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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职能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职能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等工作;

2、负责学生奖励与处分、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学风建设、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和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开展辅导员业务督导与培训、负责辅导员的管理与考核等工作;

4、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国家助学贷款、征兵学费补偿、校内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发放、绿色通道办理和其他社会资助等工作;

5、负责学生的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危机干预,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工作;

6、负责学生宿舍的安排、日常管理、维修服务、文明卫生和文化建设等工作;

7、负责检查、指导、协调各学院的学生工作;

8、负责新生迎新、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疫情防控等重要活动的协调与组织工作;

9、负责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处网站建设与维护、微信公众号、易班APP及易班发展中心运行等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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