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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12月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15:17  

各研究生培养领域、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17年度12月份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申请工作,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予管理规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暂行规定》、《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流程

(一)论文预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对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把关的一个重要措施,预答辩工作应经校内外导师预评认为论文符合要求后,由校内导师组织召开论文预答辩会议。论文预答辩会议以公开方式进行,预答辩评审专家组由本领域的校内专家组成,人数应不少于3人(含校内导师)。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正式申请办理答辩手续。

(二)答辩资格审查

研究生应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向所在领域提交答辩资格申请,各领域认真审核拟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是否达到培养各个环节要求,在读期间(论文盲审前)是否取得如下研究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成果,或已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申请(每项成果须由全体发明人授权,仅限一名研究生申请学位使用)。

3.开发的产品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

4.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情所统计源期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应用研究论文。所发表的论文原则上应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可以刊物录用证明为依据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5.其它经研究生处会同科研处认定可作为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使用的研究成果。

(三)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由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负责,在论文送审前完成,每篇论文检测不超过2次,检测结果应符合我校目前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的相关要求。通过答辩资格审查的研究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向培养与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稿。

(四)论文送审及评阅

论文送审与评阅工作由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负责,采用明评与盲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提交1本经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签字的明评送审论文(含电子稿),2本隐去研究生和导师相关信息的盲评送审论文。

(五)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领域具体组织实施,论文答辩会议应在校内公开举行,须于答辩前3天在校内张贴答辩海报,每个研究生答辩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答辩时须详细记录或录音。答辩会议结束后,须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决议须当场宣布,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2.答辩委员会须由5名或7名具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半数以上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且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至少有1名为本次答辩论文的校内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导师以外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在答辩前应保密。

3.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领域提交经校内外导师签字的学位论文打印稿5本或7本,培养领域至少于答辩前3天分发给答辩委员会委员,供委员提前审阅论文。答辩委员(作为论文评阅人的委员除外)须在答辩前审阅论文,做好提问的准备,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议书》,于答辩前一天交答辩秘书,供答辩委员会参考。

(六)学位授予

1.学位申请人在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领域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和学位论文,并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汇总申请学位的相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2.校学位办审核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3.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做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对同意授予硕士学位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工作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是确保我校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各领域和各位导师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把好论文预答辩关、答辩资格审查关、论文送审关和论文答辩关,杜绝学位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要根据研究生处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好每个时间段的工作任务,确保我校学位论文授予质量和学位论文授予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时间要求

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2017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表》提交相关材料,开展相关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答辩委员会秘书于答辩会议结束后即收集如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

(1)一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原件;

(2)一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馆)》原件(包括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硕士学位申请书、硕士学位授予审批表、研究生在读期间鉴定表、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书、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等);

(3)一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原件(包括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等);

(4)一份《拟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汇总表》原件;

(5)一份《研究生论文工作原始记录本》复印件。

2.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于答辩结束后1周内胶印学位论文5本和论文摘要(带封面,单独成册)一式3份送交培养领域,并向学校图书馆和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办提交论文电子文档。

3.相关表格材料已上传至研究生处网站的服务专区

附件:

1 2016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时间安排表

2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9月25日

2017年下半年学位论文工作进展安排表

时间

工作事项

工作内容与要求

负责单(人)

10月

论文第一次检测、预评与预答辩

1.10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导师预评,通过预评方可参加预答辩; 并提交学位论文预评修改定稿(导师签字同意进行学位论文查重)至研究生处学位办进行第一次查重。

2.10月28日前校内导师组织召开预答辩会议,论文须在会议前三天提交评审专家审阅;

3.预答辩结果为不同意提交论文评阅者,应延期答辩,并须提交延期毕业申请。

指导教师

11月

第二次论文检测

1. 通过预答辩者于11月7日前提交答辩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查表至领域;11月7日前校校学位办统一组织论文“查重”检测,文字复制比按相关文件执行;

2. “查重”通过者于11月9日前提交答辩申请,同时提交1本明评送审论文、2本盲评送审论文和相应的电子稿;

3. 每篇学位论文“查重”检测不得超过两次,未经校学位办“查重”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研究生处

