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11-11 点击数:

校教通〔2022〕101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做好学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学校将在12月10日至12月22日对本校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我校21个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各专业对照2022年建设计划和专业认证要求,发现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改进下一步建设计划,确保高质量完成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目标任务

三、检查内容和材料

1. 对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指标体系》(校政发〔2022〕39号附件)或专业认证标准,填写《一流本科专业自查表》(附件2-4,各专业根据专业类别选择其中之一)。

2.自查表的支撑材料。

3.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

4.请专业负责人通过PPT演示进行工作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汇报的内容主要包含2022年专业自查表、专业建设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下阶段工作重点等。

四、结果运用

检查组根据实地考察情况逐项给出考核结果(附件5-7)。此次检查结果是后续教学单位专业建设经费投入、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缺乏成效的不合格专业提出警示并减少或暂停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

五、检查后材料提交

12月23日前,请各学院将《自查表》及支撑材料装订成册,送交明德楼309,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2609735244@qq.com。

联系人:应淑燕。联系电话:0738-8372905。

附件: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表(适用于非工科、非师范类专业)

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表(适用于工科专业)

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表(适用于师范类专业)

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考核表(适用于非工科、非师范类专业)

6.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考核表(适用于工科专业)

7.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考核表(适用于师范类专业)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1


附件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

序号

专业名称

负责人

级别

立项年份

所属学院

1

能源与动力工程

刘和云

国家级

2021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2

电子商务

刘加林

国家级

2021

商学院

3

网络工程

刘浩

国家级

2021

信息学院

4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陈志国

国家级

2022

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

5

财务管理

朱强

国家级

2022

商学院

6

材料化学

胡传跃

省级

2019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7

农学

陈勇

省级

2019

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8

思想政治教育

张卫明

省级

2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9

体育教育

刘玉江

省级

2019

体育学院

10

英语

胡瑾

省级

2019

外国语学院

11

软件工程

谢东

省级

2020

信息学院

12

电子信息工程

侯周国

省级

2020

信息学院

13

汉语言文学

王志谋

省级

2020

文学院

14

化学

彭秧锡

省级

2020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15

美术学

陆序彦

省级

2020

美术与设计学院

16

数学与应用数学

陈国华

省级

2020

数学与金融学院

17

学前教育

刘超良

省级

2020

教育学院

18

音乐学

周邦春

省级

2020

音乐舞蹈学院

19

法学

朱耀斌

省级

2022

法学院

20

书法学

谢友国

省级

2022

美术与设计学院

21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文瑾

省级

2022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附件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表(适用于非工科、非师范类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观测点

指标内涵

工作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

1. 培养方案与模式

1.1培养方案

1.1.1培养目标与要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及社会需求的吻合度,以及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的匹配度。

1.1.2课程体系

1)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的支持度。按国家规定开设思政课程、哲学社会科学类课程及基础课程等。专业课程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清晰合理;必修课与选修课、通识课与专业课、理论课与实践课比例合适;课程群(或模块)方向明确。

2)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专业核心课程时序关系合理,教学大纲齐全、目标明确、标准清晰、要求具体。

3)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设置合理可行。

*(4)课程建设有标志性成果。

1.2培养模式

1.2.1模式构建与实施

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施效果。

1.2.2协同育人

校企、校地、校校、校内协同育人以及国际合作育人的举措与实施

2.师资与条件

2.1师资结构

2.1.1生师比

专业教师指从事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按照普通本专科学生数+硕士生数×1.5+留学生数×3+成人脱产班学生数统计折合学生数,计算生师比。

2.1.2高级职称教师与博士学位教师

专业教师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师所占比例,既是副高及以上职称,又是博士学位的不重复计算。

* 2.1.3高水平教师

获得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或教师荣誉。同一教师获得多项人才计划或荣誉时,就高计算,不重复。

2.1.4为本科生授课高级职称教师

1)专业教师中,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比例。

2)专业课程(含专业基础课)中,由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博士学历以上教师授课学分的比例。

* 2.1.5具有行业背景教师

专业教师中具有行业背景教师所占比例。具有行业背景教师指在相关行业连续工作6个月及以上或者取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主持专业相关横向项目进校经费近三年累积20万元及以上的专业教师。

