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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创优奖学金的通知
2023-09-29 23:03     (次数)

各学院:

为激励莘莘学子勤奋好学,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启动2022~2023学年度创优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条件

(一)评奖对象

2020、2021、2022级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的本科学生。

2021级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在读的专科学生。

(二)评奖条件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在我校就读期间没有受过任何违纪处分。

2.符合《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规定的评选条件。

(三)奖励范围

奖励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按同专业同年级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一等奖学金:2022级学生评定比例为2%,2020级、2021级学生评定比例为1%。二等奖学金:2022级学生评定比例为3%,2020级、2021级学生评定比例为2%。

二、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书面申请:2023年10月13日前学生填写附件1中的申报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评:2023年10月16日至202310月18日。各二级学院要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创优奖励办法(校政发〔2017〕47号)》文件要求成立“创优奖学金”评审小组,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学院相关领导、任课老师代表、政治辅导员(班主任)、教务秘书组成,负责审查学生资格条件和学生综合表现、审定并复核学生分数,经综合评议确定本学院 “创优奖学金”获奖的初评学生名单。

(三)各学院公示:各学院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23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1024日前报教务处运行科贺丽君老师处(学生申报表存留各学院)。

(四)校务会审议: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初评结果报校务会进行审议批准。

(五)颁发奖金:根据校务会讨论通过的奖励名单,由各二级学院从计财处的个人收入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走纸质审批流程后,再由计财处直接将奖金打入学生个人校园一卡通银行卡。

三、奖励办法

一等奖学金: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1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元




                                    教务处 学工处

                                           2023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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