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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机电工程系实验室考核细则与奖惩办法

2012-03-20 08:25:58 来源: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浏览:

一、考核宗旨

通过实行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考核奖惩条例,建立起客观、公正、合理的管理人员评价机制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责重利多的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素质,调动广大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实验教学质量的提高,建设优质现代化的实验室中心。

二、考核对象

通信与控制工程系实验室全体实验室管理人员

三、考核人员与考核时间

由通信与控制工程系相关领导主持考核,每学期考核数次。

四、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准确的原则。

2、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以学期考核为主的原则。

4、坚持民主考核、领导和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与师德(10分)

1、考核标准

通信与控制工程系实验室管理人员应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考核办法

(1)通过实验室考核,达到上述标准的教职工得基本分1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除2—5分,并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①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

②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者。

③其他严重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者。

(二)工作态度与作风(10分)

1、考核的标准

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服务工作应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有工作计划,对业务勤于探索和钻研,精益求精,热爱学生。

2、考核办法

(1)通过实验室考核,达到上述标准的实验室管理人员得基本分1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扣分处理:

①不按时开门,造成实验教学延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2~10分,并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安排,给实验中心工作带来一定影响者扣2~5分。

③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有关资料记录的,经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④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进行不适宜的活动(如打扑克、玩游戏、看碟片等),每发现一次扣1分。

(三)出勤情况(10分)

1、考核:遵守学校考勤纪律,尽量出满勤。

2、考核的方法:

(1)鼓励出满勤,基本分10分。

(2)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时间超半小时作2次扣分)

(3)旷工一天扣2分。

(四)工作质量与工作实绩(70分)

1、考核的标准:

各管理员应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明显,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2、考核的办法:

(1)通过学校考核,达到上述标准的管理员得基本分70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扣分处理。

a、仪器设备

①实验前未按实验指导教师的要求提供各实验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材料、工具,未做好实验材料的领用登记,扣2分。

②实验前所提供的实验仪器设备不完好,且不积极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完成对仪器设备的检查与测试,每次扣1分。

③学生实验完成后未能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或清查收回工作,发现问题未及时与学生或任课教师联系以便明确责任,每件扣1分。

④消耗的器件与材料未能及时补充,造成学生实验不能正常进行,扣2分。

⑤管理人员未及时按上课的要求完成计算机软件安装或未进行计算机软件与网络维护或未进行设备的一般性故障排除,每台扣1分。

⑥不能自行修理的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卡》,交实验室主任审查。经实验室主任确定要上报教务处维修时,还应呈交《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设备报修单》,经实验室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再送学校仪器设备运行管理科,同时,积极配合教务处联系生产厂家或相关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修复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请相关人员参与验收。未能按上述程序报修的,每件扣2分。

⑦未能做到对所有仪器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填写设备维修卡并存档,扣1分。

⑧未按实验的需求提出本实验分室的实验材料的购置计划,未制订本实验分室管理和使用的精密仪器的操作规程,并建立技术、使用档案,扣2分。

⑨实验室设备及相关附件摆放凌乱、没按整套设备整理,缺少附件,每套扣2分。

b、实验室实验教学相关资料与管理

①未做好本实验分室的各项基本信息与工作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本实验分室的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各种软件、实验指导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仪器设备的维修卡、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登记本,实验教学日志,扣2分。

②不积极协助做好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的验收和入库工作,扣2分。

③未及时填写本实验室仪器设备卡片,未保证随时能按仪器设备编号找到卡片和设备或根据实物找到卡片,未做到帐、卡、物相符,扣2分。

④没有写好管理员工作日志,扣1~5分。

c、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管理

实验教学档案资料管理员应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院教字〔2007〕58号)、《通信与控制工程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通信与控制工程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的要求对实验室工作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两种)随时进行的收集和整理。

①未及时收集整理好各种相关实验教学档案材料,扣1~5分。

②未及时更新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中实验项目、房间号等各种资料,扣1~2分。

③实验选课系统的不能正常工作,扣2~5分。

④未及时正确统计、上报各种迎评估的状态数据,扣1~5分。

d、实验分室的安全工作及清洁卫生工作

①未做好实验分室的水电安全工作的,扣2~5分。

②未做好实验室废水、废弃等处理的,扣2分。

③未做好实验分室清洁卫生工作的,扣2~10分。

f、国有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员应按照《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通信与控制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①实验室仪器设备电子台账或帐本的管理混乱;实物保管人之间完成移接交手续后,未及时核查实际移接交的资产与应移交的资产是否一致或未及时调好电子台账与固定资产账,账与实际不符,扣1~5分。

②拒接收与验收各种新购仪器设备。扣1~5分。

③未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院教字〔2007〕58号)、《通信与控制工程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通信与控制工程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制度》要求收集整理各种固定资产、设备的配套档案与技术资料,未填写设备卡片,未以实验室为单位分型号与品种建档,扣1~5分。

④不办理各种计划的审批、报帐等手续,扣1~5分。

⑤未能管理好本系各办公室财产,扣1~2分。

g、图书资料室

①借还图书资料时未及时进行登记,扣1~3分。

②图书资料室不卫生,扣1~2分。

③图书架上的图书资料未分类、整理,扣1~2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奖励。

①能积极完成系领导和实验室主任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奖励2~5分。

②对实验室管理提出积极的建议,并被采纳,产生良好效果的,奖励2~5分。

六、附则

本条例从2012年3月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特殊情况和具体问题的处理由系相关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能源与机电工程系

二○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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