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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娄底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2022-09-16 16:5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娄底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参评申报的具体事项做如下安排,请各单位积极发动并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一、评奖的范围及要求

1、凡是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出版的社科类著作和公开发表的社科类论文均可申报参评;

2、2019年取得的优秀社科成果未参加全市第十二届社科成果评奖的也可以申报参加本届评奖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娄底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娄底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四份(其中三份分别粘贴在三个成果资料袋上,一份交市评审办)。申报者须同时提供申报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或反响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成果是著作,须提交三份原著;申报成果是论文可用三份复印件,所有证明及反响材料可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的原件须交市评审办审核,审核后可退回)。

三、注意事项

1、填报个人成果作者姓名,须同时填写成果署名和作者本人真实姓名。公布获奖成果作者姓名和颁奖时,一般以成果上署名为准。

2、填报集体成果主要研究者姓名,一般应按申报成果署名及排序填写;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以我市人员名义申报时,同样应按成果署名排序填写;系列丛书有编纂委员会的,以各本书的作者为该书的著作权人,填写作者姓名的办法和集体成果相同。个别集体成果主要合作者一致认为出版时该成果署名排序未客观反映各人对该成果所作实际贡献的大小,提出要作变动时,由原署名排序前5名主要合作者共同签署更改署名顺序的书面意见,并由出版社证明,方能更改。但由此发生署名排序争执的,由主要合作者负责。

3、申报人填写申报成果所属学科及代码时,要对照本届成果评奖规定的《学科分类数据代码表》(即《申报表》P2-3),一经填妥,一般按申报者所填学科进行分类评审。填报成果所属学科不当,影响参评结果,由申报者自负。

4、《一览表》一律用电脑打印,《申报表》用电脑打印或蓝、黑色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规范;所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

5、各受理申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评成果材料报送市评审办。市评审办在接到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签收、登记并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中,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者,一律拒收。

6、成果一经申报并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要求退出,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时间安排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者,请准备好上述材料,于2022年10月15日前提交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409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8326910@163.com科研与社会服务处将按照评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后统一报送市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卫军、陈红军;

联系电话:15173876810;

附件1:关于开展娄底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附件2:娄底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附件3:申报人及申报成果材料一览表

科研与社会服务处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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