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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学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2020-09-22 10:26     (次数)

2019-2020学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通知

各班级、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学校学工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预通知》,现将文件转发,并就有关信息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符合国、省以及我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工作制度和要求,科学、民主、公平、公正、公开地产生我院的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获奖之后一年内,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的,追回所获得的奖学金全额。

二、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学院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三、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对象

我院在校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只限于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信息学院总名额共3人。

四、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文明行为准则,全年无不良行为和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位于年级专业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5要求在2019~2020学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荣誉证书或校级(含)以上竞赛奖励。

62019~2020学年内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的排名前两位的学生,2019~2020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的排名没有进入前5%,但都进入10%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破格申报。

7、说明:获奖或荣誉必须是2019~2020学年内的表现获得的。

五、推荐及评比程序、评比时序

(一)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和要求,向学生工作办公室肖元元老师自主申报。

1、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将失去评选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2、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今后一年内(发文之日算起)所有评奖、评优、推优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学生称为入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的产生

1入选对象以专业为评选单元,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确定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一名,共8

2、注入所有入选对象综合素质测评在所在年级专业的排名,首先选择全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第一者,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其次选择全部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第二者,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依次类推,选满配额即止。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在充分了解申报学生(含破格申报人员)情况和评选数据的基础上,经过民主评议,产生初评名单。

(四)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交的初评人选,确定学院评定对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五)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整体送交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信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OO年九月二十

附件1 关于做好2019-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0国家奖学金评定成绩审核12019~2020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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