责工作。

第五条 问责对象是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重点是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纪委、纪委派驻(派出)机构及其领导成员。

第六条 问责应当分清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对党组织问责的,应当同时对该党组织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问责。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从自身找问题、查原因,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得向下级党组织和干部推卸责任。

第七条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予以问责: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力,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出现重大偏差和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未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不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突出,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三)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流于形式,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四)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严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执行不力,党组织软弱涣散,违规选拔任用干部等问题突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拖沓敷衍、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削减存量、遏制增量不力,特别是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放任不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八)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不力,好人主义盛行,不负责不担当,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或者发生其他严重事故、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十)在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脱贫、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突出,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一)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检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发现有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应当启动问责调查未及时启动的,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启动。根据问题性质或者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启动问责调查,也可以指定其他党组织启动。

对被立案审查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不再另行启动问责调查程序。

第十条 启动问责调查后,应当组成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查明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问题,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正确区分贯彻执行党中央或者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的执行不当、执行不力、不执行等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责任分明、程序合规、处理恰当,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

第十一条 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后,调查组应当撰写事实材料,与调查对象见面,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记录在案;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调查对象应当在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签署不同意见或者拒不签署意见的,调查组应当作出说明或者注明情况。

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调查报告,列明调查对象基本情况、调查依据、调查过程,问责事实,调查对象的态度、认识及其申辩,处理意见以及依据,由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后,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检查、通报方式进行问责。采取改组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对同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报经同级党委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执行。

第十三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纪委和组织部门通报,纪委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的人事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相应手续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

被问责领导干部应当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者党的其他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四条 被问责党组织、被问责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应当深刻汲取教训,明确整改措施。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加强督促检查,推动以案促改。

第十五条 需要对问责对象作出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理的,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应当通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将结果通报或者报告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

第十六条 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等,都应当严肃问责。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

(一)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

(二)在集体决策中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

(三)在决策实施中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

对上级错误决定提出改正或者撤销意见未被采纳,而出现本条例第七条所列问责情形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上级错误决定明显违法违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

(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工作,主动承担责任的;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减轻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

(一)对党中央、上级党组织三令五申的指示要求,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的;

(二)在接受问责调查和处理中,不如实报告情况,敷衍塞责、推卸责任,或者唆使、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弄虚作假,阻扰问责工作的;

(三)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加重情形。

第二十条 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诉。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提出申诉的党组织、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

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 问责决定作出后,发现问责事实认定不清楚、证据不确凿、依据不充分、责任不清晰、程序不合规、处理不恰当,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当问责、不精准问责情况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直接纠正或者责令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予以纠正。

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正确对待被问责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所涉及的审批权限均指最低审批权限,工作中根据需要可以按照更高层级的审批权限报批。

第二十四条 纪委派驻(派出)机构除执行本条例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问责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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