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以实际行动迎接湖南省创文明标兵单位检查,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禁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学生寝室、实验室、图书馆、档案馆、室内运动场、食堂、仓库、保管室及其他需要禁烟的场所都是禁烟区,任何人(包括外来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全体师生员工均应做禁烟表率,在禁烟区不吸烟,并对在校园内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二、办公室、会议室等所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得摆放烟灰缸等烟具,不得出现烟迹。
三、会议室、楼梯口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要设置明显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
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尽快开展自查整改。近期,学校创文办和督查室将组织检查或抽查,如发现问题,将在全校通报。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创文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