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育实践考核方式与参考标准

作者: 时间:2022-06-22 点击数:

校教通〔202260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教育实践考核方式与参考标准

一、教育实习考核方式与参考标准

1.教育实习考核由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中学(幼儿园)实习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按考核要求共同完成。教育实习成绩评定遵照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中学(幼儿园)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价与学校指导教师评价并重的原则,着重在实习表现、教学、班级管理、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评定。中学(幼儿园)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60%,学校指导(带队)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0%。

2.教育实习成绩按等级制,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成绩优秀比例不超过实习学生总数的30%

3.教育实习学生没有按规定递交实习材料,或因病事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或擅自离岗1周以上者实习成绩评定为不合格。

4.考核参考标准

教育实习考核参考标准如表1所示。

1 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考核项目

教育实习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

师德体验

(10分)

遵守各项纪律,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起到表率、示范作用。

5

爱岗敬业,撰写的师德体验报告要求内容充实、有清晰的认识和思考等。

5

教学工作实习

(40分)

完成教学设计,方案完整。

10

完成试讲与磨课,开展说课工作。

15

上课实践或实践实训。

10

教育教学评价。

5

班级管理工作实习

(20分)

参与班级日常管理。

8

组织主题班会或组织课外活动。

6

开展家访、个别学生谈话或特殊学生教育。

6

教研工作实习

(20分)

参与教研活动,做好评课,做好教学反思。

5

完成课堂观察和课例分析等。

5

参与校本课程(教材)开发、实施与评价。

3

开展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3

开展相应学科课程教学方法调研。

4

实习材料

(10分)

按时上交各项实习资料。

5

实习材料完整、有特色。

5

得分

等级

二、教育研习考核方式与参考标准

1.教育研习考核由学校指导老师负责,考核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制评定。

2.教育研习成绩考核,以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研习材料准备、研习过程表现和研习结果三个方面。其中研习材料准备占20%,研习过程表现占40%,研习结果占40%。学生须在教育研习结束后2周内上交研习成果。

3.考核参考标准

教育研习考核参考标准如表2所示。

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教育研习考核标准

考核

项目

教育研习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

研习

准备

(20分)

与指导教师讨论,确定研习方案。

10

准备环境创设与利用,课堂教学设计,生活、教育、安全管理,家园共育等文本方案或视频材料,以及课堂观察和课例分析等材料。

10

研习

过程

(40分)

在研习中,积极发言,主动参与讨论。

10

从材料中发现问题、提炼观点。

15

思路清晰、观点表达充分、语言流畅。

15

研习

结果

(40分)

研习报告格式规范,层次清晰。

15

研习报告内容充实,实践反思效果明显。

25

三、教育见习考核方式与参考标准

1.教育见习考核由学校指导老师负责,考核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制评定。

2.教育见习成绩考核,以教师评价与学生互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见习态度、见习实效两个方面。其中见习态度占30%,见习实效占70%。学生须在教育见习结束后1周内上交见习报告。

3.考核参考标准

教育见习考核参考标准如表3所示。

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教育见习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教育见习考核指标

分值

评分

见习态度

充分准备,预先自我设计专题性见习项目。

5

出勤情况好,积极参加教育见习活动。

5

主动完成教育见习任务。

15

及时完成教育见习总结报告。

5

见习实效

记录教育见习活动内容丰富、过程详实。

15

提炼出的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5

围绕问题的思考较为深刻。

20

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与反思意识。

20

得分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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