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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委“三项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二级党组织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15:14  点击:[]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党发〔20207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党委“三项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二级党组织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党务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以下简称“三项工作”),明确责任要求,突出任务导向和制度保障,特制定《党委落实“三项工作”的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二级党组织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压实主体责任,抓好任务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要内容。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427

中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20514日印发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

序号

责任清单

任务清单

制度清单

1        

党的理论教育和思想武装

1.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推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十条措施》,每年向省委教育工委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2.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促进党的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常态化、规范化;每年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级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

3.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将师生员工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精神上来;

4.推广好、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着力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相关制度;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737号)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制度;

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制度。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校党发〔20192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校党发〔201951号)

2        

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议精神

5.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的意见》,扎实推进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构建十大育人体系;

6.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教育,注重正面教育引导,突出政治学习,引导教师实现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承担起教书育人使命;加强教师纪律约束,依法依规做好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7.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建设,推动形成一批学术成果,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和评价体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应用于高校思政工作;

8.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系列文件要求,独立设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配齐配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党委书记、校长和二级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副书记)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积极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上台讲形势与政策课;

9.落实教育部有关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要求,创建本校各学科专业的课程思政特色,增强课程思政的实效。

4.推动新时代思政工作发展的相关制度;

《关于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525号)

《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校党发〔201716号)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73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953号)

《文明校园创建中长期规划》(校党发〔201954号)

《校园文化建设规划》(2019-2025年)校党发〔2019〕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联系”工作的意见》(校党发〔201920号)

5.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建设的相关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815号)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制度;

《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812号)

7.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相关制度;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32号)

8.加强课程思政建设的相关制度。

《推进课程思政实施办法》(校政发〔201969号)

3        

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基本制度

10.根据中央和省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工作,制定专门的工作计划和举措;做好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意识形态风险的分析研判和防范处理;

11.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党委书记、校长、分管副书记、其他校领导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党委宣传部门统筹意识形态工作,其他部门协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12.学校党委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13.每年对二级党组织特别是二级学院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一次专题督查;

14.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范围。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制度;

《关于加强意识形态舆情研判工作制度》(校党发〔201526号)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秘密)》(校党发〔2018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952号)

10.二级单位(院系)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制度。

4        

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

15.按照《关于加强高校课堂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职业教育院校课程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16.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的编审及选用管理,严把导向和质量关;制定完善学校引进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11.关于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的相关制度;

12.加强教材管理特别是引进教材选用管理的相关制度。

《教材编写及选用管理办法》(校政发〔201972号)

5        

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

17.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事一报制,强化事前审批,严把场地、人员、内容等关键环节;

18.加强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电视台和学报的规范管理,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职责;对哲学社会科学类期刊,进一步加强政治把关;

19.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学术文化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使领馆和基金会在学校活动的管理;建立境外基金准入管理机制;建立高校对外交流和学术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完善相关保密机制;规范师生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加强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强化外籍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监管;

20.加强对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防范宗教渗透,严禁在学校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传播宗教和发展教徒、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和组织宗教活动;

21.建立健全各类社团管理制度,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对挂靠的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加强活动监管;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配备得力的指导教师,强化学生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关注网络文化类社团。

13.关于报告、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管理制度和流程;

14.加强期刊管理的制度;

15.加强对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管理的制度;

《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院政发〔200817号)

16.加强社团管理的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意见》(院党发〔20069 号)

6        

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

22.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委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强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

23.加强信息安全建设,注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信息安全维护,及时排查本单位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

24.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做大做强以易班建设为重点的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校园网络平台的吸引力和粘着力;

25.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分析、预警防范和有效处置,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17.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的办法》(党宣统发〔20195号)

《关于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引导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号)

18.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制度;

《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发〔201992号)

《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校政发〔201990号)

《校园网及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办法》(校政发〔201991号)

19.各类校内新媒体平台登记台账制度。

《新媒体管理办法》(宣统发〔20173号)

7        

加强敏感人员教育管理

26.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依法处理和转化工作;

27.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加强敏感人员教育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

《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办法》(党宣统发〔20194号)

8        

做好知识

分子工作

28.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学科领军人物中代表人士的工作;积极发挥知识分子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发挥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公众人物、知识分子等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21.关于做好知识分子工作的相关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校党发〔201941号)

9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

29.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推动我校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工作者双重身份、双线晋升政策,解决职务职级晋升问题,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单列指标、单列标准、单独评审;

30.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2.加强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的规划;

24.涉及思政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的人事制度。

《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校党发〔201814号)

