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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植物保护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2-02-29 15:12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围绕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药无害化应用技术、农药营销与管理等方向,为植物保护领域技术推广服务部门、农化农机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培养掌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和具有企业经营能力、植保业务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化人才。

(二)具体要求

1、良好的职业素养。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认真负责、勤奋敬业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能热心于从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及其相关领域的工作,具备适应艰苦工作环境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2、系统的专业知识。应掌握植物保护专业基础理论,准确把握植物保护学科前沿动态,掌握一定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同时,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植物保护领域的外文资料。

3、扎实的专业技能。应具备解决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及其相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与推广的专业技能,同时又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系列应届和往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和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和非全日制学习两种学习方式。

(一)全日制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3个学段时间完成理论课程学习,4个学段时间到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一线或相关的农药化工等企业轮岗进行专业实践,并完成学位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4年。

(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采取在职学习,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利用3个学段时间的周末和节假日进行授课,完成理论课程学习,在学校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4个学段时间回学生所在单位完成专业综合实践和学位论文。

四、培养过程与必修环节

结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按照有利于学生到农业生产一线参加专业综合实践和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将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植物保护领域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划分为7个学段。其中3个学段为理论课学习时段,4个学段为实践实习时段。具体安排如表1、表2:

表1 全日制学习培养过程中的节点及其要求

序号

学 段

时间区间

培养环节及内容要求

1

第一学段

9月-次年1月

1、调研实践(调研单位:植保站、专业化防治组织、农化企业等)

2、调研讨论总结

3、制定培养计划

4、完成课程学分(26学分)

5、职业道德教育

寒假

2

第二学段

3月-4月

4月中旬小假期10天

3

第三学段

4月-6月

1、学位论文开题

2、专业综合实践(一)(实践单位:植保站或专业化防治组织或农化企业等,岗位:站长助理或技术经理或经理助理)

7月上旬小假期10天

4

第四学段

7月-10月

专业综合实践(二)(实践单位:植保站或专业化防治组织或农化企业等,岗位:站长助理或技术经理或经理助理)

10月下旬小假期10天

5

第五学段

11月-12月

1、完成课程学分(6学分)

2、案例讨论

3、职业道德教育

4、中期考核

5、团队协作训练

寒假

6

第六学段

2月-4月

1、专业综合实践(三)(实践单位:植保站或专业化防治组织或农化企业等,岗位:站长助理或技术经理或经理助理)

2、完成实践报告

4月下旬小假期7天

7

第七学段

5月-6月

1、完成学位论文

2、论文评审与答辩

表2 非全日制学习培养过程中的节点及其要求

序号

学 段

时间区间

培养环节及内容要求

1

第一学段

3月-7月

1、制定培养计划

2、完成课程学分(14学分)

3、职业道德教育

2

第二学段

8月-次年6月

1、专业综合实践(一)(实践单位:学生所在工作单位)

2、学位论文开题

3

第三学段

7月-12月

1、完成课程学分(14学分)

2、中期考核

3、职业道德教育

4

第四学段

1月-2月

专业综合实践(二)(实践单位:学生所在工作单位)

5

第五学段

3月-6月

1、完成课程学分(4学分)

2、案例讨论

3、论文中期检查

6

第六学段

7月-9月

1、专业综合实践(三)(实践单位:学生所在工作单位)

2、完成实践报告

7

第七学段

10月-12月

1、完成学位论文

2、论文评审与答辩

五、课程设置与授课方式

(一)课程体系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植物保护领域研究生修读课程包括四个模块,应修课程32学分,另加专业综合实践6学分。

3 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模块一:公共课(10学分)

1

政治理论课

36

2

2

英语

36

2

3

农业技术推广理论与方法

36

2

4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36

2

5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36

2

模块二:领域主干课(12学分)

1

植物有害生物鉴定与监测

54

3

2

植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54

3

3

植物保护技术与应用(案例课)

36

2

4

农业生物安全

36

2

5

农药管理与应用(案例课)

36

2

模块三:专业技能选修课(选修8学分)

1

水稻病虫草害综合治理(*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方向必选)

36

2

2

农药无害化应用技术(*农药无害化应用技术方向必选)

36

2

3

农药市场营销(*农药营销与管理方向必选)

36

2

4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市场化运作的原理与实践

36

2

5

公共植保与绿色植保

36

2

6

农田杂草

36

2

7

推广心理学

36

2

8

植保机具

36

2

9

农药活性天然产物及其分离技术

36

2

10

专业调研与论文写作

36

2

11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专题讲座

36

2

(1)认识农民

(2)统防统治从业人员基本技能

(3)统防统治服务路径管理

(4)绿色防控技术

(5)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

模块四:专业拓展选修课(选修2学分)