* 2.1.6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职称、学历、教学科研水平和行业声誉。

2. 师资与条件

2.2师资水平

* 2.2.1师德师风

教师具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表现。

* 2.2.2中青年教师培养

实施中青年专业教师培养的比例。中青年教师指45 周岁及以下专业教师。培养项目指教师从事以下活动之一:获得博士学位、去国外(境外)参加三个月及以上的学术访问、去国内高校参加三个月及以上的学术访问或课程进修、去行业单位参加六个月及以上实践锻炼、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合格。

* 2.2.3教师教学获奖

1)专业教师参加国家或省课堂教学竞赛、信息化教学竞赛等教学及教学技能竞赛活动获得等级奖励。

2)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等级奖,或者指导学生研究性学习项目、创新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立项。

* 2.2.4教师科研

依据学校科研处科研成果目录分类。

2.3教学条件

2.3.1实验条件

实验室配备满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

2.3.2校外实习基地

校企合作稳定、实践基地运行良好

3.教学建设与改革

3.1教学建设

* 3.1.1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获省级及以上,由教育部、省教育厅发文立项的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或通过国家专业认证。分为综合项目与单一项目两类,其中综合项目指特色(综合改革试点、一流)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本科专业教育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实践教学示范中心4 种,单一项目包括精品(视频公开、资源共享、一流精品)课程、双语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基地等。同一项目多次立项的,就高统计,不重复。

* 3.1.2教材

教师以第一署名单位,国家规划教材前三编者、其它教材第一主编公开出版本专业教材。

3.2教学改革

* 3.2.1教研论文

依据学校科研处成果目录分类。

* 3.2.2教研项目

教师主持立项省级及以上教研项目,包括国家级、省级教改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等。

* 3.2.3教学成果奖

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一、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一、二、三等奖,校级一、二等奖。

4.教学过程与质量保障

4.1质量标准

4.1.1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理论教学、实验(实训)、实习、考试、课程设计、毕业综合训练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齐全、合理。

4.2教学过程监控

4.2.1监测与评价

对各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定期监测,依据可靠、数据翔实。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和课程考核。依据质量标准和质量监测结果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进行分析与评价,评价科学、分析得当,教学过程监测得当。

4.2.2反馈与改进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教学工作得到持续改进。

5.学生发展

5.1生源

5.1.1生源质量

本专业新生报到率。

5.2在校生质量

* 5.2.1学科竞赛获奖

依据教务处学科竞赛最新目录统计。

* 5.2.2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学生以第一署名单位主持国家级、省级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或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或国家级、省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等级奖的项目。在校学生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并正式实施的创业项目按省级项目认定。

* 5.2.3毕业论文(设计)

依据质量监控与发展规划处每年抽查毕业论文(设计)成品的通报。

* 5.2.4论文与专利

本专业学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

5.3毕业生质量

5.3.1就业质量

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以教育厅公布的就业率为准。

5.3.2毕业成就

优秀毕业生案例

6.社会声誉

6.1专业贡献

6.1.1.社会服务和贡献

本专业师生为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或创造的社会效益。

6.2社会评价

6.2.1用人单位满意度

用人单位对近3届毕业生的满意度。

7.专业特色

7.1专业特色

7.1.1专业特色

本专业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形成的育人工作特色。

自评等级有四种:A、B、C、D。(A为超过规定指标完成,B为刚好达到指标完成,C为离指标还有较小差距,D为离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附件3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表(适用于工科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

工作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

1. 学生

1.1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优秀生源”不是仅从分数衡量,要包括“质”和“量”。“质”表示生源素质符合专业预期。“量”表示生源的充足性。“优秀生源”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受学校、行业和社会背景的影响,在不同专业的表现形式不尽相同。

“制度和措施”重点关注学校对专业的要求和专业采取的措施,通常包括专业生源质量分析、专业自身优势分析、招生宣传、专业特有的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以及在校生专业认可度分析等方面。制度措施应该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有人员、条件保证执行和落实。此外,还应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促进制度改进完善。

1.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专业应坚持立德树人,开展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达成毕业要求,实现学生发展。各项指导活动中,学生学习指导是重点,其它指导活动从不同侧面予以支持。

专业任课教师应在学生能力形成的过程中发挥主力作用,结合课程教学做好学习指导工作。学习指导应实现以下三个目标:其一,帮助学生理解专业的毕业要求,使其知晓达成途径;其二,帮助学生了解专业课程设置对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关系,了解课程学习对实现相关毕业要求的作用,增强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其三,为学生课业学习、能力成长和素质养成提供及时的帮助。