党委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

序号

责任清单

任务清

制度清单

1        

认真贯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部署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对标教育部党组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及省委教育工委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制定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2.年初专题研究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年中定期召开党委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探索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3.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形成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合力;

4.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构建长效机制

1..明确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分工和具体职责体系。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联系工作的意见》(校党发〔201920号)

《党委委员与学生党员谈话制度》(校党发〔201853号)

《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施细则》(校党发〔201838号)

2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5.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党支部设置,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

6.结合学校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特点,坚持分类指导,切实加强各类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

7.严格按照《党章》和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督促提醒机制,统筹指导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后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8.围绕学校事业改革发展目标要求,积极推进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2019年底所属党支部“五化”建设评估合格率不低于80%,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2.分类制定加强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制度》(校党发〔201848号)

《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校党发〔201847号)

3.出台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操作规范;

《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28号)

4.探索形成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

《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28号)

3        

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

9.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并形成切实有效的具体举措;

10.重视加强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党政负责人的具体职责,规范完善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制度,健全日常运行机制,确保党组织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1.注重选优配强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抓好学生党支部书记选拔培养;

12.落实好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工作,积极搭建党务工作交流平台,不断拓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职业发展空间。

5.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6.制定加强本校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具体制度;  

组织员制度?

7.制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集中轮训制度。

4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13.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十六字”总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标准、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中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加强高校和高中党员衔接培养;

14.把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5.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广主题党日,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16.严格抓好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完善防止党员失联的长效机制;

17.教育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严格抓好党费的管理使用;

18.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

19.实施“先锋工程”对标培育党员骨干力量和先进模范,组织开展“双带头人”标兵、优秀大学生党员、党务工作示范岗、青年教工党员示范岗等评选,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结合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形成加强党员日常学习教育的具体制度;

9.在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方面作出具体制度安排;

《推进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实施方案》(校党发〔201928号)

10.制定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具体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校党发〔201852号)

《大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办法》(校党发〔201854

《合格党员标准》(校党办发〔201622号)

11.明确实施“先锋工程”具体制度措施。

5        

强化基层党建支撑保障体系

20.实有关文件要求,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本校年度预算,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充足的工作经费,积极推动党员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条件

21.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按要求为二级学院配备专职组织员,并积极探索建立党务工作队伍保障激励机制,推动专职组织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22.积极探索“互联网+党建”等做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着力提高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

12.在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支撑保障的具体要求;

《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方案》(校党发〔201710号)

13.制定推进组织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制度文件;

14.明确基层党建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

6        

推进党建理论研究和工作探索创新

23.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基层党建各项重点任务,深入开展党建理论和实践研究,着力抓好成果转化,努力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

24.树立对标争先意识,注重在实践中拓展创新,积极培育有成效、有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影响力。

15.形成激励基层党组织创新实践的制度保障体系。

《关于2019年度党建特色项目立项及2018年度党建特色项目结题的通知》(校组〔201925号)

7        

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机制

25.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每年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开展下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并对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作出总体评价;

26.党委书记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并围绕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向上级党委述职并接受评议;党委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用于协助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实施、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围绕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基层联系点,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组织部门要承担起直接责任,抓好基层党建日常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做好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的协调服务工作 ,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16.建立本校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的制度体系(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度清单)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具体制度;

《关于做好2019年度基层党组织考核及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1971号)

17.明确党委书记、党委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组织部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职责。


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制度清单

序号

责任清单

任务清

制度清单

1

全面安排部署工作

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立德树人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谋划,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

3.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制度和落实责任情况报告制度;

2.建立和执行相关考核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问责办法》(校党发〔201736号)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发〔201858号)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校纪发〔201810号)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校党发〔201916号)

2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5.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五个必须

6.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7.及时学习传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执行有力;

8.认真落实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其他工作要求。

3.严格执行和坚决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4.根据新的精神和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校党发〔201523号)

5.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关于加强和改进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校党发〔201526号)

3

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始终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决杜绝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10.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规定和程序,强化任前把关,切实防止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提拔等问题;

1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兼职管理、档案审核、因私出国(境)、个人事项报告、经商办企业等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

12.认真抓好干部选任方面的其他各项工作。

6.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办法;

2018年中层干部调整与选拔任用方案》(校党发〔201823号)

7.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校党发〔201963号)

8.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量化计分及考核结果评定与运用办法》(校党发〔201511号)

9.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857号)

《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27号)

4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14.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四风新问题新表现;