1

管理学概论

18

1

2

农村社会管理

18

1

3

农业信息化概论

18

1

4

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讲座

18

1

(1)行业科技创新与道德规范讲座

(2)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食品安全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第三学段

专业综合实践(一)

第三学段

专业综合实践(二)

第四学段

中期考核

第五学段

团队协作训练

第五学段

农业推广案例讨论

第五学段

专业综合实践(三)

第六学段

必须按本领域(方向)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位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70分为合格,选修课60分为合格,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方可计算学分。

4 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设置一览表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模块一:公共课(10学分)

1

政治理论课

36

2

2

英语

36

2

3

农业技术推广理论与方法

36

2

4

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

36

2

5

农业科技与“三农”政策

36

2

模块二:领域主干课(10学分)

1

植物有害生物鉴定与监测

54

3

2

植物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54

3

3

植物保护技术与应用(案例课)

36

2

4

农业生物安全

36

2

模块三:专业技能选修课(选修10学分)

1

水稻病虫草害综合治理(*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方向必选)

36

2

2

农药无害化应用技术(*农药无害化应用技术方向必选)

36

2

3

农药市场营销(*农药营销与管理方向必选)

36

2

4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市场化运作的原理与实践

36

2

5

公共植保与绿色植保

36

2

6

农田杂草

36

2

7

推广心理学

36

2

8

植保机具

36

2

9

农药活性天然产物及其分离技术

36

2

10

农药管理与应用

36

2

11

专业调研与论文写作

36

2

12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专题讲座

36

2

(1)认识农民

(2)统防统治从业人员基本技能

(3)统防统治服务路径管理

(4)绿色防控技术

(5)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

模块四:专业拓展选修课(选修2学分)

1

管理学概论

18

1.0

2

农村社会管理

18

1.0

3

农业信息化概论

18

1.0

4

职业道德教育专题讲座

18

1.0

(1)行业科技创新与道德规范讲座

(2)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食品安全

必修环节

开题报告

第二学段

专业综合实践

第二学段、第四学段、第六学段

中期考核

第三学段

农业推广案例讨论

第五学段

必须按本领域(方向)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位课和选修课的学习,取得规定的学分,完成规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70分为合格,选修课60分为合格,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方可计算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专业攻读专业学位农业推广硕士植物保护领域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的2门主干课程《植物保护概论》、《农药学》,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二)职业道德教育

一是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二是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研究生导师的指导内容中去;三是以职业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3次以上的专题活动,如举办“行业科技创新与道德规范讲座”,教育学生防止科技创新中的道德失范行为;开展“团队训练”,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举办以“食品安全与职业道德”为主题的讨论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授课方式

1、坚持课堂授课与田间地头、工厂车间授课相结合。既要在校内的课堂里向学生传授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的专业及其相关的理论知识,也要把部分课时的教学课堂放到田间地头和农药化工企业的车间里。

2、坚持理论讲授与多样化的教学方式相结合。大力推行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参与式等授课方式,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精心设计培训环节,紧密结合实际,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表达能力,交流能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每门课程理论讲授学时不得超过总学时的2/3。

3、学校教授授课与行业专家、企业专家授课相结合。一是大部分课程应由学校的教授和植保系统或农药化工企业专家共同承担;部分课程完全聘请植保系统或农药化工企业的专家讲授;二是邀请农业主管部门领导、植保系统的名家、大型农药化工企业的高管人员作专题讲座。

4、实行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替进行。第一学段、第二学段、第五学段学习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第三学段、第四学段、第六学段开展不同内容的专业综合实践,分别到植保站、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一线、农化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第七学段继续进行专业综合实践并完成学位论文。

六、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实行学校、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

建立与农业厅和农药化工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加快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是农业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本专业学位的人才培养就是为满足这方面的人才需求为目标,农业厅植保部门及相关企业提出人才培养规格与要求,并提供优秀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授课和担任导师,提供实习基地作为学生实践教学的场所,适当提供办学经费以改善办学条件。学校根据农业厅植保部门及相关企业的要求,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参与承担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工作和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技术指导与市场推广与销售工作。

建立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产学研合作平台。我校已先后与省植保站、娄底市植保站等植保业务部门以及湖南海利集团、湖南振农科技等多家单位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这些单位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基地,为研究生实践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安排学生到生产一线工作,并提供相应的业务指导,进行多岗位轮换。在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部门实践期间,要使学生既掌握农作物病虫草害的防治方法,也让学生进行病虫草害基本状况的调查,还让学生了解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在农药化工企业实践中,既让学生了解农药化工产品的生产技术,也让学生参与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与销售工作。

(二)实行双导师制

实行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校外导师主要承担实习实践、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鼓励安排一定学时进行现场教学和开题等培养工作。

(三)加强实践教学

在培养过程方面,以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为目标,突出实践教学,将专业技能训练和职业实践等贯穿于课程教学、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研究等培养全过程,保证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践教学包括完成学位论文在内不少于50%的时间,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实践教学项目包括:

