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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
2007-08-30 00:00  

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现将200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2007年度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二、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2007年度湖南省合格标准均为50分。三、根据湘人发[2007]56号文件精神,全国通用标准60分和省内合格标准50分在参评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同时,根据国人厅发[2006]66号文件精神,对参加2007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人员发放国家考试成绩通知单,不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各市州、各部门按有关文件要求对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进行检查,与省人事考试院核对数据后,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和办理成绩通知单。

湖南省人事厅

二00七年八月十五日

注意:请今年参加了职称外语考试的教职工尽快去娄底市人事局办公室领取成绩通知单,以免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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