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物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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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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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2)

加强领导

学院领导、财务处、教务处、后勤基建处等部门的指导是基础物理实验室建设成功的保障。在院主管领导、教务处领导和物理与信息工程系教学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成立一个由学院主管教学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示范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并相应成立由教务处、物理与信息工程系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领导和实验室相关成员组成的示范实验室建设工作小组,为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创造优良的内、外部环境和软、硬件环境,具体负责各项建设工作的实施。积极依靠实验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多年的实验教学和实验管理经验,使他们成为基础物理实验室建设的主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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