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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设计学院实训室(工作室)开放管理规定
2016-06-29 15:14     (点击次数:)

1.开放实训室的范围:原则上所有的学生实训室均可作为开放实训室,根据使用需要,还开辟项目工作室作为固定开放实训室。实训室的使用,原则上首先满足实训教学的需要,(各专业实训室在安排实训教学时应尽量紧凑安排实训时间)各实训室在每学期实训课开始前和结束后均可作为开放实训室对学生开放。
2.
开放实训室开放对象为本系学生,用于满足部分学生毕业设计、科研实践的需要。
3.
开放实训室的管理:实行指导老师负责制;进入开放实训室进行实训的学生,都应当具有指导教师,由指导老师负责安排、指导实训:学生实训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及有关资料,提出完整的实训方案,并附实训材料需求计划,完成实训计划时数;计划需由指导教师提前一个月报出,待实训室安排通知下达给指导教师后,由指导教师安排,可进入实训室。
4.
在开放实训室进行毕业设计实训、科研实践时,实训所需的仪器应由指导老师向实训室提出计划,按规定领取;实训如需借用实训教学需要的仪器,需征得仪器责任人的同意,并由指导老师出具借条,方可借用,归还时应保证仪器完好(如有损坏,应按规定程序报修,修好后归还),并在约定时间前归还责任人,以保证实训教学需要。
5.
学生进入实训室后,应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6.
使用精密仪器前,要仔细阅读仪器操作规程,认真地按步骤操作,不得随意盲目地调整按钮、拆卸设备,出现不正常状况及时报告教师并登记,如有损坏按规定酌情赔偿。使用完毕后认真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7.
实训过程中的有毒、有害、腐蚀性废液、废物,不得随意抛洒或倒入水池,应倒入指定的废液(物)桶内,集中掩埋或处理。
8.
实训室内保持安静、整洁。特别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爆、防毒、防电,严格遵守实训室操作规程,发现水电滴漏时及时报修。
9.
实训完毕后及时清理实训台面,仪器、器皿整理清洗后放回原处,打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水、电。并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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