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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11-20 16:2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44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导向

(一)进一步强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政策导向。坚持把品德放在高校教师评价的首位,强化“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评审,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进一步加强对申报人的师德考核。对师德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票否决”。

(二)进一步分类细化评价高校教师能力素质。坚持分类指导和分层次评价相结合,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分类评价标准。

(三)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业绩评价。坚持立德树人,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

(四)进一步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机制。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议,切实防止职称评审结果以量化评价指标分数值一刀切倾向。充分尊重专家评委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将具有创新性和显示度的学术成果作为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职数分配

根据省人社厅核定的职数和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职数分配如下。

1.正高:拟给人文社科组(含艺术学科组)2个职数,拟给理工科组2个职数;

2.副高:拟给艺术学科组1个职数;拟给人文社科组4个职数;拟给理工科组5个职数。每个学院最多占2个职数。

3.中级:拟给艺术学科组3个职数;拟给人文社科组5个职数;拟给理工科组6个职数。

4.给教学型教师正高1个职数,副高1个职数。

5.给辅导员系列副高1个职数,讲师1个职数。

6.不能开评的学科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临时调整合并到相近学科组评审。

说明:上述职数将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进行调整,教学型、辅导员系列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评审文件进行确定。

三、评审要求

1.申报基本条件。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学等条件按照附件《关于印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校政发〔201817号)执行。

2.博士后考核合格出站后可直接参评副教授。

3.职称评审时强调标志性成果权重(填写附件中标志性成果一览表)。参评对象分教学(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各类国家级的权威专业奖项等)、科研(国家级项目、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各学科的权威期刊论文)与服务社会(在社会与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成果等)三类提交自己主持的标志性成果,量化测评分值供参考。

4.专业技术人才在20191130日(含)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也不接受其参评。

5.个人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均截止到201911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19年度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组织评审

2019年,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继续授权我校教师系列的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职称的评审、认定工作。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校政发〔201817号)进行。

(一)制定方案、组织申报

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关于印发<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校教师(含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校政发〔201817号),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度我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其中将已核定的职称评审岗位职数向全体教职工进行公示。时间:20191120-1122日。

(二)资格审查、教学测评、考核推荐、签订协议、报送材料

1.教师对岗申报,填写材料,代表作品知网查重;二级学院资格初审,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对师德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票否决”,并进行民主评议与公示。时间:20191125-1130日。

2.教师到工会、教务处、科研处、校地校企合作处、学工处进行签字与审核材料、量化测评(相关测评表见附件),到档案馆复印年度考核表,到人事处办理聘书、继续教育证书等,签字盖章。时间:2019年127-1210日。

2.教师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签订诚信协议,签订服务期协议,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学校人事处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签字盖章。时间:20191211-1213日。

3.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资格与综合考查推荐。时间:20191216日。

4.公示入围评审环节人员名单与参评人员公示表。时间:20191216-1220日。

(三)组建评委会、实施评审(含资格复审、公示等)、上报结果、审核确认。拟定时间:2019年12月20日-12月22日。

1.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参评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复核。拟定时间:20191221日。

2.学科组评委审读代表作。拟定时间:20191221日。

3.面试答辩:参评高级职称人员业绩述职与答辩(全程视频录像),本人陈述专业成果与专业发展5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拟定时间:20191221日下午。

4.学科组评委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量化测评并排序。拟定时间:20191222日。

5.学科组提出建议通过对象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拟定时间:20191222日。

6.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程序及结果进行充分审议,按照年度职称工作规定的评审通过率和年度评审职数,进行实名制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评审委员会委员人数2/3(2/3)以上的,为评审拟通过人选。拟定时间:20191222日。

7.结果公示。学校职改办将评审拟通过人员的结果在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定时间:20191223-1227日。

注:因学校或各部门工作安排等原因,上述时间进度可能进行临时性调整,请大家随时留意人事处网页。

五、申报职称材料要求

1.职称申报材料的认定。教师准备好材料的原件或证明在各二级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再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师德材料在工会;教学工作量、教改论文、教改课题、教学获奖在教务处;科研论文、科研课题、科研获奖在科研处;横向项目的认定在校地校企合作处;学生管理工作在学工处;其他情况在人事处。

2.所需材料按照《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要求》(见附件)。

3.所有材料严格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或被举报填写学术不端材料、规定时间段之外的材料、上一级职称评审使用过的材料、表格要求之外的材料、作品混淆成论文等不规范的材料,将取消相关资格。

六、初级职称认定工作

博士、硕士需要初任职称的教师,请填好附件(见硕士、博士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胶装),于2019年1211-1213日交人事处。

七、职称申报收费

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文件的规定:申报正高级职称600/人,副高600/人,中级215/人,初级110/人。所有费用均应在报送材料前一次交清(先到人事处开缴费条),并凭缴费收据到人事处送交材料。对基本条件、教学、科研等方面达不到文件规定要求的,请不要缴费,否则职改办不负责退费事宜,职改办也一概拒收相关材料。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职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月20


附件【职称评审附件材料.zip已下载
附件【硕士、博士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doc已下载
附件【湘人社发〔2019〕44号关于做好 2019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湘教职改领字〔2019〕12 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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