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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04-12 12:57  

校研通〔2018〕7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关于做好2016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

根据学校《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暂行规定》(院政发[2012]10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6级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申请2018年上半年毕业的2016级研究生须在2018年4月30日前完成专业实践,各培养领域须在5月10日前完成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二)申请2018年下半年毕业的2016级研究生须在2018年5月30日前完成专业实践,各培养领域须在6月20日前完成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研究生专业实践内容与实践表现、学习态度与出勤、专业实践周报完成、工作业绩和实践研究成果等情况,重点考察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了解研究生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是否达到了实践预期目标。

(二)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应采取会议答辩的方式进行。各培养领域应成立由3-5名校内外导师或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小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价

按百分制评定专业实践成绩,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定为合格以上的,计6学分;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计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须重修专业实践。评定为优秀等级的人数不得超过考核总人数的40%。

四、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对申请2018年上半年毕业的学生,各培养领域须于5月15日前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一式2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报告》(一式2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一式2份)等相关材料(相关表格到研究生处网站的服务专区下载)报送研究生处,对申请2018年下半年毕业的学生,上述表格材料在2018年6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附件: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报告(样式)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样式)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专业实践终期考核汇总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4月12日

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

入学年

学位类

培养领

研究方

校内导

校外导

填表日

年 月 日

研究生处制

二○一三年四月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学年月

籍贯

联系电话

培养领域

学制

联合培养单位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职务

主要从事的专业或职业领域

所在工作单位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实践起止时间

实践单位

实践岗位

实践指导教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研究生自我评价

(主要从实践期间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情况、工作技能、沟通能力、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等方面进行自我评价,500字以内)

考核指标

评分要点

评分参考

成绩

实践表现

主要从治学态度、学习意识、工作态度、组织纪律、集体观念、团队协作、思想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价

优秀:85分以上

良好:70分-84分

合格:60分-69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工作业绩

主要从实际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实践研究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职业素养

主要从专业技能、研究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协调组织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专业实践报告

主要从专业实践周报表、专业实践总结和专业实践研究报告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总成绩=实践表现×30%+工作业绩×30%+职业素养×20%+专业实践报告×20%

学校

考核

专业实践考核小组名单

成绩

组长

成员1

成员2

成员3

成员4

综合成绩=校外导师(或实践指导老师)考核成绩×60%+学校考核成绩×40%

考核结论

学校考核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成绩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定为合格以上的,计6学分;评定为优秀的,学校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评定为不合格的,不计学分,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须重修专业实践。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研究报告

入学年

学位类

培养领

研究方

研究专

校内导

校外导

填表日

年 月 日

研究生处制

二○一三年四月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学年月

籍贯

联系电话

培养领域

学制

联合培养单位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职务

主要从事的专业或职业领域

所在工作单位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实践起止时间

实践单位

实践岗位

实践指导教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实践研究专题名称

实践研究报告

校外

导师

评价

意见

校外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校内

导师

评价

意见

校内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培养

领域

意见

领域领衔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报告一式五份,校内外导师各交一份,一份交领域秘书,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学生自存。

附件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

入学年

学位类

培养领

研究方

校内导

校外导

填表日

年 月 日

研究生处制

二○一三年四月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入学年月

籍贯

联系电话

培养领域

学制

联合培养单位

指导教师

姓名

职称/职务

主要从事的专业或职业领域

所在工作单位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实践起止时间

实践单位

实践岗位

实践指导教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年 月至 年 月

专业实践总结

(主要从实践背景与目的、实践内容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践收获与心得体会(包括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取得的主要成果等)、出勤情况及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

校外

导师

评价

意见

校外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校内

导师

评价

意见

校内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培养

领域

意见

领域领衔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五份,校内外导师各交一份,一份交领域秘书,一份交研究生处,一份学生自存。

附件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终期考核汇总表

年级:领域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序号

培养领域

姓 名

学 号

专业实践基地名称

终期考核成绩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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