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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0-09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大二以上(含大二)普通本、专科学生和上述学生所在班集体。

二、评选种类及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成绩优异,2017—2018学年内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道德品质好,举止文明,模范遵守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5.2017—2018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2分。

(二)三好学生标兵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各科成绩名列前茅,2017—2018学年内期末考试无不及格科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获得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荣誉(注:最终仅发放“三好学生标兵”荣誉证书)。

5.2017—2018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1分。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学习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热心承担各项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2017—2018学年内,寝室卫生个人扣分不超过2分。

(四)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集体。

2.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班风。

3.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体育比赛。

4.出色完成学校及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5.2017—2018学年内班上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6.班级学费缴费率达到100%(以校计财处核定为准)。

三、评选名额

(一)各学院个人评优的总比例为参评对象的10%。在这10%的人数中,“三好学生”占60%—70%,“优秀学生干部”占30%—40%。“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的基础上产生,占个人评优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如下:

序号

学院

三好学生

标兵

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

集体

备 注

(参评学生人数/班级数)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14

1

156/4

2

法学院

6

49

2

550/14

3

文学院

9

80

2

892/21

4

外国语学院

8

74

2

816/22

5

商学院

18

157

4

1750/37

6

教育学院

6

57

2

627/17

7

音乐与舞蹈学院

8

72

2

804/18

8

美术与设计学院

10

87

4

969/40

9

数学与金融学院

7

65

2

715/18

10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11

103

3

1140/27

11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6

55

2

613/17

12

信息学院

19

171

4

1895/43

13

体育学院

8

70

2

782/18

14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7

58

2

649/17

合 计

125

1112

34

12358/313

(二)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学生组织主管部门评选,不占各学院的名额。

四、评选组织工作

(一)各学院成立以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副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把关。

(二)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三)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在2018年10月20日12:00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附件1、2、3、4)报学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宋双老师处,同时报附件2、4电子文档至12475186@qq.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四)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报送材料予以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公示三天后,报校务会研究审批。

(五)申请评为“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要认真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并提出书面申请(A4纸打印,按统一格式要求排版),说明自己的综合表现情况,字数在1000左右。

(六)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要认真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并提出书面申请报告(A4纸打印,按统一格式要求排版),说明班级的综合表现情况,字数在2000左右。

附件: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三好学生 (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8年10月8日

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学院: 班级: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担任职务

学 号

政治

面貌

申 报

类 别

(可另附页)

评审

年度

学习

成绩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申报类别”一栏填写“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事迹按规定如实填写,不够可附页。

(3)学习成绩需附教务处学生学习成绩总登记表并加盖学院审核公章。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年级专业

获奖类别

备注

注:获奖类别需注明“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并按此顺序填写。

附件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学院:

专业班级

学生

总数

党员数量

班主任/

辅导员

姓名

班长

姓名

(可另附页)

(盖章)

年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先进事迹按规定如实填写,不够可附页。

附件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 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汇总表

学院(盖章):负责人(签字):

公示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学院

专业班级

班主任

分管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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