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工作应该与学生达成毕业要求相联系,促进学生发展。

1.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专业需对学生个体的学业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为学生的学业进步提供支持和帮助,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专业为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为学生提供学业帮助而开展的过程性评价活动。形成性评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在课程学习过程中,任课教师能采取有效的方式对每个学生的学习进展进行跟踪,学生能及时反馈学习中的问题,任课教师能根据跟踪/反馈的信息对教学策略进行动态调整,为学生达到毕业要求提供帮助;其二,在本科学习的各个阶段,专业采取了哪些制度性的措施,对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预警和帮扶,尽可能使学生达到毕业要求,获得学位。

1.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重点关注专业对转入学生原有学分认可的依据和程序。之所以要“认可”“原有学分”,是因为这些“学分”对应的教学活动承担着为指定的毕业要求达成提供支撑的任务,而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教学活动”是各具特色,不尽相同的。

学生获得本专业某门课的学分,表明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因此,专业必须通过判断学生在本专业之外获取的学分在支撑本专业毕业要求方面是否“等价”或“覆盖”来决定是否认可该学分。专业应基于这一原则制定学分认定规定,明确学分认可的依据、责任人和执行程序,并保证认定结果有据可查。

2.培养目标

2.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对该专业毕业生在毕业后5年左右能够达到的职业和专业成就的总体描述,应体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专业制定培养目标时必须充分考虑内外部需求,包括学校定位、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能体现社会发展对本领域职业工程师的能力要求等。专业应通过各种方式使利益相关者了解和参与培养目标的制定过程,在培养目标的内涵上达成共识。

专业应有明确的公开渠道公布和解读专业的培养目标,使利益相关者知晓和理解培养目标的含义。

2.2 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对培养目标进行合理性评价是修订培养目标的基础工作。所谓合理性是指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定位、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利益相关者的期望等内外需求一致。专业应定期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了解和分析内外需求的变化,并根据变化情况修订培养目标。要求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评价修订工作,是为了保证评价和修订工作能够更好的反映行业企业的人才的需求,使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更加符合行业企业的需求。

3.毕业要求

3.1 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本标准项对学生的“工程知识”提出了“学以致用”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学生必须具备解决复杂工程问题所需数学、自然科学、计算、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包含专业领域相关的社会科学知识),其二,能够将这些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前者是对知识结构的要求,后者是对知识运用的要求。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数学、自然科学、计算、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

3.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本标准项对学生“问题分析”能力提出了两方面的要求,其一,学生应学会基于科学原理思考问题,其二,学生应掌握“问题分析”的方法。前者是思维能力培养,后者是方法论教学。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原理等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教学上应强调“问题分析”的方法论,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数学、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原理等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教学上应强调“问题分析”的方法论,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3.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本标准项对学生“设计/开发解决方案” 的能力提出了广义和狭义的要求,广义上讲,学生应了解“面向工程设计和产品开发全周期、全流程设计/开发解决方案”的基本方法和技术;狭义上讲,学生应能够针对特定需求,完成单体和系统的设计。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工程设计、健康、安全、环保和相关社会科学知识的学习,以及工程设计实践来达成。

3.4 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本标准项要求学生能够面向复杂工程问题,按照“调研、设计、实施、归纳”的思路开展研究。研究过程中能意识到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方法对评价新问题的重要性。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本学科学术文献的分析、筛选和研究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

3.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本标准对学生“使用现代工具”的能力提出了“开发、选择和使用”

的要求。现代工具包括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预测和建模)。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数据分析、统计、信息技术等知识的学习与应用以及工程实践来达成。

3.6 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本标准项要求学生关注“工程与社会的关系”,理解工程项目的实施不仅要考虑技术可行性,还必须考虑其市场相容性,即是否符合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等方面的外部制约因素的要求。标准中提及的“工程相关背景”是指专业工程项目的实际应用场景。标准中所指的“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不是一个宽泛的概念,是要求学生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实施背景,针对性的应用相关知识评价工程项目对这些制约因素的影响,理解应承担的相应责任。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本专业领域相关的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设计等知识的学习与工程实践来达成。

