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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工作汇报制度

2019-09-29 21:35:19 来源: 浏览:

为加强支部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党建工作监督,切实发挥好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报告的范围

1、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报告。

2、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报告内容

1、党员个人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性质、政策、纲领、路线、方针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感想与收获;贯彻执行党员大会决议和完成党组织所分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思想、工作状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今后一个时期的打算,以及其他需要向党支部汇报的情况等。

2、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工作的主要内容:本支部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支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或存在问题,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目标、努力方向,以及需要报告的支部其他工作内容。

3、党支部向上级党总支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决议、指示、规定等情况;年度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计划、措施及落实情况;支部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内容。

三、工作报告方法途径和要求

1、党员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要求每季度报告一次,一般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报告;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报告。党员外出时间较长的,可通过书信或电话等方式报告。

2、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一般要求每年报告一次,由支部书记对支部年度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下一步支部工作目标和措施,并提请支部党员大会审议。根据工作实际,党员大会可约请党员行政负责人在党员大会上报告行政工作。

3、党支部向上级党总支报告工作的主要方法:由支部负责人通过书面材料或在专题会议上进行汇报,一般每季度或半年汇报一次;上级另有要求的根据情况随时汇报。

中共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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