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专业评估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5-25 点击数:

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院政发[2011] 51号)文件精神,以“基础性、优化性、服务性、特色性”为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的专业建设,明确专业定位与目标,凸显专业特色与优势,以专业评估积极推进专业内涵发展,有效提升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指导思想

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规律,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推进专业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估对象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学校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确定每年评估专业。

三、评估组织

在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聘请评估专家负责实施。

四、评估的主要步骤与方法

(一)教学系提前10天,将专业自评报告及数据统计表格报教务处,由教务处转送评估专家。

(二)评估专家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专业建设情况。

(三)专家组核实有关数据,查看教学档案、召开座谈会,听课、走访及现场考察等。

(四)专家组对考察情况进行充分交流、讨论,形成考察意见,考察意见包括专业建设工作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与整改建议。

(五)专家组要与教学系口头交流专业建设及今后整改建议,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学校呈报评估结论、整改与建设意见,经学校批准后公布评估结果。

五、评估奖励机制

(一)评估结果与专业建设投入挂钩

(二)评估结果与增设新专业挂钩

(三)评估结果与特色专业评选挂钩

六、自评报告内容

自评报告内容:专业概况、专业建设总体思路、专业建设主要工作与成就、特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自评结果。

(一)专业概况

专业概况:专业设立时间及批准文号、开始招生时间、在校生人数、年招生人数、本专业依托学科、学校已设相近专业、专职教师人数及简要结构分析(如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等)、专业实验室、实习基地情况、图书资料、专业建设经费情况等。新办专业必须有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报告。

(二)专业建设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定位

(三)专业建设的主要成就

1、人才培养方案

(1)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学校的总体改革思路。

(2)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学校的定位和特色。

(3)培养方案是否整体优化。各教学环节和课程体系设置是否合理,是否体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否有利于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的提高,是否有利于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培养。

2、师资队伍

(1)专业基础课教师

(2)专业主干课教师

(3)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3、基本办学条件:实验室、实训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

4、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课程体系的整合与建设、课程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实践教学、教学改革成果、教学改革项目、教改论文等情况。

5、管理水平:教学基本文件(培养方案、课程规范、教学大纲、教学档案等)建设、教学管理文件和质量控制等。

6、办学质量分析: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各专业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对大学英语、四级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电工电子类课程、计算机类课程等进行本专业学生平均成绩、及格率与全校的比较)、毕业设计(论文)、体育、社会声誉(研究生报考率、学生满意度等)等。

(四)特色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六)自评结果

七、评估专业部分数据统计表格(作为自评报告附件)

院政发〔2012〕77号关于印发《专业评估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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