3.7 环境和可持续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本标准项要求学生必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在工程实践中能够关注、理解和评价环境保护、社会和谐,以及经济可持续、生态可持续、人类社会可持续的问题。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

3.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本标准项对工科学生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工程职业道德规范和社

会责任提出了要求。“人文社会科学素养”主要是指学生应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了解中国国情,明确个人作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所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是指工程团体的人员必须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工程伦理和职业操守,不同工程领域对此有更细化的解读,但其核心要义是相同的,即诚实公正、诚信守则。工程专业的毕业生除了要求具备一定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社会责任,更应该强调工程职业的道德和规范,尤其是对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以及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思想政治、人文社会科学、工程伦理、法律、职业规范等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工程职业道德的培养应落实到学生基本品质的培养,如诚实公正(真实反映学习成果,不隐瞒问题,不夸大或虚构成果等);诚信守则(遵纪、守法、守时、不作弊,尊重知识产权等)。

3.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本标准要求学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强调“多学科背景”是因为工程项目的研发和实施通常涉及不同学科领域的知识和人员,即便是某学科或某个人承担的工程创新和产品研发项目,其后续的中试(产品正式投产前的试验)、生产、市场、服务等也需要在多元化和包容性团队中合作共事,因此学生需要具备在多学科背景的团队中工作的能力。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工程项目设计、工程实践等跨学科团队任务,合作性学习活动来达成。

3.10 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本标准对学生就专业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交流的能力,及其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的能力提出了要求。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相关理论和实践教学、学术交流活动、专题研讨活动来达成。

3.11 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本标准所述的“工程管理原理”主要指按照工程项目或产品的设计

和实施的全周期、全流程的过程管理,包括涉及不同学科交叉的多任务协调、时间进度控制、相关资源调度,人力资源配备等内容。“经济决策方法”是指对工程项目或产品的设计和实施的全周期、全流程的成本进行分析和决策的方法。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涉及工程管理和经济决策知识的学习与应用来达成。

3.12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

的能力。

本标准强调终身学习的能力,是因为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将面临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挑战,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将成为社会技术进步的新趋势,所以学生必须建立终身学习的意识,具备终身学习的思维和行动能力。本标准项的要求可通过研究型学习活动,创新性实践活动,以及各类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激发学生创造力的自主学习活动来达成。

4.持续改进

4.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本标准项关注两个机制的建立,即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这两个机制的核心是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面向产出的课程质量评价是指评价应聚焦学生的学习成效,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必须与该课程支撑的毕业要求相匹配。因为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需要教学活动(以下一般称为课程)的支持,因此课程质量评价是质量监控的核心,也是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依据。课程质量评价的对象包括各类理论和实践课程,评价的目的是客观判定与专业毕业要求/观测点相关的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在课程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毕业要求达成进行评价。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的“出口质量”是否达到预期(即毕业要求)的重要保障机制,也是专业“持续改进”的基本前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是通过收集和确定最具代表性、最能表征专业毕业要求内涵的学习成果的相关评估数据,并对这些数据进行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和结果解释后,对毕业生达成毕业要求的情况做出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判断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4.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专业应针对培养目标,制度化地开展毕业生跟踪、用人单位和行业组织等相关利益方的调查工作,并依据跟踪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总体判断。本标准项强调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即通过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和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恰当使用直接和间接、定性和定量的手段,采用适当的抽样方法,定期确定和收集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数据,以便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分析。

4.3 能证明评价结果被用于持续改进。

专业应根据标准项4.1 和 4.2 中要求的内部和外部评价结果,发现专业培养方案设计和课程教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对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课程体系设置、课程及教学过程、评估和评价机制、师资配置和支持条件等方面进行科学化、系统化、持续化的改进。

5.课程体系

5.1 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此类课程涵盖:1)适用于本专业所属学科的、用于支撑具体分析和建模的数学、数值分析、数据分析、统计学及计算和信息科学等知识;2)适用于本专业所属学科的自然科学的系统化理论的理解和运用。本项标准是针对数学与自然科学类等基础课程设置提出的要求。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该类课程学分比例应不低于 15%;二是课程设置应该符合专业补充标准要求;三是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效果应该能够支撑相应毕业要求达成。