1、课程教学中的实践。大多数课程应安排一定学时用于该课程的实践。

2、专业综合实践。主要面向农作物病虫草害防治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必须根据农作物生产及其病虫草害防治工作的基本规律,分段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第三学段、第四学段、第六学段到植保站、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机构、农化企业进行生产实习实践,第七学段根据完成学位论文的需要确定实习实践地点与内容。具体轮岗实践内容及时间安排见表5。

表5 植物保护领域农业推广硕士轮岗实践内容安排

实践单位

岗位

专业综合实践内容与要求

植保站

站长助理

1、开展病虫测报预报工作,搜集、整理病虫监测信息,撰写、发布病虫动态、情报、实况等,要求掌握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鉴别技术、发生发展规律和田间调查方法;

2、研究和推广病虫草鼠的绿色防控技术和综合防治技术,要求能解决农业生产病虫害防治的实际问题;

3、调查研究农药使用中的问题,负责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药械技术的宣传和培训,要求掌握农药混配技术和药械使用技术以及真假农药、药械的鉴别;

4、开展新农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工作,要求掌握田间药效试验方法与设计。

专业化防治组织

技术经理

1、负责区域内服务农户、服务面积的确立和承包合同的签订,要求掌握进行阶段式承包服务或全程承包服务的具体操作规程;

2、负责区域内病虫害防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要求掌握农作物病虫害全程防控技术方案的设计,积极推广绿色植保技术;

3、负责区域内机防手的技术培训与管理,要求掌握组织、协调机防手与农户之间利益关系的技能和应对各种复杂场面的技能;

4、负责植保机械的保养与维护,要求掌握药械的使用技术和维修技术;

5、负责区域内农户产量损失的理赔事项,要求掌握使用农业相关法律解决“三农”问题的能力,掌握理赔技巧,学会与农民打交道。

农化企业

区域经理

助理

1、协助制订营销计划和农药新产品营销方案,要求掌握独立承担营销任务,实现营销目标的能力;

2、协助区域经理建立销售渠道,要求掌握与客户沟通、谈判的相关技能和客情关系维护的方式方法;

3、协助区域经理组织开展农药产品推广会和技术培训会,要求掌握会议推广的操作流程和会议传播技巧;

4、负责开展新产品的推广试验示范,要求掌握田间试验示范的方法和示范点选择的技巧;

5、负责市场信息的调研,要求掌握农药发展趋势和农药的产、供、销情况,为区域经理提供竞争情报信息。

注: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植保领域研究生不同学段的轮岗实践在学生所在单位完成。

七、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是检查农业推广硕士生的学习质量、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培养独立担负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一)论文的选题

要把论文写在田间地头和工厂车间,论文选题必须来自农业生产第一线,特别是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技术、农药生产技术、统防统治的组织与管理、农药管理及农药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课题,能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创新性、工作量和应用价值。论文工作一般应在实习实践基地完成。

(二)论文的形式

学位论文可采用研究论文、项目(产品)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文字不少于2万字。不鼓励以学术研究为内容的学术型论文。

(三)开题论证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一定的课程学习后,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和调查实际生产情况,写出3000-5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全日制研究生于第三学段、非全日制研究生于第五学期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并公开论证,通过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修改定稿。选题报告确定后,应制订切实可行的论文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四)论文导师

学位论文的指导导师是学位论文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指导,校内导师为第一导师,负责全面指导,校外导师为第二导师,协助指导。参加指导的导师必须具有农业推广、农业或农村管理实践经验。校内导师一般由与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领域相关的硕士点的在职导师担任;校外导师必须是农业推广或农业、农村管理部门推荐的有较高业务水平、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并由学校统一聘任。

(五)论文工作过程

论文工作必须结合专业实践完成,一般在实习单位进行。在论文工作过程中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在论文工作中,研究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记载或调查研究,以获取真实可靠的试验数据(原始资料应保存完整,以便备查)。课题研究、调查等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向导师提交原始记录,汇报调查研究结果和论文写作计划,需要补做试验或调查的,必须补做,经审查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

鼓励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或教研室的部分科研工作,参加学校和系所的各类学术活动。

(六)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经导师审定后递交领域专家指导小组或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形式初审,形式初审通过后聘请3名副高职称以上的相关学科的专家评阅论文,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论文评阅人。评阅人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价标准》评阅论文。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和农村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3名论文评阅者中有1个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则本次申请无效。

(七)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前应先审阅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评阅人同意答辩后方可进行答辩。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3-4名来自农业生产和管理一线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论文评阅人最多只能有1位作为答辩委员,且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评议表决时应主动回避。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要采用海报的形式公布答辩的时间、地点、论文题目、答辩人及导师等信息。

八、学位授予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和考核,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学校颁发。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补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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