15.坚决杜绝并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规购置和发放有价证券购物卡电子礼券,办公用房超标,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接待、会务、培训费超标等易发多发问题;

16.坚决纠正四风方面的其他问题,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

10.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相关要求;

11.结合新精神和新要求,制订本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办法;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校党发〔201862号)

12.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持续深化大调研长效机制建设;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三联系的意见》((校党发〔201920号))

13.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因公出访、公务用车、疗休养、绩效工资、办公用房、差旅、会议和培训管理等相关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因公出国管理规定》(校党发〔201445号)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次按距离包干交通管理办法(试用)》

《绩效工资与高层次人次考核奖励调整实施办法》

5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17.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加大日常监督,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8.加强对财务资产、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后勤保障、基础建设、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生录取、校办企业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19.深化标本兼治,扎紧扎牢制度篱笆,不断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

14.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报销管理办法》(校政发〔201932号)

15.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16.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校政发〔201256号)

17.健全完善本单位在加强和规范财务、资产、房屋出租出借、基建、科研经费、招生、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方面的制度规定。

《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能监督与再监督实施办法》

6

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作表率

20.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有效延伸,落地落实;

2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制度;

22.扎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对账销号、问题见底、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持续开展举一反三和回头看工作;  

23.认真落实党委自身建设的其他各项要求。

18.认真贯彻加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相关制度;

《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发〔201730号)

19.研究制定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

20.健全完善民主决策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

《关于加强民主党派对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暂行办法(试行)》(校纪发〔201812

7

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24.进一步支持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持续深化三转,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条件支持;

25.定期听取学校纪委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查信办案、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等工作;

26.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21.在推进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

关于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通知》(校纪发〔201717号)

22.纪检监察部门在聚焦主责主业、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

关于扎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的通知》(校纪发〔201717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能监督与再监督实施办法》

23.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方面的制度规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问责办法》(校党发〔201736号)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校党发〔201858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857号)

《受处理处分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27号)

8

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27.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委中心组和党校学习必修课;

28.极宣传中央和省委及省委教育工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9.强化警示教育,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典型案例及时予以通报曝光;

30.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对本校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政教育。

24.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制度规定。

2018年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廉洁警示教育活动安排》(校纪发〔20185

9

强化党内监督,抓好督促检查

31.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推进党内日常监督制度化、长效化、常态化和科学化;

32.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准,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3.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监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

25.建立和完善在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党内谈心谈话、述责述廉、日常提醒、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关于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的有关规定(试行)》(校党办发〔201813号)

《党委委员与学生党员谈话制度》(校党发〔201853号)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校党发〔201857号)


二级党组织工作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职责描述

主体责

1      

加强政治把关

二级党组织要履行政治责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贯彻执行,按照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要经常性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

2      

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机制,按照相应议事规则,规范二级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3      

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把好政治关,研究制定政治把关的具体办法和规章制度。

4      

加强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分析研判,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每年至少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

5      

落实“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制度,对“两微一端”、学术活动、课堂教学等思想文化阵地管理有力。

6      

注重思想引领

落实好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安排,二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

7      

制定落实师生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经常性组织师生开展专题理论学习。

8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优良的党风带教风、淳学风,研究制定加强师德师风、学术道德、教风学风建设的具体举措,着力培养“四有”好老师。

9      

制定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具体措施。

10      

严格教育管理

持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二级党组织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

11      

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重从中青年教师、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等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党员工作首位,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12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切实做好党员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党籍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着重从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纪律教育、道德品行教育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13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建设好二级分党校。二级党组织书记每学期至少为相关对象讲1次党课。

14      

做好老党员、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党员激励帮扶工作。

15      

强化指导和服务

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

16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及学校制定的评估合格目标,切实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17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基层党支部,注重按专门项目、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等功能类型设立党支部。选优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和支委,选派优秀辅导员或骨干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有效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落实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对班子不强、开展工作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够的党支部,要及时调整和整顿。

18      

结合实际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基层党支部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学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党支部,发挥师生党支部服务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

19      

按照教育部“对标争先”、研究生“双百”项目培育要求,推进“示范工程”“先锋工程”“创优工程”建设培育,二级党组织做到“五个到位”,基层党支部普遍做到“七个有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0      

积极领导本单位统战、群团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履职尽责,做好服务师生员工工作。党组织会议或党政联席会每年至少研究1次统战、群团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共青团工作专题会议。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21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22      

在本单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落实。

23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

24      

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25      

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26      

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27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28      

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29      

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上一条:关于转发《整治违规吃喝隐形变异“十严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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