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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试行)

2022-01-01 11:39:10 来源: 浏览:

一、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坚定信仰、砥砺品德,珍惜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工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

二、优秀毕业生按以下内容考核

程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养、发表论文及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情况、在校综合表现及班主任推荐情况。

三、优秀毕业生评定计算方法

评定公式=M1×50% + M2×50%,按最终分数从高到低决定名次

M1——综合分,即平均学分绩点+思想表现加分+学科竞赛、科研、创业加分+学生干部工作加分+文娱、体育加分所得总分,具体细则见附件1。。

M2——班主任推荐分,即学生参与科研及综合表现情况,由担任学生所属班级班主任一职的教师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平时参加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学科建设和工作情况实行奖罚分,取百分制(最高100分)。

四、评定程序

1、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成立奖学金初评小组,负责综合测评加分审核事宜。

2、召开学院奖学金评定会议,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结合班主任推荐分获得最终排名。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优秀毕业生评定公式M1评分细则

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

奖励分值

备注

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团干部、三好学生、团员,先进班集体班长、团支书,军训标杆、大型活动志愿者等

省级

3分/次

校级

2分/次

院级

1分/次

参加义务献血(有献血证)

0.2分/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3分/次

国家励志奖学金

2分/次

创优奖学金

1分/次

二、学科竞赛、科研、创业等加分标准

奖励分值

备注

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

一等

10/

二等

8/

三等

6/

省级学术科技竞赛

一等

6/

二等

5/

三等

3/

校级学术科技竞赛

一等

2/

二等

1/

三等

0.5/

发表学术论文

EI、SCI源期刊

10/

CSCD、北大核心、会议论文被EI检索

4/

一般期刊、会议论文被CPCI-S检索

2/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3/

英语、计算机过级

英语四级

1/

其他证书0.5分/次

英语六级

2/

计算机2级

1/

计算机3级

2/

研究性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

4分/次

省级

3分/次

校级

1分/次

学生创业

3

三、学生干部加分

奖励分值

不可重复、累计加分

校、院学生会主席

4

校、院学生会干部

2

校、院学生会干事

1

四、文娱、体育加分标准

奖励分值

备注

国家级

一等

7/

二等

6/

三等

5/

省级

一等

5/

二等

4/

三等

3/

校级和院级

一等

3/

二等

2/

三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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