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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教改立项及结题的通知

2010-03-24 17:45:15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通信与控制工程系 浏览: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院通〔2010〕16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

立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大力提升教学质量,着力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引导和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投入到教学改革中来,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0]9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及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项目的立项实施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教育强省的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育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项目申报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坚持“四个结合、四个突出”的原则。即综合性与特色性相结合,突出特色;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突出实践;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结合,突出创新;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相结合,突出宏观。处理好教改研究项目的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关系。

(三)本次项目申报学校将优先考虑对教学方法改革和实践能力培养进行积极探索的项目。鼓励对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教学质量评价、教学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系统设计和研究;鼓励大类学科专业或跨学科专业的相关教师协作研究;鼓励业务联系密切的相关机构间的合作研究;鼓励一线教师与教学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力求集思广益,组织多方力量集中解决当前高等教育中带有共性和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选题及推荐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选题主要根据《2009-2012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规划纲要》(见教务处下载专区)所确定的研究内容进行选题。(项目申报者可以根据参考选题确定研究内容,也可根据教学和教学管理实际自拟选题)。

(二)省级教改项目选题参阅《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考选题》。2010年我校推荐至湖南省教育厅的教改项目名额为:普通教育类10项、成人教育类2项、公共外语类2项。

(三)鼓励我校法学、英语、艺术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财务管理等六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改革研究,每个专业可以立项一个项目,申报该类项目不受学校指标限额限制。请各系自行组织实施,并且可以与外校相关专业教师联合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织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管理条例(试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0]95号)精神以及本通知的要求,及时传达本次教改立项的目的、意义及导向。教务处教研教改科为申报单位和个人及时提供答疑等各项服务。

(二)申报条件和资格

1、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人员应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教改项目的专家出具推荐意见。

2、主持有校级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新的校级项目。

3、每位申报人限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四、立项评审程序

(一)教研教改科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确定校级教改立项项目。

(三)省级立项项目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在本次校级重点项目和在研校级教改项目中择优产生。

(四)成人教育研究项目,公共外语研究项目纳入学校统一规划与评选,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经费资助与其他项目同等对待。

五、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

(一)对2007年及2007年以前立项的省(校)级教改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接受结题验收工作。请需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递交如下材料:原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协议书复印件、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见教务处下载专区)、研究报告及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佐证材料、已发表的各类论文复印件(同时验原件)。所有结题材料均以系为单位统一汇总报送。

(二)对2008年立项的项目本次须接受中期检查,并填写省(校)级中期检查报告书,若已提前完成各项研究工作也可以申请提前结题验收。

六、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申报校级立项项目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10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以系为单位填写好汇总表,再统一报送。

(二)在研的校级教改项目直接申报省级教改项目者须填写《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三)2008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四)2007年及2007年以前立项的校级教项目须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五)2008年立项的省教育厅立项项目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

(六)2007年及2007年以前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七、 材料上报时间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请于5月12日前交教务处教研教改科,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提交电子文档(支撑材料除外),电子文档请发送到jyk8372904@126.com。各相关附件及表格,请从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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