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刚
(2026年5月22日)
各位代表:
我受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五届五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和五届六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审查及立案办理情况。
本次大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学校申硕攻坚、学科优化、内涵提升、民生改善等中心任务,严格按照《湖南省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及学校教代会工作规程。
现在,请允许我向各位与会代表汇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第五届五次“教代会”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
一、五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情况
(一)提案的基本情况
五届五次“教代会”共征集代表提案41件,经民主建设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5类34份提案确定为立案提案提交党委审定,其余7件不予立案,立案率83%,具体情况如下:
学校党建和管理综合类8件,约占23.5%;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类,约占20.5%;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类8件,约占20.5%;后勤和环境综合治理类8件,约占23.5%;学生管理类3件,约占8.8%。
(二)提案的落实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坚持把提案办理作为倾听师生呼声、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治理能力、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分类交办、限时办理、跟踪督办、及时反馈”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提案落地见效。其中,盛明科校长高度重视广大师生的呼声与需求,专门听取汇报,作出指示;朱强副书记主持召开五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推进会,听取五届五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对确定立案的提案提出处理落实意见,逐件明确提案办理的承办部门。
各承办部门收到相关提案后,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并及时予以回复和办理,总体办结率87%、代表满意度较高,一批事关发展与民生的事项落地见效。其中,延长图书馆开放时间、升级教室多媒体设备、优化职称评审方案、优化财务报账手续等提案,均已落实或基本解决;建设教职工少儿图书角、改革绩效工资及二次分配等提案正在有序推进。其余因政策或条件限制而未能实施的提案,已向代表做好解释说明,如开通校车接送教职工子女上下学等。
二、提案办理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在学校工会的积极推动下,进一步规范了代表提案及办理落实,使之成为代表们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现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和方式,日渐受到代表们的重视。
代表提交提案充分反映了广大教师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学校着力解决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和关键民生提供了重要的民意来源。总的来看,这些提案质量较高,既考虑到教职工的利益诉求,又结合了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推动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各位代表,五届五次代表提案征集及办理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个别承办单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办理提案质量不高,解决提案反映的问题还不够彻底;二是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还不够,工作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三是办理提案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
在今后工作中,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将采取更加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改进存在问题,一如既往地做好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升办理质量和水平,给广大教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五届六次“教代会”提案总体情况
本届提案工作委员会坚持广泛动员、规范程序、严格审查、注重实效的原则,面向全校教职工代表、分工会、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征集意见建议。截至2026年5月18日,共收到各类提案32件,经合并重复内容、规范分类后,有效提案26件(合并提案2件),参与提案代表覆盖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个岗位,体现了全校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民主参与意识以及对学校发展的高度关切。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审查标准,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所有有效提案逐一审核、集体研判。从提案结构来看,本次大会收到如下几类提案:
(一)教学科研与学科建设类:6件,占比约19%,如构建数字时代跨学科融合教学创新平台,赋能新质艺术设计人才培养等;
(二)师资建设与人事管理类:7件,占比约22%,如建立健全以专业发展为导向的教师成长机制,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能力与职业发展支持等;
(三)校园管理与服务保障类:7件,占比约22%,如加强学院路管理、切实提高师生安全保障,改善学校教学区与公共场所卫生间卫生状况等;
(四)民生福祉与权益保障类:9件,占比约28%,如构建教师心理健康支持体系、关注教职工心理健康问题,优化学校体育场馆向教职工开放渠道等;
(五)党建思政与校园文化类:3件,占比约9%,如构建人人参与的大思政育人格局,建设市级非遗数字化展示体验馆等。
提案整体聚焦发展、贴近实际、靶向明确、操作性较强,与五届五次会议相比,问题更精准、建议更具体、政策依据更充分,充分反映了广大教职工对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新期盼、新诉求。
对不予立案的3件提案,作如下解释说明:其中,《关于明确2025年前发表的EI论文在职称评审中继续认定为标志性成果的建议》不予立案,原由是学校新修订的职称评审办法已经明确做了约定,承办单位(人事处)已专题答复;《关于增加班主任津贴的提案》不予立案,原由是五届四次“两代会”提交相同提案,承办单位(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已专题答复;《关于提高公费活动标准的提案》不予立案,原由是与《湖南省基层公费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不符,承办单位(工会)已专题答复。
大会闭幕后,学校工会和民主建设委员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分析研究,严格按照提案处理程序,分类整理,提出建议,明确提案承办部门,保证提案办理有效落地。
四、对今后提案工作的建议
“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提高提案征集质量、增强提案办理成效,对于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民主治校进程。代表们应着眼学校发展大局,提高履职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多提在解决问题方法上具有参考价值的高水平、高质量的提案,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优化办理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提案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提案办理工作,及时与代表沟通,尊重民意,对代表的提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回复,使提案工作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
学校工会和民主建设委员会将不断探索、健全提案工作长效机制,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加强督办,锚重点、抓落实,提高提案工作成效,增强代表对学校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提案工作是教代会依法履职的重要途径,是学校民主治校、科学决策、凝心聚力的关键渠道,让我们以本次大会为新的起点,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共同推动提案成果加快转化,为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报告完毕,请大会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