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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息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9-15 10:22     (次数)

2020年信息学院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班主任,辅导员,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部署和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认定工作组

 长:谭甲凡

副组长:刘宗良

 员:所有辅导员、班主任

(二)班级评议小组

 长:班主任

 员:学生干部、非干部学生代表

班主任负责建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中,非干部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评议小组总人数的50%;注意小组成员分布的均衡性和代表的分布度,同时,参评对象不宜进入班级小组。

二、认定标准

各班级评议小组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三类。主要依据以下因素进行认定:

(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资产、负债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是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三)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是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四)家庭负担因素。主要是指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教育支出、医疗支出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是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情况;

(六)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学生户籍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所在地物价水平及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

(一)属于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四)属于残联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

(五)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六)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七)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八)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困难等级:

(一)学生消费支出明显低于本地或本校学生平均水平,难以满足学习和生活基本需要的;

(二)家庭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家庭成员有残疾人或因患病需要承担大额医疗费用的;

(三)单亲家庭且与学生共同生活的父(母)亲经济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收入水平的;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

(五)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不具备上述所列情形,但家庭经济收入偏低或者家庭经济负担较重,不能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的,认定为一般困难等级。

八、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范围,已经通过认定的,应取消其资助资格。

(一)思想政治素质低劣或道德品质败坏,且屡教不改的;

(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的;

(三)学生或监护人恶意提供虚假信息,隐瞒本人或其家庭资产或收入的;

(四)学生日常消费明显高出本校学生整体水平,经常使用高档奢侈品或者进行高消费的;

(五)其他不适宜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和程序

(一)学生申请与材料提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书面申请书、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下称:《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班主任,班主任进行材料审查并记录,不合格的材料退回重办。

1、书面申请书

1)书面申请是参评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提。有申请书即意味着申请参评认定。

2)申请书应该符合行文规范,实事求是地阐述家庭现状。

2、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申请表》是入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依据,无《申请表》即便被班级评议小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会被学院认定工作组取消资格。

3、特困学生及困难学生认定

1)相关的证明材料,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必备条件,班主任请一定按照文件要求审核,把好关。

(二)班级组织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对学生填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后,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

1、评议及认定要求

1)班级评议的主要目的是甄别是否家庭经济困难,班级评议小组必须坚持非家庭经济困难者不能被认定的原则。

2)班主任老师应通过寝室、小组、班委会等途径调查、找学生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对提出申请的学生个人情况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和核实(尤其要对申请人的日常生活的各项开支,等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组织班级评议,在评议中,也要坚持先调研,再集中的方式,评议认定出真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全班总人数的50%。

(三)班级评议材料集成与上报

1、班级评议小组在班级公示评议结论,退回未被认定申请人的申报资料并提供必要的说明。

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报《2020.贫困生库省级系统导入模版》(附件3),报班级评议小组学生负责人,学生负责人将每个人的信息复制整合到同一个工作表中。本表不需打印,交电子稿。

2、班级评议小组根据评议的结果,填报2020年湖南人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4)。本表需要打印后由班主任和评议小组成员签字,交电子稿和签字纸质文档。

3、班主任老师于9月21日下班以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书面申请书(纸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2020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签字纸质和电子),《2020贫困生库省级系统导入模版》(电子)发送和交给肖元元老师。电子表发送前,请修改文件名,前缀加上年级、班级,邮箱:79395711@qq.com。

(四)二级学院审查及公示

1、肖元元老师进行材料收集。

2、所有材料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查认定。

3、公示:20209月23-9月25

四、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辅导员需高度重视,亲自组织,谨守廉洁准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工作准确无误。

2、学院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 关于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度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预通知

附件2 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 2020贫困生库省级系统导入模版

附件4 2020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信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二〇〇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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