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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2-06-22 08:38     (次数)


校教通〔202259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毕业实习是培养学生专业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23届毕业实习工作,并根据学校统筹安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把好实习安全和质量关。校内指导(带队)教师落实学生实习指导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工作安排

1、根据学校产教协同育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工作要求,信息学院、商学院及所有师范类专业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产教协同育人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开展相应的实习工作。

2、实习形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各学院在制订实习计划时须统筹考虑,在满足人才培养方案和实习大纲规定的教学要求基础上,采取集中实习与自主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毕业实习。原则上以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实习为主,允许学生自行选择单位分散实习。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严格实习单位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加强过程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2、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依照实际情况及区域内实习单位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各专业实习时间的安排。实习时间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

3、过程监管。各学院要分阶段、按要求开展实习检查,解决学生在实习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期间应到各集中实习地点指导检查工作不少于 1 次,校内指导(带队)教师要督促学生完成实习任务,并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与实习单位共同全程监管学生实习。

4、总结归档。实习结束后,校内指导(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单位共同按要求完成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并做好实习总结、质量评价、材料归档、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制定并报送具体实习方案,并于625日前报教务处、经审核后开展实习。实习方案应包含如下内容: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实习组织方式,实习安全管理及疫情防控措施,实习专业及人数,实习单位安排,实习指导老师安排,实习时间及相关工作要求,实习检查安排。

2、实习安全管理。各学院应科学研判实习安全和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工作预案,不得安排学生去涉疫地区开展实习。实习前,对全体实习生开展实习安全、防疫教育培训,保障好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

3、落实好实习单位

1)发挥好校外实践基地作用。做好校外实践基地的遴选推荐工作,引导学生前往各级实践教学基地集中实习。每个本科专业至少安排23个校级实践教学基地落实集中实习任务。

2)原则上师范教育专业及本科专业选择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须参加教育实习,其他则须参加所选方向的专业实习,实习岗位应该与所学专业对口,以保证实习效果。

3)需要在娄底城区内安排教育实习的,各学院需提交专业人数及学院前期已联系落实情况,教务处将与城区内各实习对接安排落实。

42022年新增实习单位必须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具体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

4、配备实习指导教师。按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精神,要选派讲师以上职称、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学院领导原则上不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各学院要根据实习队的分布统筹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可以是分队安排、也可以分片区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兼课。

5、分散实习的相关工作要求:

1)师范教育方向的学生不批准不在教育教学岗位的分散实习。

2)各学院要从严控制单独实习的学生。

3)自主选择单位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分散实习申请表》,家长安全承诺书、实习单位接收函等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实习。

4)学院在审批前,必须与分散实习的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学生在此单位可能承担的工作任务、通过在本单位的实习能够提高学生哪些方面的专业能力,同时要与家长进行确认,再在此基础上评估是否签署同意学生参加单独实习。

5)学院要为分散实习学生安排相应的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与学生、实习单位及家长进行沟通联系,全程掌控学生的实习情况。

6、各学院应当直接将学生安排到实体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教学活动,不得由劳务中介机构来安排学生实习。

7、有关实习经费报账、实习经费票据等要求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执行,各学院在实习队出发前应给指导教师做好报账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免发生票据不规范等问题。

8、拨付给娄底城区教育实习学校的经费由各学院提供实习名单,由教务处统一按名单从各学院的实习经费扣除,打入对方账户。

五、实习材料

实习结束后,教务处、各学院、实习单位认真做好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主要材料如下:

1、上交教务处材料清单

1)学院2022年实习工作方案;

2)学院2022年实习计划安排表;

3)学院2022年分散实习备案表;

以上材料于2022625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311室。

4)学院实习工作总结

5)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6)学生实习鉴定表

以上材料于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311室。

2、学院保存材料

1)各实习队实习实施方案

2)各实习队实习总结

3)各实习队成绩总表

4)实习带队教师工作评价表

5)实习队实习工作评价表

6)实习生实习评价表

7)教学实习工作质量分析表

8)实习生档案材料

3、实习单位保存材料

1)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管理制度(含工作、生活、安全等制度)

2)实习生工作方案

3)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本单位员工)职责

4)实习生花名册,学校带队教师名单

5)学生进场后实习单位组织召开实习工作布置会议情况

6)学生分组、分岗位安排情况及指导教师(本单位员工)安排表

7)学生重新分组及轮岗实习情况及指导教师(本单位员工)安排表

8)学生实习住宿安排与管理

9)实习生上班签到及请假记录

10)指导教师(本单位员工)的指导记录登记本

11)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由实习单位组织召开的实习工作讨论会、工作任务分配与完成情况的会议记录

12)实习单位召开的实习总结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621


附件1

学院2022年实习计划安排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专业学生总人数

实习

形式

实习

单位

实习学生人数

指导教师名单

实习起止时间

实习天数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合计

备注:此表按专业填写,实习形式是填写教育实习、专业实习和单独实习,其中单独实习只填写学生总人数,具体单独实习名单另填附表2。要求合计栏汇总实习学生人数,其数值应当等于专业学生总人数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分散实习备案表

学院名称(盖章):

序号

学号

姓名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实习单位

实习岗位

实习时间段

实习地点

实习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校内指导教师

1

711日至2023530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此表按专业顺序填写,本表中的单独实习总人数与附表1中单独实习的学生人数相同。(请使用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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