5.2 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工程基础类课程涵盖:本专业所属工程学科所需的系统化的、基于理论的工程基本原理;专业基础类课程涵盖:能够为本专业所属学科的公认实践性工作提供理论框架和知识体系,能体现本学科前沿的知识。本项标准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该类课程学分比例不低于30%;二是课程设置应该符合专业补充标准要求;三是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效果应该能够支撑其在课程矩阵中的作用,工程基础类和专业基础类课程的教学内容能体现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原理分析、研究专业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有效实现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的能力培养。

5.3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 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此类课程涵盖:本专业所属工程学科实践工作中所涉及的工程实践知识和方法,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环节。此类课程应关注本学科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中的工程意识。

本项标准是对实践教学环节提出的要求。专业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全体学生参与的综合实验项目、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工程实践和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有质量控制标准和管理规范。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比例不低于20%,实践训练内容符合专业补充标准要求。实习、实训的过程实施状况和实际效果应能支撑其在课程矩阵中的作用,能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能体现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

5.4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此类课程涵盖:人文社科类知识,职业伦理、社会责任和工程实践规范的知识,以及工程经济、环境及法律方面的知识。本项标准是针对通识教育课程设置提出的要求。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该类课程学分比例不低于15%;二是课程设置应符合专业补充标准要求;三是课程教学内容和效果应能支撑其在课程体系中的能力培养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6.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本标准项关注的是专业师资队伍的整体情况是否满足工程类专业教育的需要。所谓整体情况,具体指师资数量、队伍结构和兼职教师三个方面。教师的数量是否满足教学需要,主要从在校学生数量、开设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评判。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性,主要从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进行评判。应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并能够发挥行业背景的优势和特点。

6.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本标准项关注的是教师个体的职业能力,具体包括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等。专业应从保证教学质量的角度给出上述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描述和要求;说明本专业对教师工程经验与工程背景的具体要求。教师具有的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应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作用。专业教师除了参与教学工作之外,还应具有工程实践相关研究工作和学术交流的能力与经历。

6.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主要职责。专业教师应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工作中,在教学工作中体现立德树人的总要求,同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专业应对教师教学工作时间、以及参与教学研究改革有明确要求和制度保证。

6.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专业不仅要为在校学生提供教学环境,还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包括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及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专业教师应当在学生指导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因此,专业必须明确规定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等指导的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用制度加以保证。

6.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作为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教师的责任意识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明确并自觉承担提高教学质量的责任。本标准所说的“明确责任”,主要是指教师应知晓、理解并认同其教学工作对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所承担的责任,并自觉改进教学工作,履行责任。

7.支撑条件

7.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本标准项所指支撑条件主要是教室及相关设施、实验室及实验设备、实习和实训基地。关注的是这些教学设施的数量、功能和管理能否满足教学需求,支持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要求这些教学设施:(1)数量和功能上能满足专业课程教学和实践育人的需要;(2)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保证教学设施的运行状态,更新频率和管理模式能够方便学生使用;(3)有与企业合作共建的实习和实训基地,基地的条件设施和教学内容能够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工程实践的平台。(4)在教学要求、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方面满足专业补充标准。

7.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本标准项所指支撑条件主要是计算机、网络、图书和电子资料等公共资源。要求这些公共资源:(1)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及时更新,信息化程度高,方便师生使用;(2)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支撑学生达成相关毕业要求(如获取信息、现代工具、创新活动、自主学习、国际视野等);(3)能满足教师教学科研需求,支持教学改革和教师

职业发展;(4)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和使用效率高。

7.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本标准项所指支撑条件是教学经费的投入。要求教学经费的投入:(1)有投入标准和制度保证;(2)日常教学经费的总量满足教学运行需求,包括实验设备维护与更新费、生均实验、实习和毕业设计费等,(3)专项经费的投入有助于专业持续改进,包括教改,实验室建设、师资培训等。

7.4 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本标准项所指支撑条件是学校支持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和效果。要求学校:(1)要建立吸引优秀教师、保证师资队伍的稳定、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制度性机制与措施;(2)政策措施制度要切实有效;(3)政策措施制度要明确、公开。

7.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

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本标准项所指支撑条件是学校为学生达成毕业要求提供的各类必要基础设施,包括:适宜的学习生活环境,完善的文体设施,良好的开展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实践的平台条件等。

7.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本标准项要求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能支持专业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能支持全体学生毕业要求的达成。管理与服务规范要求既有制度文件规定,也能有效执行文件取得效果。

