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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4-10-30 09:02     (点击: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校通〔2014〕14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印发《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4年5月8日

附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4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报名人数继续减少,湖南省内生源经过前几年的剧烈减少后,今年为37.98万人,仍处于偏低水平。2013年湖南省高考录取率达85.3%,今年省内新增4所本科院校。面对严峻的招生形势,为切实做好学校2014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提高新生到校率,提高生源质量,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此办法。

一、招生计划和目标

(一)省教育厅下达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为:本科3623(含专升本计划折算11个),专科100;增投计划本科418,专科50。

(二)力争今年新生到校人数达到4000人。

二、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职能部门;各专业系必须成立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该系招生工作领导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系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系要组织得力人员进行招生宣传、生源组织、新生电话联系、咨询等工作。

三、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工作

(一)各系要加强对系部网站的建设和更新,网页要美观大方,及时更新招生等信息,要突出专业特色和办学成就,要有办学亮点。学校将对二级网站进行评比,评比结果纳入招生工作考核指标中。学校其它各部门也要加强校园网站的建设和信息更新,通过校园网对学校的办学特点、办学优势进行宣传。

(二)精心制作招生宣传简章。制作大幅简章1300份和折叠式简章4500份,力求新颖美观。招生就业处在6月初将招生简章邮寄给省内外各中学校友,学校校友会在5月中旬提供省内各高中教职工校友名单,由各校友所属系部和校友联系,校友负责将大幅招生简章张贴。另通过教职员工派发招生简章到考生及家长手中。

(三)继续做好电视广告宣传。在省内各市州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招生宣传短片。利用湖南经视、湖南教育台等省级电视台覆盖面广、收视率高的优势,发布学校招生广告;

(四)在湖南省教育厅《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版》和主要招生省份《招生与考试》等栏目发布学校招生简章;在省内部分报刊和有关媒体进行学校专题报道。

(五)利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南教育网等主要教育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宣传,并在省内400多所高中的网络电视终端对我校进行宣传,通过网络对学校的办学优势予以宣传。

(六)各系部组织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所需费用列支系部招生经费。

(七)招生就业处派人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育博览会、 有关地市县现场招生咨询会及部分中学招生宣传活动。

(八)在今年湖南高考分数公布后,在学校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该活动和湖南教育网合作,我校提供场地和有关设施,有关高校和娄底市内高考生一起参与。

四、对优质生源进行奖励:凡被我校录取的湖南省普通文理科平行一志愿本科生(不含湖南省艺术体育、征集志愿及外省考生),全校排名前5名的免缴4年学费,6-10名的免缴2年学费;凡被我校录取的湖南省普通文理科考生全省排名2000名以内的,除免缴4年学费外,另奖励40000元。

五、落实招生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一)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专业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分管招生工作的系领导是本系招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招生就业处、各专业系负责人向校长签订招生工作责任状,确保学校和各系招生任务圆满完成。

(二)各系要切实落实好系部招生责任。要制定相应的招生方案,部署好本单位招生工作,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等工作。在湖南省本科二批投档后,各系部要对预录到各系的考生,采用电话等手段,力争与每位考生取得联系,获取是否来校就读的准确信息,并做好相应记录,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招生就业处。在新生开学报到时,对逾期未来校报到的学生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招生宣传,切实提高到校率。

(三)各系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招生考核指标直接与年终评比和目标管理挂钩。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以新生到校率和新生到校人数为主要参考指标,到校率即各系到校新生数除以各系录取新生数,各系录取新生数以招生就业处在新生开学前发给各系的新生名单为准,转入其它系的学生仍以下发名单中所在系为准计算到校数。

六、具体要求

(一)招生就业处应做好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工作,确保招生宣传工作扎实到位,生源组织工作切实有效。

(二)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招生工作,主动配合招生职能部门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各单位、部门要迅速将今年学校招生形势及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

七、本招生实施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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