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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2-05-30 15:43:10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通信与控制工程系 浏览:

各专业系(部):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将于2012年7月6日结束,为了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圆满结束以及今年下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末教学工作

本学期教学周数为20周(课堂教学时间18周),全校6月21日前结束新课。请各任课教师务必按《课程教学日历》完成教学。任课教师不得进行针对期末考核内容的小范围复习,以保证考核的严肃性。专业系(部)要加强学生的考试诚信教育和考试纪律宣传。

本学年的教学检查与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系部自评合并一起于九月初进行,请专业系(部)按常规要求进行材料整理。教学工作先进个人与教学工作先进单位也在九月初评选。

二、期末考核的组织

1、考核时间

按教务处《关于组织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进行。各系在7月6日至少安排一门考试课程。

2、命题

坚持教考分离的原则,各考核课程在考前四周命好难度相当、难易度适中、考核知识点覆盖面广的A、B两套试题(A、B两套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5%,试卷命题样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并附评分标准及参考答案。在5月31日以前向教务处考试中心提交两份试题的电子文档,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将返回重新命题。命题人及命题审定人要认真仔细,反复核查,确保试卷的质量。凡接触试卷的老师都要高度注意试卷的保密工作。

3、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

要求各教研室在期末考试前组织任课教师做好学生考核资格的审查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核:①本学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1/3者(办理提前就业手续的除外);②本学期缺交作业(含实验报告)次数超过该门课程作业应交次数1/3者(办理提前就业手续的除外);③欠交学费达1000元又没有办理缓交手续者。

4、考场设置

各专业系(部)要及早妥善安排好考场,原则上按标准考室布置考场。

5、监考

各专业系(部)在全面考试前召开相关会议,组织教师与学生学习考试与监考守则,分管教学工作系(部)主任要在每一门课程的考试中至少巡考三次(开考、考中、快结束考试时),以确保考试公正、公平、有序、有效,尽量预防学生考试违纪、舞弊的发生。

6、阅卷、试卷分析及教师评学

每门课程考完后,一般情况下,教师要在三天内阅完考卷并及时做好成绩录入工作,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打印课程成绩(一式叁份),加盖公章后一份报教务处考试中心,一份专业系(部)留存,一份与试卷合装。根据期末考核成绩做好《课程考核质量分析表》。成绩分布不合理(偏态分布)时,阅卷教师要及时报告分管教学工作系(部)主任做出适当处理。处理意见要以书面的形式附在评分标准的后面,分管教学工作系(部)主任签字,一式两份,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任课教师要在放假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及时对任教班级认真进行评学。分管教学工作系(部)主任要进行相应的总结与分析。

7、试卷装订要求

每门课程的试卷按学号从小到大按考室分册装订;第一册试卷按封面、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命题计划审批表、参考答案及评分细则(或附试卷处理意见、学生考核违纪处分文件)、考核质量分析表、试卷、封底顺序装订。

8、试卷的保存

各专业系(部)教学秘书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试卷送到教务处提供的保管场所保存,各系按专业、年级、课程分类存放,保存年限五年。

三、关于布置今年下学期教学任务

今年下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请各教研室按教学计划(教学计划要调整的必须报教务处及分管校长审批,并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修改)清理应开课程,填报《教学安排表》,经教务处审核后,向各单位正式下达教学任务书,各单位再向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下达“教师个人教学任务书”。在安排跨专业交叉课教学任务时,请各教学单位之间互相支持。今年下学期有毕业实习、见习、实训等任务的系部要及早联系并做出统筹安排。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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