自评等级有四种:A、B、C、D。(A为超过规定指标完成,B为刚好达到指标完成,C为离指标还有较小差距,D为离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附件4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查表(适用于师范类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

工作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

1.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2.毕业要求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2.3 学科素养

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4 教学能力

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

2.5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6 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2.7 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2.8 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3.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4.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20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5.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6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人。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6.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低于13%,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有中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不少于30册。建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6名实习生不少于1套。

7.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8.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

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75%,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较高。

自评等级有四种:A、B、C、D。(A为超过规定指标完成,B为刚好达到指标完成,C为离指标还有较小差距,D为离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附件5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考核表

(适用于非工科、非师范类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专家考核结果

备注

1. 培养方案与模式

1.1培养方案

1.2培养模式

2.师资与条件

2.1师资结构

2.2师资水平

2.3教学条件

3.教学建设与改革

3.1教学建设

3.2教学改革

4.教学过程与质量保障

4.1质量标准

4.2教学过程监控

5.学生发展

5.1生源

5.2在校生质量

5.3毕业生质量

6.社会声誉

6.1专业贡献

6.2社会评价

7.专业特色

7.1专业特色

考核结果有四种:A、B、C或D。(A为超过规定指标完成,B为刚好达到指标完成,C为离指标还有较小差距,D为离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附件6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考核表

(适用于工科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专家考

核结果

1. 学生

1.1具有吸引优秀生源的制度和措施。

1.2具有完善的学生学习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措施并能够很好地执行落实。

1.3 对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形成性评价保证学生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1.4 有明确的规定和相应认定过程,认可转专业、转学学生的原有学分。

2.培养目标

2.1 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定位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培养目标。

2.2 定期评价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并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

3.毕业要求

3.1 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3.2 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3.4 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3.5 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3.6 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3.7 环境和可持续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3.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3.9 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3.10 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3.11 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3.12 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4.持续改进

4.1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定期开展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质量评价。建立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

4.2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有高等教育系统以外有关各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分析。

4.3 能证明评价结果被用于持续改进。

5.课程体系

5.1 与本专业毕业要求相适应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15%)。

5.2 符合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30%)。工程基础类课程和专业基础类课程能体现数学和自然科学在本专业应用能力培养,专业类课程能体现系统设计和实现能力的培养。

5.3 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至少占总学分的 20%)。设置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并与企业合作,开展实习、实训,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和考核有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

5.4 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至少占总学分的 15%),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

6.师资队伍

6.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6.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6.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6.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6.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7.支撑条件

7.1 教室、实验室及设备在数量和功能上满足教学需要。有良好的管理、维护和更新机制,使得学生能够方便地使用。与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和实训基地,在教学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参与工程实践的平台。

7.2 计算机、网络以及图书资料资源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以及教师的日常教学和科研所需。资源管理规范、共享程度高。

7.3 教学经费有保证,总量能满足教学需要。

7.4 学校能够有效地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吸引与稳定合格的教师,并支持教师本身的专业发展,包括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培养。

7.5 学校能够提供达成毕业要求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包括为学生的实践活动、创新活动提供有效支持。

7.6 学校的教学管理与服务规范,能有效地支持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考核结果有四种:A、B、C或D。(A为超过规定指标完成,B为刚好达到指标完成,C为离指标还有较小差距,D为离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附件7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考核表

(适用于师范类专业)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专家考核结果

备注

1.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1.2 目标内涵

1.3 目标评价

2.毕业要求

2.1 师德规范

2.2 教育情怀

2.3 学科素养

2.4 教学能力

2.5 班级指导

2.6 综合育人

2.7 学会反思

2.8 沟通合作

3.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3.2 课程结构

3.3 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3.5 课程评价

4.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4.2 基地建设

4.3 实践教学

4.4 导师队伍

4.5 管理评价

5.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5.2 素质能力

5.3 实践经历

5.4 持续发展

6.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6.2 设施保障

6.3 资源保障

7.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7.2 内部监控

7.3 外部评价

7.4 持续改进

8.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8.2 学生需求

8.3 成长指导

8.4 学业监测

8.5 就业质量

8.6 社会声誉

考核结果有四种:A、B、C或D。(A为超过规定指标完成,B为刚好达到指标完成,C为离指标还有较小差距,D为离指标还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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