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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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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实施工作方案
2016-07-12 08:57     (点击: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教政法﹝2016﹞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章程实施工作的意见》(湘教通﹝2016﹞87号),做好学校章程实施工作,切实保障章程在学校管理和办学实践中的作用,健全完善现代大学制度,加强依法治校能力建设,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章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军 刘和云

副组长:周发明

成 员:刘铁铭、蒋建初、石潇纯、陈志国、杨鑫铨、

刘铁峰、金志方、李高海、李尚益、李凤莲;党政办和校属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高教所,办公室主任尹钟宏,成员有王建、彭正华、李向阳、颜小平、戴娅娅。

二、工作步骤与内容

(一)第一阶段(2016年6月-11月):学习宣传阶段

1.中心组学习。组织研讨章程内涵和贯彻落实方案。(责任单位:高教所,党办校办、宣传部协助)

2.撰写体会文章。学校主要领导带头撰写体会文章,全体校领导和校属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均要撰写体会文章,字数不限,体会文章发电子稿至1548601327@qq.com。(责任单位:高教所)

3.在学校网站主页设置专栏。在学校网站主页突出位置专栏,公布学校章程,配发解读文章和相关规定。(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高教所协助)

4.多媒体宣传。通过学校校报、新媒体、电视台等多途径宣传本校章程。(责任单位:宣传部,高教所、党办校办协助)

5.文件汇编。将章程及其他重要管理制度编印成册,作为新生、新进教师、新任领导干部的培训资料,人手一册,组织专门学习。(责任单位:高教所,党办校办、组织部、学工处、人事处协助)

(二)第二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7月):制度的废改立阶段

1.制定出台已有制度废改立的文件。以章程为统领,全面清理学校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对违背章程精神、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或文件,要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对章程有要求、但目前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要及时建立和完善;对保留、修改和重新建立的各项制度,要进行系统整合,形成以章程为统领的层次清晰、内容合法、表述规范的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高教所和校属各职能部门协助)

2.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根据章程,按照中央和省委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责任单位:党办校办)

3.完善学术委员会章程。认真抓好学术委员会章程的制定、修改和相关落实工作,不断提高教授治学水平。(责任单位:科研处)

4.完善重要领域制度文件。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重要工作以及本科招生、资产财务、人事管理等重要领域,抓紧制定或修订相关文件。(责任单位:招就处、创新创业学院、科研处、国资处、计财处、人事处,党办校办、高教所协助)

5.积极探索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渠道与方式,建立健全理事会、校友会、教育基金会等制度。(责任单位:产学研教育指导中心、校友办、招就处等,党办校办、高教所协助)

(三)第三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建立章程实施的监督机制

1.建立章程执行的监督机制和纠错机制。尊重章程,强化执行章程规定的优先原则,加强问责与督促,切实保障章程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高教所)

2.对章程执行情况开展自查与经验总结。(责任单位:党办校办、高教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学校章程实施工作,是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实施工作,加强学院章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制定计划落实任务,督促学校章程实施工作的进行。

(二)强化部门配合。要充分发挥学院章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有效的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配合、联系和沟通;细化分工,明确责任,使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不重复、不遗落。

(三)注重调查研究。广泛调研,征求意见,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创新学习方法,根据学校章程实施工作方案的开展和推进,以及学校的特点,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

(四)保障经费落实。由学校统一安排相关费用,用好财政支持相关费用;并按部门预算的需要,统一编制预算,经学校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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