培养领域

11月-12月

论文评阅与答辩

1.研究生处于11月11日前将论文提交1名明评专家和2名盲评专家,11月27日前完成评阅工作,论文评阅结果有两份“不同意答辩”,则申请无效;

2.研究生于12月5日前提交论文答辩稿5本或7本,领域秘书于12月6日前分发给答辩委员,12月8日-11日进行论文答辩会议;

3.答辩委员会秘书于会议结束后即收集整理学位申请材料报送校学位办。12月20日提交学位论文修改定稿。

研究生处

培养领域

指导教师

12月

学位授予

1.12月22日-27日召开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做出授予或不授予申请人硕士学位的决议,评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校学位办于会议结束后即整理归档材料;

3.12月底召开学位授予典礼,颁发学位证书。

校学位办

校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

12月

就业派遣

1.领取学生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

2.毕业生双向选择,签订就业协议书;

3.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

4.毕业鉴定、体检、就业派遣;

5.毕业典礼。

研究生处

第二年1月

办理离校手续

1.领取有关表格;

2.交还借书证、图书资料、研究生证等;

3.迁移户口、党团关系和转档工作;

4.领取派遣证。

研究生处

附件2

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学生用)

工作

阶段

序号

材料名称

准备

份数

备注

资格

审查

1

答辩资格审查表

1

提交培养领域

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1

提交培养领域

3

学位论文导师预审表

1

提交培养领域

4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1

提交培养领域

评阅

阶段

5

明评送审学位论文

1

提交培养领域

6

盲评送审学位论文(隐去研究生和导师相关信息)

2

提交培养领域

7

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1

提交培养领域

8

学位论文送审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提交培养领域

答辩

阶段

9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1

提交培养领域

10

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批书

1

提交培养领域

11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提交培养领域

12

研究生论文工作原始记录本

1

提交培养领域

13

学位论文定稿(含电子版)

1

提交培养领域

14

中英文摘要

1

提交培养领域

15

毕业生登记表

1

提交培养领域

学位论文答辩材料清单(领域用)

工作

阶段

序号

材料名称

准备份数

备注

资格

审查

1

培养环节各类表格完成情况汇总表

1

培养与学位办提供

2

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

1

培养与学位办提供

3

答辩资格审查表(分领域装订成册)

1

研究生提交,培养领域负责装订

4

答辩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

1

培养领域负责

5

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1

研究生提交

6

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1

培养领域负责

7

在读期间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1

研究生提交

8

在读期间取得研究成果汇总表

1

培养领域负责

9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结果汇总表

1

培养与学位办提供

评阅阶段

10

学位论文送审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研究生提交

11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

1

培养与学位办提供

答辩

结束

12

毕业生答辩安排汇总表

1

培养领域负责

1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

1

须报研究生处审批

14

毕业生登记表

1

研究生提交

15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1

研究生提交

16

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批书

1

研究生提交

17

拟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信息汇总表

1

培养领域负责

18

研究生论文工作原始记录本

1

研究生提交

19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议书

1

导师提交

20

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

1

培养与学位办提供

21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

培养领域负责

22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

培养领域负责

23

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1

研究生提交

24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1

培养与学位办提供

25

学位论文定稿(含电子版)

1

研究生提交

26

中英文摘要

1

研究生提交

附件3

毕业生档案材料(原件)

1、成绩单 2份

2、个人培养计划表

3、专业实践计划书

4、专业实践安全保证书

5、专业实践协议书

6、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

7、专业实践考核评价表2份

8、专业实践研究报告

9、专业实践总结

10、中期考核登记表 2份

11、文献综述或调研报告

12、论文开题报告

13、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14、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

15、学位论文导师预审表

16、论文答辩申请书 2份

17、答辩资格审查表

18、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2份(附评阅意见书和答辩委员会修改建议记录)

19、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签字PDF电子档或扫描件)

20、中英文摘要

21、学位申请与授予审批表2份

22、毕业生登记表2份

23、学位论文定稿 1份

24、成果复印件

25、毕业离校单

26、毕业生计划生育管理移交通知单

27、论文原始工作记录本

28、个人获奖材料复印件

29、周报表(电子档)

3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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