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5-05-25 点击数: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旨在通过建立校、省、国家三级教学团队体系,形成团队合作的良好机制,推进教学工作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扬传、帮、带的作用,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通过3年的建设,建成20个左右创新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可持续发展的校级教学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学系(部)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原则上40%以上的团队成员具有(或正在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鼓励创建跨学科的教学团队。

(二)带头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学术造诣较深,教育思想先进,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1名专家只能担任1个校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三)教学工作。坚持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和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有强烈的教学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承担过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项以上或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项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相关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的论文,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五)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省级以上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的编写任务。主持编写的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三、团队职责

在学校和系(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创新教育教学理念,提高教学质量;

(二)开展专业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三)规划与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与教学的结合,探讨研究性教学;

(四)负责课程教材建设;

(五)负责实验教学的建设,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学科竞赛;

(六)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七)申报精品课程、规划教材、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等;

(八)完成团队建设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程序。校级教学团队的申报采取团队申请和系(部)推荐相结合,由系(部)组织专家对申请团队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和保障团队建设的措施上报学校,学校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团队需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级教学团队推荐表》,并上交团队成员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三)评选机构。教务处聘请专家组成校级教学团队评审委员会。

(四)学校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要求和参评团队所报材料,结合近3年学生评教结果,投票评出校级教学团队。评选团队数允许少于既定名额,宁缺勿滥。

(五)初评结果公示。初评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一般为公布之日起1周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署实名的书面意见,申请复审。

(六)复议与最终教学团队认定。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校发文认定;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由教务处视情况报请校教学团队评审委员会复评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由学校发文认定。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

(一)学校从2008年开始,每年评选4-6个“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团队”。

(二)学校每批投入专项经费建设校级教学团队,按每个团队3万元的标准分期进行资助。

(三)在校级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学校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进行配套经费资助。

(四)校级教学团队建设经费的使用实行团队负责人制度,按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376号)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五)获批准的校级教学团队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级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六)校级教学团队实行滚动建设制,以3年为期。对校级教学团队的建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检查,没有开展工作或无进展的取消团队资格并终止经费资助。建设期结束后,由团队带头人组织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将根据团队的建设目标、建设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标志性成果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团队继续列入下一批校级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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