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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我校勤工俭学岗位的通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申请我校勤工俭学岗位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更科学、合理的设置我校勤工俭学岗位,规范我校勤工俭学管理,现将我校勤工俭学岗位申请原则、流程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勤工俭学岗位设置的原则及选聘要求

1.学生自我管理岗位可以申请勤工俭学,包括教学楼门卫、宿舍巡查、易班工作总站、教室卫生、学校电视台、校园治安、巡逻、自训教官等。

2.机关教辅单位缺编的部门可以申请勤工俭学。

3. 满编单位不得申请勤工俭学岗位。

4. 必须以不影响学生学习为前提,不得无故延长学生的工作时间。

5. 勤工俭学学生必须从我校当年的贫困生档案库中产生。

二、勤工俭学岗位申请形式和流程

1.申请时间:每学期初(9月—10月)

2.申请流程:用人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一),提交勤工俭学学生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报告及考核办法(表格见附件二 ),由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人事处核实单位是否缺编,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审批,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将申请表及报告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申请新增固定勤工俭学岗位(一年以上)的用工单位必须在报送申请表、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的报告同时另附新增固定勤工俭学岗位申请报告,经学生工作处上报校务会讨论通过后,方可设立。

三、勤工俭学岗位管理与考核

勤工俭学学生由用单位进行管理和考核,每月月底前,用人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的老师将当月考核情况签字确认,单位领导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单位勤工俭学学生的考核情况,统一造表报计财处发放勤工俭学工资。学生工作处将不定期对学校勤工俭学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虚设等情况,取消该岗位的勤工俭学资格,并通报全校。

学生工作部(处)                            

                                     2019920

附表一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勤工俭学岗位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勤工俭学岗位的理由

所申请勤工俭学岗位的具体情况

勤工俭学岗位设立的时间段(请勾选并填写相应情况)

年   月—     年    月

 固定勤工俭学岗位

勤工俭学岗位个数

负责勤工俭学管理考核人员

申请单位负责人意见

加盖公章

人事处意见

是否缺编:

缺编人数:          加盖公章

学工处负责人意见

              (加盖公章

分管领导意见

:本表审批手续完成后原件、申请报告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复印件用工单位保留。

附表二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勤工俭学岗位申请表

申请部门                (公章)

勤工俭学岗位的工作职责

(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情况)

勤工俭学岗位的考核办法

(简要说明)

负责勤工俭学考核的人员

姓名

联系电话

部门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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